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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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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7版)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12,200,191.61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施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3,523,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978,995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06%。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228,976,754.2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6,561,447.45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2,978,99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近年来,国家陆续发布《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等利好政策,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从财政税收、投融资等多方面对文化企业给予支持,为文化产业发展带来更多机遇,公司主营图书发行业务,需进行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新动能,积蓄新增量,在变局之中开启融合发展新局面。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正处于上市后的高速发展阶段,以文化消费、教育服务、现代物流为主要经营模式,逐步构建以文化消费为核心的新零售体系;持续建设升级覆盖全区的教育服务网络及教育服务专员体系,为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及师生提供教材教辅、教育装备、教育信息化、数字教育产品等相关教育服务;打造智能化配送与供应链业务体系,增强全产业链管理能力。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591,776,032.59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28,572,030.58元,盈利水平较高,公司业务还处于持续发展中,增长较快,为保障公司业务增长,公司有较高的资金需求。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鉴于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为了大力拓展公司业务空间,提升行业地位和影响力,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是从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的角度考虑到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留存适量的现金用于业务拓展,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不会损害投资者利益。

5、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推动主营业务发展等,以促进公司实现良好的收益,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基于此,为了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把握未来增长机会的同时保持财务灵活性,董事会制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主要作为内生资本留存,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为公司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及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分配预案没有违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盈利情况、目前的发展阶段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2-016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产品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4.5亿元,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一年。

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期限:单项理财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概述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新华或公司)为实现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4.5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2、投资金额,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项理财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虽然原则上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甚至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明确内部审批程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研究市场行情;负责根据公司营运资金情况,安排并实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理财产品方案,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217,060.17万元)的20.7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及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时,通过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本次公司现金管理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浮动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4.5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授权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审核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规模不超过4.5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2-011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上午9点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柯云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 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公司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形成了决议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而发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