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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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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2-21

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4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本项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2021年度实际获批银行综合授信额度771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额度预计不超过176亿元。公司为所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30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3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公司所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63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各商品房承购人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76亿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棚户区改造项目解除被搬迁房屋抵押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5.0236亿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2021年度实际使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220.19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实际获得银行按揭贷款额度80.32亿元。公司为所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额度4.61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公司所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额度23.24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各商品房承购人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额度80.32亿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棚户区改造项目解除被搬迁房屋抵押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额度0.89亿元。

2021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授信额度使用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21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亿元

二、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情况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不超过1,795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商品房按揭贷款额度,预计不超过142亿元。银行综合授信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城市建设和综合开发主业,在总授信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各银行的额度可合理调节。

三、关于2022年度公司担保事项

公司为所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公司所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65.9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各商品房承购人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42亿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棚户区改造项目解除被搬迁房屋抵押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5.6亿元。

担保合同内容由公司与各家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待内容确定后双方可签署合同,担保事项生效日期即为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1.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成立日期:1983年10月8日

注册资本:200,800万元

注册地址: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华侨城创想大厦2栋2001

法定代表人:陈俭

公司类型:股份制

主营业务:市政工程和建筑施工

经营范围:大型市政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的承建(包括房建、公路、机场、地铁、桥梁、水电设备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资信等级:AAA

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为该公司不超过37.3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深圳市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6月28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田心社区沙盐路3018号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一期)A座29A

法定代表人:王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务、道路养护业务、隧道运营管理业务、物业租赁和管理业务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公路、道路和隧道养护,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物业租赁,物业管理,接受合法委托为高等级公路提供经营管理、运营及技术服务,劳务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材料销售,轻钢结构类产品销售,钢结构工程设计及施工,道路保洁,排水管网维护,路灯照明工程施工与维护,交通监控设施维护,新材料新设备研发应用,机电工程,电气工程,管廊施工与维护。(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具体按资质证书业务范围经营);汽车维修。(具体按许可证核准范围经营)劳务派遣,早中晚餐制售,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与养护。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资信等级:AA+

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为该公司不超过2.6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二)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各商品房承购人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余额为80.32亿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对外解抵押担保额度为0.89亿元,合计81.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3.9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各公司使用额度时担保事项具体安排

1.担保事项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

2.银企合作进程: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各家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其他事项说明

1.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所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担保业务要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对不同银行间的担保额度适当进行调剂。

2.在获批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后,经董事会批准,授权董事长签署各银行的董事会决议。

五、对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因其业务发展,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各商品房承购人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及公司为棚户区改造项目解除被搬迁房屋抵押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经审核,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各商品房承购人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及公司为棚户区改造项目解除被搬迁房屋抵押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等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行为。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能有效防范担保风险。我们认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所属子公司按照房地产行业商业惯例,为各商品房承购人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商品房销售办理银行按揭过程中的开发商保证行为,风险可控,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董事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决议目录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

公司董事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担保事项的决议目录

按照银行要求,公司董事会需向银行出具的31项决议如下:

1.关于2022年度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2.关于2022年度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3.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4.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上海银行深圳分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5.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6.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7.关于2022年度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8.关于2022年度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东部支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9.关于2022年度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10.关于2022年度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11.关于2022年度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12.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13.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14.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15.关于2022年度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16.关于2022年度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17.关于2022年度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18.关于2022年度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19.关于2022年度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20.关于2022年度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21.关于2022年度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22.关于2022年度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23.关于2022年度公司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24.关于2022年度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25.关于2022年度公司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26.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27.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担保事项的决议

28.关于2022年度公司在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29.关于2022年度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事项的决议

30.关于2022年度为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解除被搬迁房屋抵押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决议

31.关于2022年度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解除被搬迁房屋抵押提供担保的决议

上述决议有效期限截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2-31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4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目的

1.拓宽融资渠道。目前公司短期融资与长期融资都依赖银行借款,发行超短融有利于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实现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互补充,可有效降低融资成本,降低资金系统性风险;

2.降低融资成本。目前传统银行融资价格不稳定,按照当下债券市场行情预测发行超短融可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降低利率风险;

3.提高信用形象,扩大公司影响力。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有助于公司积极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评级、信息披露等手段约束与规范公司经营发展,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预案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聘请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2-32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4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目的

1.发行中期票据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降低融资风险,使公司负债结构更加合理;

2.发行中期票据有利于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知名度,为公司打下良好的信用基础,对公司形象提升具有积极的意义;

3.中期票据发行机制灵活,发行时点具有选择权,可在核定的额度内分期发行,可由公司灵活掌握发行期限,在银行贷款趋紧的情况下,中期票据是一种较为有效的补充融资方式。

二、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预案

1.注册和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40亿元,在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可选择一次或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2.发行期限

本次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为3年。

3.发行利率

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4.计算类型

固定利率。

5.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满足企业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及到期银行贷款的置换。

6.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聘请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2-33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备案

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4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注册/备案及发行基本方案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集团”“公司”)为丰富融资渠道,优化融资产品结构,实现融资模式创新,满足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注册/备案发行累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债权融资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债权融资计划”)。

1.产品类型: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

2.挂牌主体: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挂牌场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

4.注册/备案额度:拟注册/备案债权融资计划的备案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可在备案额度内分期发行,原则上单期发行额度拟不超过30亿元。

5.挂牌期限:拟备案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根据市场及公司用途确定,原则上备案有效期为2年,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3+3+3+3+3年(可滚动发行)。

6.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权市场的市场状况,以挂牌定价、集中配售的结果最终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等)

8.发行方式:采用持续发行的方式,即一次性申请融资总额度,在备案有效期限及注册额度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及相关规定择机分期发行;由主承销商担任簿记管理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投资人定向发行。

9.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10.发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并认可的合格投资者。

11.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债权融资计划的挂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担保条件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时,可由公司聘请或承销机构包办聘请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相关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备案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关于公司拟申请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申请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方案合理,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切实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2-17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4月14日上午,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健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20楼201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林婵波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长宋扬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受疫情防控影响,独立董事郭刚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公司治理”。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天健集团母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307,146.75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942.59万元(计提至注册资本50%为限),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6,744.38万元,扣除已分配的2020年现金股利71,004.73万元及2021年支付的永续债利息13,843万元,母公司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25,100.81万元。

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868,545,4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3元(含税),现金股利合计61,662万元。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年度报告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表决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之“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机构从事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之“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内审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报告内容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1.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不超过1,795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按商品房揭贷款额度,预计不超过142亿元。银行综合授信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城市建设和综合开发主业,在总授信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各银行的额度可合理调节。

2.公司为所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公司所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65.9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各商品房承购人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42亿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棚户区改造项目解除被搬迁房屋抵押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5.6亿元。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天健集团为发行主体,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可滚动发行),发行额度预计不超过8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发行额度预计不超过40亿元的中期票据。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注册/备案发行累计不超过50亿元的债权融资计划。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2-18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在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4名。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培先先生主持,与会监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利润分配原则,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充分保障了股东应获得的收益。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及深圳证监局等有关在上市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的规定,遵循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工作,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人员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和执行力有明显提升。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评价结果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六、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