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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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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28 公司简称:弘业股份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1年末总股本246,76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34,547,450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贸易行业基本情况

面对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我国外贸进出口依然展现了强劲的韧性,总的来看,“十四五”对外贸易实现了良好开局。据海关统计,2021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9.1万亿元人民币,比2020年增长21.4%。其中,出口21.73万亿元,增长21.2%;进口17.37万亿元,增长21.5%。2021年我国的外贸进出口具体呈现年度进出口规模再上新台阶,首次突破6万亿美元关口、与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均实现稳定增长,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增速更快、贸易方式进一步优化,一般贸易进出口占比超过6成、贸易经营主体活力有效激发,民营企业进出口更加活跃、机电产品出口、进口均保持良好增势五方面的特点。

(二)所处行业地位情况

2021年,我国有进出口实绩企业56.7万家,增加3.6万家。其中,民营企业进出口19万亿元,增长26.7%,占48.6%,提升2个百分点。同期,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14.03万亿元,增长12.7%;国有企业进出口5.94万亿元,增长27.7%。

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属于“批发业”,“批发业”上市公司共93家,按2020年度营业收入排序公司排名57名。

(三)行业政策

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稳主体、稳市场、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的政策措施,比如,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延续并完善部分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制造业企业的融资支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等等。这一系列政策落实落细,效果持续释放,为外贸企业纾困解难,大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成为外贸稳增长的重要支撑。

(以上来自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及同花顺ifind统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公司主营业务

贸易业务是公司自成立以来从事的主要业务,业务范围涵盖出口、进口及国内贸易,公司出口贸易主营服装、玩具、渔具等大类产品,进口贸易主营医疗器械、化工等产品,内贸业务主营煤炭、液氨、尿素、化工品等。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快转型升级力度,转型子公司利润贡献逐步提升。

文化和投资两个特色业务作为公司贸易主业的补充。文化业务依托品牌和团队优势,重点培育和发展基于文化产业相关的艺术工程、文化商业运营与贸易、文化交流及艺术品展示展览等业态;投资业务逐步建立激励与约束统一、收益与风险匹配的投资管理模式,通过投资的杠杆作用支持贸易主业、文化业务发展。

(二)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贸易业务主要包括自营业务及代理业务两类。自营业务中,由公司负责洽谈客户,确定供货方,公司的利润体现在买价与卖价之间的差价;代理业务中,贸易委托人已经确定销售客户,公司为供求双方提供贸易服务,公司的利润体现为交易额一定比例的佣金。

1、自营业务

自营业务下,公司贸易业务可以划分为销售环节及采购环节,具体情况如下:

(1)销售环节

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各类展销会、直接推销、线上营销、客户推介等多种方式拓展客户资源、获取市场项目信息。通过上述业务承揽活动,当公司获知客户的采购需求后,首先会对客户的资信背景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对于符合公司合作要求的客户,公司会协调自营工厂或者外部供应商,根据客户的订单要求进行产品打样,样品获得客户基本认可后,公司内部会就该项目进行立项评估(评估维度包括客户资信状况、付款条件、交易方式、销售地区情况等),获得通过后,公司与客户签署销售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协调供应商生产发货。

(2)采购环节

公司实施“以销定采”的采购制度,在公司与客户基本达成销售意向后,会在合格供应商库中甄选合适的工厂。经过商务谈判与供应商确定基本商务条款后,业务部门会就本项目进行立项评估(评估维度包括供应商资质、生产能力、项目毛利状况等),评审通过后,公司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

2、代理业务

代理业务下,贸易委托人委托公司进行进出口交易相关的报关、协调等相关外贸综合服务。

在该模式下,虽然客户已经由贸易委托人确定,但是出于控制交易风险的角度出发,公司仍然会委派业务人员就供应商的资信状况、生产履约情况进行调查,在不存在合规经营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方接受贸易委托人委托,提供相关代理服务。

3、跨境电商业态

主要业务模式为跨境出口零售贸易,即境外消费者用户通过亚马逊、eBay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者公司自营电子商务平台向公司订购商品,公司在获取用户订单后,通过海外仓向境外消费者寄出商品的业务模式,盈利模式主要为商品销售收入与产品成本及相关费用之间的价差。跨境电商业务流程如下: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21亿元,同比增长20.33%,但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运费暴涨等不利因素影响,挤压业务利润空间,报告期内实现归母净利润3321.63万元,同比增长3.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29.86万元,较去年同期扭亏盈利。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2-011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参会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认真审议,到会监事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并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1.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且将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 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1. 本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减值准备,我们认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2.本次计提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2-012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7,639,922.9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6,767,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547,4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4.0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利益。

2. 公司董事会对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2-013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共计影响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745,714.90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

