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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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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16 公司简称:苏博特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目前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企业数量较多,规模企业较少,行业集中度偏低,国内企业占据了我国绝大部分市场份额,市场竞争主要集中在本土企业之间,并已开始逐步参与到国际市场竞争中,跨国公司在国内仅参与局部细分市场竞争。

近期,随着我国“碳中和、碳达峰”战略的实施,对环保、能耗等绿色生产的要求不断提高,加之各地执行“退城入园”政策,中、小型外加剂企业的发展受到环保、能源政策的限制。同时,由于混凝土原材料日益复杂,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水泥等建筑材料集约化使用的要求提升,混凝土制品市场对于具有较高技术性能的外加剂产品和技术解决方案的依赖度提升。加之大型建筑公司和施工单位逐步实施集中采购和战略性合作,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呈现出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的趋势。

2021年行业上游化工原料价格出现了较大波动。行业头部企业依托规模及产业链优势,体现出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抗风险能力。领先企业依托自身研发、生产和服务优势,能为客户提供高性能混凝土整体解决方案,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行业地位有所提高。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为国内领先的新型土木工程材料供应商,在土木工程材料领域,已形成科研开发、规模生产和专业化技术服务的完整体系。在中国混凝土外加剂企业综合十强和聚羧酸系减水剂企业十强评比中,2014年-2021年连续多年排名第一。

(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混凝土外加剂中的高性能减水剂、高效减水剂和功能性材料。

高性能减水剂产品主要为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具有掺量低、减水率高、保坍性能优、收缩低等优点,能显著改善混凝土和易性,提高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大幅降低水胶比,提升混凝土强度和耐久性,延长混凝土构筑物的服役寿命,节省水泥用量,提高工业废渣利用率。高性能减水剂产品主要应用于配制高性能混凝土,应用于核电、桥梁、高铁、隧道、高层建筑等领域。

高效减水剂产品主要包括萘系减水剂和脂肪族减水剂,具有高减水、高适应性、高性价比等优点,能有效降低水胶比,改善混凝土和易性,提高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有效节省水泥用量,提高工业废渣利用率,对混凝土原材料及掺量敏感性低,水泥适应性好,配制的混凝土综合成本低,主要用于配制中低强混凝土,应用于水电、市政、民用建筑、预制构件等领域。

功能性材料包括功能性化学外加剂、高性能水泥基材料和交通材料等,其中功能性化学外加剂主要包括膨胀剂、速凝剂、防腐剂、阻锈剂、引气剂、防冻剂、早强剂等,其可以单独使用或与减水剂复配使用;高性能水泥基材料主要包括灌浆料、超早强砂浆等,具有超早强、高强、无收缩、高耐久等特点,主要用于严酷环境下混凝土的制备,海上与陆上风电设备基础部分加固,超高强、超高韧和高耐久性混凝土的制备,装配式建筑,以及快速修补等特殊需求。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混凝土外加剂的生产为合成与复配组合生产模式,合成后的母体作为中间产品供内部复配使用,对外销售以复配形成的水剂型混凝土外加剂为主。

公司的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我国幅员辽阔,市政、高铁、桥梁、核电、国防和大坝等重大工程中超高、超长、超跨、超大型等新结构的出现,水泥、矿物掺合料、砂石骨料等大宗原材料复杂难控以及宽温差与干燥的严苛施工环境,对混凝土性能提出了过去难以实现的高要求。公司采用“顾问式营销”,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定制完整的技术解决方案,从而为客户提供优良的产品与服务。公司技术推广人员定期收集客户需求信息,包括工程特点、气候特点、材料参数、性能参数;技术开发部按客户技术要求,对外加剂实现主动性设计和组合,并进行现场试配,达标后进行配方绑定,并将配比技术参数提供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按照技术开发部门的配方方案和技术推广人员提交的客户发货指令生产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技术推广人员根据现场工况及技术表现,不断调整、更新产品配方,令混凝土达到最佳施工状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2-011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9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公开发行了696.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9,68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83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69,6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京永验字[2020]第210004号验资报告。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行南京江宁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来管理、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2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2020年9月1日实际使用19,43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于2021年4月1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7月15日实际使用1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于2021年8月16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11,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2021年10月8日实际使用1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1,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情况。

附表: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16日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缪昌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1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与江苏美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缪昌文、刘加平、张建雄作为关联董事回避,其余董事以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3票回避,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与江苏博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缪昌文作为关联董事回避,其余董事以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1票回避,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3)与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缪昌文、刘加平作为关联董事回避,其余董事以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2票回避,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4)与江苏建科土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缪昌文作为关联董事回避,其余董事以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1票回避,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5)与江苏丰彩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缪昌文、刘加平、张建雄作为关联董事回避,其余董事以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3票回避,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6)与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追溯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追溯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及各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 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

