6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068 公司简称:明新旭腾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66,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3元(含税),共计现金分配49,98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2021年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显示,2021年汽车产销同比增长,结束了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下降局面。其中新能源车成为最大亮点,全年销量超过350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13.4%,进一步说明了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受国际市场恢复、中国品牌竞争力提升等因素推动,我国汽车出口表现出色,从4月份以来,多次刷新历史记录,年度出口首次超过200万辆,实现了多年来一直徘徊在100万辆左右的突破;中国品牌汽车受新能源、出口市场向好带来的拉动作用,市场份额已超过44%,接近历史最好水平。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汽车内饰新材料研发、清洁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内饰新材料业务,经过不断的技术研究、新品开发和市场拓展,采用绿色生产技术,生产出一系列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且舒适美观的汽车内饰新材料,形成了从材料研究、工艺开发、清洁生产到销售推广和终端应用的汽车内饰新材料一体化业务体系。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汽车的汽车座椅、扶手、头枕、方向盘、仪表盘、门板等汽车内饰件。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研发及生产活动所需原材料主要为皮料、化料和五金备件等材料。各类原材料采购模式如下:

(1)皮料采购

由于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因此皮料采购主要依据市场部承接的订单及生产安排来制定采购计划。市场部定期向采购部发出未来期间的滚动销售预测,其中包含客户信息、归属项目、需求数量等信息。采购部根据产品的物料清单确定所需原料皮的数量,并结合仓库存量、车间剩余量、在途存货数量、生产周期等信息,计算出需要追加采购的皮料数量。由于皮料的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采购部根据掌握的市场信息,结合近期皮料价格波动趋势,向供应商进行询价。双方达成一致后即签订采购合同,开始安排供货。公司目前采购的皮料主要为海外进口,毛皮主要来自澳大利亚和美国,蓝皮主要来自巴西和美国。由于海外采购受到船期、出关及到港清关等因素的影响,采购周期相对较长,因此一般需要提前两到三个月开始安排采购计划,以保证生产活动得到充足的皮料供应。

(2)化料采购

化料采购的计划与皮料采购类似,均由销售预测结合库存、在途量预测得出,每月集中下单一次。公司目前采购的化料除部分外资供应商在国内建立仓库负责运输和清关外,大部分为海外进口,由于海外采购受到船期、出关及到港清关等因素的影响,采购周期相对较长,因此一般需要提前两到三个月开始安排采购计划,以保证生产活动得到充足的化料供应。采购过程中,主要采用CIF模式,货物到港后运输和报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一般在每年年初与化料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签订供货协议。

(3)五金备件采购

公司生产活动中使用的五金备件主要包括车间消耗品、劳保用品等。五金备件由需求部门直接提出需求,物料部门负责统计和提出采购申请,采购部门执行采购活动。

公司对供应商采取定期考核体系,通过原料合格率、交货稳定性、工艺技术先进程度、售后服务响应能力及价格优惠力度等指标,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通过考核的供应商将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

2、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的生产模式为按照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市场部根据全年销售订单预测情况作出年度销售计划,并进一步细分为月度计划。物料部门根据销售部门的预测结果来制定本部门的年度生产计划,并细分至每月、每周和每日。由于客户会根据汽车市场销售情况、自身的生产进度等因素对订单数量进行调整,市场部负责将这些变动反馈至物料部门,并由物料部门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活动由市场部负责,指派专门的业务员负责大客户维护、新客户开发等。市场部业务员每周会收到客户未来10-12周的生产计划,并以此对销售量进行预测和管理。双方就供货量、供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信息沟通一致后,市场部将订单信息转达至物料部,供其组织生产活动和物流运输。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077.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38.5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630.1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9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2-038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385,464.91元,母公司净利润156,102,722.9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09,319,555.66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66,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3元(含税),共计现金分配49,98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9%。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二、董事会意见

2022年0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新旭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9%,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2-039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新旭腾”、“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4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1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55.50万元,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8,955.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200.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于2020年11月17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1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