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监事的公告

2022-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监事许小将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许小将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许小将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

鉴于许小将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前,许小将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监事的相关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许小将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拟提名张泽沆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万泽集团已将《选举张泽沆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15日

附张泽沆先生简历:

张泽沆,男,199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万泽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主管,曾任宜聚集团有限公司工商主管。

张泽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2-045)。

2022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现将该函说明如下:

1、临时提案人: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2、增加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鉴于许小将向公司辞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万泽集团作为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拟提名张泽沆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因此,万泽集团提议:将《选举张泽沆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作为新增临时提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拟变更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增加临时提案的程序说明: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至目前,万泽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7,608,1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47%。因此,万泽集团具备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2022年4月12日公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部门批准。召开本次会议的决定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7日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的详细资料详见2022年4月12日、4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公司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议案1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监事,故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账户或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4月25日,登记时间上午9时至11时半;下午3时至5时。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八楼本公司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委托人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电话:0755- 83241679

2、传真:0755-83324388

3、联系人:李畅、关雷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4”,投票简称为“万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22年4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八楼会议室召开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