1、公司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投资建设年产80万吨建筑用化学功能性新材料项目。该项目将提高公司核心原材料专用聚醚及主营产品聚羧酸减水剂的供应能力,提升产品性能,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该项目的投资与运营需要相应资金。

2、公司正在全国范围积极对外布局外加剂复配生产基地及建设相应的销售与服务渠道,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提升技术服务能力。相关基地与渠道建设需要相应的资金。

3、2022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保障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储备相应资金。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2,821,366.8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0,888,738.74元,按照10%比例计提盈余公积15,088,873.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5,293,531.07元,扣除2020年度利润分配126,092,639.5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5,000,756.42元,资本公积金为1,740,018,059.16 元。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议,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6元(含税)。以本公告出具日的总股份数420,308,798股计算,现金分红总额为151,311,167.28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28.4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说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公司年度内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的规定,主要基于如下考量:

1、公司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投资建设年产80万吨建筑用化学功能性新材料项目。该项目将提高公司核心原材料专用聚醚及主营产品聚羧酸减水剂的供应能力,提升产品性能,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该项目的投资与运营需要相应资金。

2、公司正在全国范围积极对外布局外加剂复配生产基地及建设相应的销售与服务渠道,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提升技术服务能力。相关基地与渠道建设需要相应的资金。

3、2022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保障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储备相应资金。

鉴于上述对外投资等重大资本支出事项,结合公司经营与投资计划,并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体现了对股东良好的投资回报,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良性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2-016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首席合伙人:吕江

上年度末(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04人

上年度末(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6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6人

最近一年(2021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37568万元

最近一年(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1909万元

最近一年(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756万元

上年度(2021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3家

上年度(2021年末)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3家

上年度(2021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985万元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906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3008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

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永拓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次项目合伙人以及审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兰花、彭灿,相关情况如下:

(1)刘兰花,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合伙人。2014年4月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5月加入永拓。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8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在永拓参与审计与复核过的上市公司1家,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

(2)彭灿, 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高级项目经理。2016年12月29日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11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在永拓签署上市公司2家,为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鉴证工作。

本次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为史春生,相关情况如下:

史春生,现担任永拓质量控制合伙人、总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4年10月开始在证券资格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5年3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担任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IPO企业首发上市独立复核,以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上市公司独立复核。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本期审计收费140万元,其中内控审计收费4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实事求是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作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提交董事会审议。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其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

与利润分配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22日(星期五)上午 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5日(星期五)至04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obut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 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召开2021年度业绩与利润分配网上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2日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与利润分配网上说明会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4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5日(星期五)至04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obut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许亮、田璐

联系电话:025-52837688

联系邮箱:ir@sobute.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方式有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微调,敬请投资者理解。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月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追溯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6日

● 报备文件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司代码:603916 公司简称:苏博特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所有下属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其中包括:南京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博特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镇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博特建材(天津)有限公司、新疆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博立新材料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博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博特建材武汉有限公司、中山市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江苏吉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道成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南京通有物流有限公司、江苏苏博特(香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一)主要业务和事项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

(二)主要业务和事项执行情况

1. 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公司章程》等为制度基础,建立了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在内的职责明确、协调运转、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财务部、技术推广部、苏博特研究院、采购部、生产安全部、综合管理部、证券投资部、审计部等8个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公司管理职能。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经营管理框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 发展战略

公司制定了《战略规划管理办法》,明确战略规划管理的原则与内容、管理职责、战略规划的主要内容、制定要求和编制流程、战略规划的实施、调整和保障、战略规划的评价与考核等。

公司经营层以发展战略为指导,在对往年市场分析总结、未来市场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制定了各职能部门战略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每半年对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总结分析,并向董事会及战略委员会进行汇报。

3. 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人力资源规划》、《人员聘用管理》、《入职管理制度》、《试用期管理办法》、《轮岗管理办法》、《薪酬与激励管理》、《绩效考核》、《培训管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离职管理制度》等制度,对人才引进与培养、工资薪酬、福利保障、内部调动、职务升迁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

2021年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积极推动HR管理系统的完善,有效管理人才资源,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实施了科学、系统的校园、社会招聘,在招聘中重视员工素质,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同时本年度建立并运行绩效指标体系,通过多层次培训和绩效考核,持续提升员工业务能力,做好人才的“引-育-留”,有效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确保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4. 社会责任

(下转2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