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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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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2-03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560,915,958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5,238,882股,故公司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55,677,076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来安大道143号 滁州金瑞酒店3楼金禾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乐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560,915,958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5,238,882股,故公司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55,677,076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75,914,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53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4,435,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7883%;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479,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65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3,748,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7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40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479,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65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视频方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75,912,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746,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75,912,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746,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275,912,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746,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75,912,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746,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75,914,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748,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5,914,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748,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75,912,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746,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06,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59%;反对909,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8%;弃权1,998,4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43%。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840,4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7534%;反对909,9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15%;弃权1,998,4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51%。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949,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748,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5,914,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748,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5,914,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748,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1,283,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215%;反对4,631,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117,6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4990%;反对4,631,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0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分别选举杨乐先生、夏家信先生、王从春先生、刘瑞元先生、陶长文先生、孙庆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3.01选举杨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74,235,1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27%。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069,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266%。

13.02选举夏家信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74,235,1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12%。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069,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266%。

13.03选举王从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74,227,1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83%。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061,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929%。

13.04选举陶长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74,227,1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83%。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061,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929%。

13.05选举刘瑞元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74,227,1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83%。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061,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929%。

13.06选举孙庆元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74,227,1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83%。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061,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929%。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分别选举邢献军先生、胡晓明先生、储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邢献军先生、胡晓明先生、储敏女士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4.01选举邢献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275,513,5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5%。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347,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98%。

14.02选举胡晓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75,513,5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5%。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347,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98%。

14.03选举储敏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75,513,5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5%。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347,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98%。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戴世林先生、杨成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广馨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5.01选举戴世林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74,470,2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4%。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304,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66%。

15.02选举杨成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74,609,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69%。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443,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035%。

本次股东大会上宣读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司慧、陈野然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金禾实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2-037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15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乐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杨乐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夏家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三人,分别为:杨乐(主任委员)、王从春、邢献军;

提名委员会委员三人,分别为:邢献军(主任委员)、夏家信、储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三人,分别为:储敏(主任委员)、刘瑞元、胡晓明;

审计委员会委员三人,分别为:胡晓明(主任委员)、夏家信、储敏。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杨乐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夏家信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夏家信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彩军先生、李恩平先生、孙庆元先生、周睿先生、龚喜先生、赵金刚先生、程光锦先生、刘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夏家信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夏家信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姜维强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杨乐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洋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0550-5612755 传真:0550-5602597

邮箱:liuyang@ajhchem.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仇国庆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王物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物强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0-5682597 传真:0550-5602597

邮箱:wangwuqiang@ajhchem.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夏家信先生,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厂长助理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等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夏家信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6,851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54,867股;夏家信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庆元先生,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质检科科长、水泥分厂厂长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销售科长、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精细化工产品销售总经理。

孙庆元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孙庆元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恩平先生,男,汉族,1970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滁州市化肥厂生产科副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滁州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恩平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5,688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38,183股;李恩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彩军先生,男,汉族,198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至今在滁州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11年8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滁州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孙彩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500股;孙彩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睿先生,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生产调度员、车间主任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生产科长、生产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周睿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周睿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龚喜先生,男,汉族,198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滁州金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安环科长、生产科长;公司车间主任、生产科长、经理助理、生产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龚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龚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金刚先生,男,汉族,198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车间副主任、主任、生产科长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生产部经理助理、生产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赵金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赵金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程光锦先生,男,汉族,1972年01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主任、生产副科长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生产科长、副总工程师、生产部副经理、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程光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程光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洋先生,男,汉族,1988年4月出生,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2014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副主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刘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姜维强先生,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技术科副科长、科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研发总监、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姜维强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65,747股;姜维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工程师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仇国庆先生,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行政部科员,2003年5月至2005年5月在皖东金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5年5月至2010年3月在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皖东金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本公司财务主管,现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

仇国庆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股;仇国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物强先生,男,汉族,198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科员、财务部科员、证券部主任科员、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主管兼财务部副主管。2018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物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王物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2-03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15日下午17: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世林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戴世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戴世林先生,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8月至2006年12月任安徽金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滁州金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戴世林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140,264股;戴世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2-039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及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杨乐、夏家信、王从春、陶长文、刘瑞元、孙庆元

独立董事:邢献军、胡晓明、储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以上9名董事组成,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邢献军先生、储敏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均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三人,分别为:杨乐(主任委员)、王从春、邢献军;

提名委员会委员三人,分别为:邢献军(主任委员)、夏家信、储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三人,分别为:储敏(主任委员)、刘瑞元、胡晓明;

审计委员会委员三人,分别为:胡晓明(主任委员)、夏家信、储敏。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戴世林先生(监事会主席)、杨成虎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李广馨女士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况

总经理:夏家信先生

副总经理:孙彩军先生、李恩平先生、孙庆元先生、周睿先生、龚喜先生、赵金刚先生、程光锦先生、刘洋先生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刘洋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王物强先生

审计负责人:仇国庆先生

上述人员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应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聘任相关职务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其中,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董事离任情况:因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王玉春先生、独立董事胡国华先生、独立董事杨辉先生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独立董事王玉春先生、独立董事胡国华先生、独立董事杨辉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监事离任情况:本次换届完成后,赵从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赵从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因任期届满,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王从春先生、陶长文先生不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原高级管理人员李俊伟先、贺玉先生不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原财务总监袁金林先生不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从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82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38,183股。陶长文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26,851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309,733股。李俊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2,100股。贺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112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4,872股。袁金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86,591股。

上述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信息,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