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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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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对公司2021年度整体经营状况的总结,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2022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其工资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年薪酬挂钩,实际领取的年度薪酬总额由工资及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年度奖金组成,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8万元(税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因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年薪酬挂钩,实际领取的年度薪酬总额由工资及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年度奖金组成,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均已满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93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1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董事会拟召集公司全体股东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元军主持,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研究决定,通过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年度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已经检查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12)。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监事2022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其工资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年薪酬挂钩,实际领取的年度薪酬总额由工资及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年度奖金组成,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且为公司连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有良好的合作经验,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同等价值外币金额)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93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1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02,975,309.54元,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5,935,000股。2022年1月11日,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5,81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拟以165,81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744,5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2.4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第四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