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5版)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

随着物业行业快速发展,公司在“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情况:

(1)政府加大了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上的支持力度,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政府承担了更多智能车管和智慧门禁等小区升级项目的责任,在资金和资源上给予了支持。此外政府在物业服务基层治理与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提升设施设备智能化管理水平。

(2)近年来随着项目更迭和各开发商交付标准提高,公司大部分新承接项目已有智能车管系统与智慧门禁系统硬件设施,并对外开放接口,公司仅需额外支出维保费用。

(3)近年来全国消防事故频发,为保障社区安全,为业主提供安心生活环境,拟进一步完善所管项目基层消防设施管理。

综上所述,募投项目“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中计划用于智能车管系统和智慧门禁系统改造的资金由于外部环境变化资金投入较少,而在设施设备管理系统和消防集成系统由于内部环境及需求资金投入需要增加。

(二)社区O2O平台建设项目

公司在实施“社区O2O平台建设项目”过程中发现:

1、公司前期已拥有众多项目资源,且新承接物业项目即可为社区O2O平台带来新的用户来源,公司在日常为业主提供服务过程中也可通过业主反馈活动达到增加客户数或客户黏性的目标。

2、在推动智慧社区建设的大背景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技术革新,公司拟进一步完善社区O2O平台功能来满足客户日益增加的服务需求。

本着谨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配套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拟减少“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中智能车管系统、智慧门禁系统的资金投入,相应增加设施设备管理系统、消防集成系统的资金投入;拟减少“社区O2O平台建设项目”中推广费用,相应增加开发费用、运营费用的资金投入。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决策,符合当前市场环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募投项目和募资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的要求。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投入计划的调整应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2-017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等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权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该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具体以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授信额度使用范围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该事项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2-020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一号一一房地产》《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现将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总签约项目651个,累计总签约面积7,591.60万平方米,2021年1-12月公司新签物业服务项目107个,新签约面积约981.07万平方米;公司案场服务合同的新签数量为5个;顾问咨询合同的新签数量为3个。

以上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数据,尚未经过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因此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2-008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芳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7,777,7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674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5,110,067.09元。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确认2021年度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875.16万元(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权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该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具体以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定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06证券简称:南都物业公告编号:2022-018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2022年1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2-010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7,777,7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674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5,110,067.09元。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2,770,875.12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5,264,030.54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4,526,403.05元,公司2021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8,429,028.12元。

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7,777,7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674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5,110,067.09元。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公司稳定快速的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2021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2-014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都科技”)

● 增资金额: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悦都科技进行增资,以实施“社区O2O平台建设项目”。其中1,00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1,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悦都科技的注册资本由1,500万元增加至2,5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增资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4.12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2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2,242.0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493.7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48.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1月29日出具天健验[2018]2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募投项目“公寓租赁服务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

【注2】:2022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全国物业服务业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6,786.48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普惠物业80%股权对价,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注3】:募集资金已累计投资数额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支出部分。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一)前次增资情况

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以货币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元,其中50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500万元;同意用募集资金以货币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大悦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增资10,785.80万元,其中 5,000 万元作为实收资本,5,785.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浙江大悦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 6,000万元。

(二)本次增资情况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公司拟用募集资金以货币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1,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万元增至人民币2,500万元。该部分资金全部用于社区O2O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

三、增资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悦都科技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下转2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