1. 本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减值准备,我们认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2.本次计提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2-014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项概述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化肥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4200万元的借款;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苏苏豪云商有限公司(简称“苏豪云商”)提供不超过4500的借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9条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借款主体基本情况

(一)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陆德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及国内贸易。矿产品、煤炭、焦炭、金属材料、包装材料、木材销售。服装及面料、针纺织品、化肥、化工装备、纺织机械和器材、工艺品的生产和销售。农药、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按许可证所列的项目经营)。化工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化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江苏苏豪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

2、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化肥公司资产总额为1,693,053,295.73元,负债总额为448,353,812.78元,净资产为1,244,699,482.95元;2021年度,化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1,046,747.58元,实现净利润53,787,492.23元,资产负债率为26.48%。

(二)江苏苏豪云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温金伟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注册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货物进出口;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属工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玩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竹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进出口代理;品牌管理;广告设计、代理;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苏豪云商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集团”)、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股份”)、江苏苏豪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纺织”)及弘业云商合伙企业分别持有其20%、10%、10%、15%的股权。

2、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苏豪云商资产总额为25,013,540.46元,负债总额为338.51元,净资产为25,013,201.95元;2021年度,苏豪云商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13,201.95元.

三、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与苏豪纺织按照持股比例向合肥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借款,其中弘业股份不超过4,200万元,苏纺集团不超过2800万元。借款资金用于补充化肥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付其他与经营直接相关的款项等。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基础利率(央行LPR)收取,根据资金实际使用天数按季度结算。

2、公司拟与苏豪股份、苏豪纺织向苏豪云商提供不超过6,500万元借款,苏豪控股集团及弘业云商合伙企业的借款份额由本公司及苏豪股份、苏豪纺织按持股比例份额进行分摊,其中弘业股份提供借款4,500万元,苏豪股份提供借款1,000万元,苏纺集团提供借款1,000万元,弘业云商合伙企业以所持公司股权和收益提供反担保。借款资金用于补充苏豪云商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付其他与经营直接相关的款项等。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基础利率(央行LPR)收取,根据资金实际使用天数按季度结算。

四、提供借款的目的和影响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有利于控股子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控股子公司化肥公司及苏豪云商业务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较为稳健,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在向其提供借款的同时,将加强对其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2-015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本公司拟为7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9亿元的保证式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为弘业技术、化肥公司、弘业永润、弘业永恒、弘业永欣、弘业永为、弘业环保,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期间签订的,期限为 12 个月内(含 12 个月)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18,000万元、6,000万元、6,000万元、2,500万元、1,500万元和5,000万元的保证式担保,保证期两至三年。

其中,化肥公司由其他股东江苏苏豪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等额担保,其他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以所持公司股权和收益提供反担保。

2、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包含 2021年度已发生但目前尚未到期的已使用额度。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6.1.10条之相关规定,本次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确定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担保的目的和影响

上述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为其提供担保是满足其业务发展所需,能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

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在经营、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且均有反担保措施或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公司将在担保过程中加强对子公司业务监督,强化风险控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担保余额合计19,560.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2-016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为本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目前持有其35%的股权。

融资租赁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都较为稳健,其业务范围主要为江苏省内政府平台项目。融资租赁公司计划进一步拓展业务,聚焦公用民生事业,加大政府平台类项目投放,拓展制造类企业项目,争取在细分领域实现突破。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融资租赁公司积极和各家银行探讨开拓创新业务,2022年计划启用授信总额控制在5亿元以内。

为满足融资租赁公司授信需求,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1.4亿元的基础上,增加为融资租赁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金额0.35亿元,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75亿元。

苏豪租赁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48号苏豪国际广场C幢

法定代表人:黄晓卫

注册资: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经营医疗器械Ⅱ类、Ⅲ类(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融资租赁公司资产总额690,470,918.89元,负债总额413,919,025.26元, 所有者权益276,551,893.63元 ,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408,757.35元,归母净利润20,435,098.67元。(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额759,520,221.51元,负债总额479,496,975.70元,所有者权益280,023,245.81元,2022 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059,535.66元,归母净利润3,471,352.18元。(未经审计)

3、被担保人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联关系

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6%的股权,江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29%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

因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故苏豪融资租赁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待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相关协议。

四、本次担保的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苏豪融资租赁经营较为稳健,财务状况良好。苏豪融资租赁为本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且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得到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罗凌女士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担保对等、公平。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也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本事项,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担保对等、公平。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也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预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担保余额合计19,560.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弘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7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爱涛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个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一5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一11:30,下午1:30一5:00。

(三) 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168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与会股东和代理人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 025-52262530、025-52278488

传真: 025-52278488

邮箱:hyzqb@artall.com

联系人:郑艳、曹橙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2-010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和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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