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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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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2-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8月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单笔购买委托理财产品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可进行的委托理财为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理财的行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业务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7日、2021年8月4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1-022)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5)。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光技术”)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投资范围:信托计划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以及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在1年以内的逆回购及委托人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2、风险揭示: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信托财产独立性风险、投资风险、信用风险、信托期限变更的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流动性风险、关联交易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二)杭银理财幸福99新钱包理财计划(XQB1801)

1、投资范围: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高流动性资产、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

2、风险揭示:该项理财产品可能存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代销风险、政策风险等。

(三)杭银理财幸福99季添益1908期理财计划(TYG3M1908)

1、投资范围: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高流动性资产、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及资产管理计划,权益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80%-100%,其他资产投资比例为0%-20%。

2、风险揭示:该项理财产品可能存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交易对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代销风险、政策风险等。

(四)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A】款净值型理财产品(Z7002020000079)

1、投资范围:本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投资范围可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进行调整):

(1)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

(2)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债、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债等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等。

(3)国债期货、利率互换、债券借贷、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4)投资于上述资产的资产管理产品,包括资金信托,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于上述资产的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可以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顾问)。

(5)其他风险不高于前述资产的资产。

投资组合比例:

(1)本产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产品总资产的80%。

(2)国债期货、利率互换、债券借贷、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衍生品占产品总资产比例低于20%。

2、风险揭示:投资该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投资标的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分配风险、早偿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管理人风险、操作风险、估值波动风险、估值差错风险、代销风险、不同理财产品份额类别存在差异的风险、关联交易风险等。

二、中融-融沛2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入延长期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收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发来的《中融-融沛2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临时通知》(以下简称“《临时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近期,受托人一直在与项目公司等相关方沟通协商,以督促相关方及时足额履行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的支付义务;但截至公告日,项目公司等相关方仍未能如约履行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的支付义务,担保方也尚未履行担保责任,预计受益人的信托利益不能如期获得足额分配。根据《中融-融沛2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A类、封闭式)》和《中融-融沛2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B类、封闭式)》第3.7条约定,本信托计划A类信托单位和B类信托单位自动进入延长期。

根据项目公司及相关方申请,本信托计划项下存续的全部信托单位展期预计25个月,预计展期期间的信托利益分配方案原则如下:

针对2022年3月31日之前的信托收益,预计在2022年4月15日和2022年4月30日之前分两笔支付,受托人将在收到上述款项后,按业绩比较基准7.5%/年对全体受益人进行收益分配(A类信托单位和B类信托单位的业绩比较基准将统一为7.5%/年),收益分配的计算截止日为2022年3月31日;

如全部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累计获得分配的信托本金达到1元之后信托财产仍有剩余的,受托人将按照最后一次本金分配日各受益人持有的存续信托单位占当日存续的全部信托单位比例向全体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直至达到展期期间每份信托单位获得分配的信托收益达到如下计算方式计算的金额:

1元×业绩比较基准×N÷365-展期期间该信托单位此前已累计获得分配的信托收益(如有),其中N为自2022年4月1日(含)至信托单位终止日(不含)间的实际天数;

上述信托单位进入展期期间后,本信托计划项下如收到的任何投资本金、投资收益、或信托财产变现收入的,受托人将及时对本信托计划项下存续的全部信托单位受益人进行分配。

该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1、产品名称:中融-融沛2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存续规模:165,500万元

3、认购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4、产品类型:权益类

5、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6、委托人、受益人: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保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

8、投资标的/合伙企业:上海推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项目公司/抵押人:中山市普力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标的项目/目标项目:世茂中山新光天地项目

11、对赌义务方/出质人:淮安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保证人: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

13、申购日期:2021年4月2日

14、产品到期日:原到期日为2022年3月31日,现预计延期至2024年4月30日

15、信托收益:原合同约定业绩比较基准为7.1%/年,现约定业绩比较基准为7.5%/年。

16、投资范围:信托资金用于投资认购上海推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有限合伙”)的LP份额,该有限合伙由中融信托全资子公司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鼎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GP(GP不收取管理费及超额分成),中融信托作为LP,信托计划缴纳信保基金及其他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后,以剩余全部信托资金认购有限合伙的LP份额。有限合伙按注册资本额平价受让原股东广州捷越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3.6%的股权,剩余资金用于受让原股东淮安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96.4%的股权收益权。

17、对赌承诺:对赌义务方向中融信托、合伙企业承诺项目公司及目标项目的销售指标、项目工程进度指标、投资收益指标并与中融信托进行对赌交易。若项目公司及目标项目未达到对赌义务方承诺的目标项目的销售指标、项目工程进度指标、投资收益指标,对赌义务方有义务按照约定向中融信托支付对赌补偿款、收购中融信托所持有限合伙份额,并支付有限合伙份额收购价款。

18、为担保对赌义务方支付对赌补偿款、有限合伙份额收购价款等款项义务履行的增信措施:

(1)抵押担保:项目公司以世茂中山新光天地项目C地块土地84,244.5㎡、未售商业现房336套抵押提供抵押担保,具体以受托人和抵押人签订的编号为2020205001004307的《土地使用权最高额抵押合同》、2020205001004308的《房屋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准。根据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3日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C地块土地预评估价值165,000.00万元、未售商业现房抵押预评估价值60,003.00万元。2022年1月项目公司追加120套在建工程抵押,面积16,454.35㎡,该部分抵押物未进行评估,按项目目前实际售价预估价值1.32亿元。

(2)保证担保:保证人向中融信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受托人和保证人签订的编号为2020205001004311的《保证合同》为准;

(3)股权质押担保:出质人持有的项目公司96.4%股权向中融信托提供质押担保,具体以受托人和出质人签订的编号为2020205001004309的《股权质押合同》为准;

(4)流动性补足:标的项目开发过程中产生资金缺口的,保证人、对赌义务方承诺无条件追加自有资金投入补足,且承诺(包括通过其关联公司)其对项目公司的投入(包含原股东借款投入和补足的开发建设资金)劣后于信托资金退出。

19、风险揭示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交易对手经营风险,担保风险,账户监管的风险,受托人管理风险及保管人风险,信托受益权提前终止和信托单位、信托计划延期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违约金无法得到全部支持的风险,信托财产实行净值化管理和估值方法调整的风险,投资风险,风险后置风险,强制执行公证风险,税务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20、采取的相关措施:

中融信托:(1)受托人高层多次带队赴世茂上海总部协商后续偿债安排及增加项目管控措施。(2)受托人公司高层及相关部门人员多次赴抵押物现场,摸底市场情况。(3)受托人将继续和项目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督促相关主体尽快履行全部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的款项支付义务。

公司高度重视,已积极与中融信托进行沟通,要求中融信托严格督促信托计划交易对手按照合同条款相关约定履行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后续公司将根据资金归还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1、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理财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委托理财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对投资决策和审批程序,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披露及内部信息报告,实施、检查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

2、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总经理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筛选理财产品,并做必要的尽职调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公司总经理在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组织实施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累计人民币20.48亿元。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司过去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已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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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子公司微光技术过去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已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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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公告日前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累计人民币7.49亿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及范围。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公告日前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二)本公告日前子公司微光技术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及附件;

2、杭银理财幸福99新钱包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及附件;

3、杭银理财幸福99季添益1908期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及附件;

4、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A】款净值型理财产品投资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销售协议书及附件;

5、中融-融沛2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及附件;

6、《中融-融沛2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临时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