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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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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n为每股的缩股比例(即1股股票缩为n股股票);P为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三)回购价格的调整程序

1、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回购价格后,应及时公告。

2、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应经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回购注销的程序

1、公司应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依法将回购股份的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及时公告。

2、回购注销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需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公司实施回购时,应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解除限售该等限制性股票,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登记结算事宜,并进行公告。

第九节 附则

1、本计划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本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姜雪飞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泽宏、钟明霞、周俊祥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8,810,819.96元。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鉴于目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处于转股期,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1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95,769,518.4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3,871,774.83元,基本每股收益0.63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694,154,261.6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543,880,882.82元。上述财务指标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10、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2022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96,000万元,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非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5年内,其他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拟在2022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余忠先生、彭卫红女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董事余忠先生、彭卫红女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余忠先生、彭卫红女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相关事宜;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4、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5、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6、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7、在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作出相应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资格,在出现本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股票回购注销等相关事宜;

8、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方案的前提下,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不定期制定或修改对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方案的前提下,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0、为本激励计划聘请律师、会计师、收款银行等中介机构;

11、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并做出其他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授权董事会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保障参会人员安全,公司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如实提供相关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等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国家防疫政策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的相关防疫工作安排。会议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4月1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8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大街16号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14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8、9、10、11为特别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4月2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2年5月9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玉路横岗下大街16号。

联系人:朱琼华

联系电话:0755-26055208

电子邮箱:zqb@suntakpcb.com

4、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参会当天提供相关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等信息,并全程佩戴好口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5 投票简称:“崇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0日的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有关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9、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以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摘要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全体激励对象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崇达转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5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亿元“崇达转债”,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共计8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和保荐费用848.00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68.00万元)1,016.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984.00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当天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290003号验证报告。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崇达转2”)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4亿元“崇达转2”,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4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和保荐费用1400.00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42.14万元)1,642.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357.86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当天出具了天健验【2020】7-106号验证报告。

(二)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崇达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崇达转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5年3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8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崇达转债”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及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崇达”)、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崇达”)、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南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深圳福永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农行大连开发区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2、“崇达转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及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崇达”)、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行南头支行、工行深圳福永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以下简称“招行深圳福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以下简称“交行深圳香洲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2020年12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1、“崇达转债”募集资金存款余额情况

2、“崇达转2”募集资金存款余额情况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8年1月1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崇达转债”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61,526,457.03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8】48290001号《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0年10月1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崇达转2”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133,821,299.71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0〕7-851号)《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资金的理财额度提高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崇达转2”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46,03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崇达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5,000,000.00元,使用“崇达转2”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崇达转债”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18,865,008.66元,加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5,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3,865,008.66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崇达转2”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582,715.35元,加上购买理财产品460,330,000.00元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90,912,715.35元。

以上募集资金的剩余金额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崇达转债)

编制单位: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崇达转2)

编制单位: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接1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