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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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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包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WU JIE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通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018,529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92%。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股份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94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2年3月3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969,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刊载《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2022-009)。

2、股权激励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2022-02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包振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WU JIE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漪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包振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WU JIE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包振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WU JIE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漪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怀刚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达成如下决议:

一、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据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外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到董事7名,7名董事按期签署了会议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