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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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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本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544.89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316,500.00股,以此计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007.91万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73%。

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充分考虑了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发展阶段、公司经营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 确、清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2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续聘,并同意将上述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2、本次续聘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已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4、公司已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达成,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316,500 股,已于2021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1年12月17日上市流通。本次变更后,公司总股本从80,000,000股增加至80,316,5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80,316,5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结合最新修订的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改后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出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5.35万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激励计划名单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 2020年10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8)。

3、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0)。

4、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授予公告于2020年10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31)。

5、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授予价格调整公告和授予公告均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2、2021-023)。

6、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时,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归属条件规定“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财务报告,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其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26.6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依次为25%、25%、25%、25%,鉴于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0.90万股。2021年作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业绩考核年度其归属比例为25%,本次作废已获授但未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1.35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作废后,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4.35万股,其中31.65万股已归属,62.70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依次为30%、30%、40%,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作废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5.0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剩余2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2021年作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业绩考核年度其归属比例为30%,本次作废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8.10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作废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8.90万股,均已授予尚未归属。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35万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变更为27人,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7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10人,预留授予部分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90万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81.60万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1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0日

至2022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5月8日17:00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arcvideo.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 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16楼当虹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00

联系电话:0571-87767690

传真:0571-87767693

邮箱:ir@arcvideo.com

联系人:刘娟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公司1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罗莹莹女士、方芳女士、江文祥先生、陈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孙彦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持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在大视频领域不断深耕和技术创新,在技术研发、产品、市场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发展,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41,819.89万元,比上年增加14.30%;营业利润6,232.92万元,比上年下降38.85%;利润总额6,210.94万元,比上年下降39.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34.75万元,比上年下降4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2,007.91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73%。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公允地反应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2022年度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客观、负责地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和维护董事会规范有效运作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认真的履行各项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新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同意此次《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时,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归属条件规定“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财务报告,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考核目标。因此,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情形的已授出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在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1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大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各项业务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力,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和监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对公司2021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积极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41,819.89万元,比上年增加14.30%;营业利润6,232.92万元,比上年下降38.85%;利润总额6,210.94万元,比上年下降39.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34.75万元,比上年下降4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2,007.91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73%。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2022年度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符合相关规定及行业情况,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同时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谭亚女士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谭亚女士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务。

谭亚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谭亚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刘潜先生的背景、工作经历的了解,我们认为:刘潜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

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刘潜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

刘潜先生简历

刘潜先生,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杭州财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杭州早稻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宇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截至目前,刘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32,933.23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85%。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基金,或者市场化运作的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金等投资基金除外。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34号”《关于同意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0.48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09,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000,188.6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599,811.32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9〕43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的投入,各投资项目的预计投资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59.9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2,933.23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2,933.23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8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基金,或者市场化运作的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金等投资基金除外。

五、审批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当虹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当虹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当虹科技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当虹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