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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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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亚会A专审字(2020)0013号),截止2020年3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387.48万元。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387.48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2月7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8,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3月10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7,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包括4,000万元)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对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逐笔公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说明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将“广东宏辉果蔬仓储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的达成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2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宏辉果蔬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2-025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等,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使用、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子(孙)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自有资金适时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其子(孙)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其子(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状况,公司及其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一年内(包括)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其子(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等。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孙)公司用于投资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

自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包括)有效。

6、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等,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其子(孙)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子(孙)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其子(孙)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司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该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孙)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子(孙)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2-027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授信融资

及担保总额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2022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预计互为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被担保人名称: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宏辉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宏辉果蔬有限公司、广州市正通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宏辉果蔬有限公司、江西宏辉果蔬有限公司、宏辉果蔬(香港)有限公司、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井冈山中证焦桐扶贫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宏辉果蔬(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广东家家唛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家家唛油脂有限公司、TJL PLANTATION SDN BHD、深圳市鹰辉供应链有限公司、宏辉家家唛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宏辉果蔬有限公司、宏辉格致(上海)食品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及其他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内容概述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孙)公司预计向相关合作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额度,在期限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该授权融资额度可以在授权范围内循环使用。融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包括融资性保函、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贸易融资、商票保贴、票据置换等业务。各合作金融机构的融资额度以金融机构的具体授信为准。

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公司及子(孙)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筹划需要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业务。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及子(孙)公司互为提供合计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将根据融资需要,为上述被担保主体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授权董事长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决定与金融机构签署各类融资合同,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融资合同、资产抵押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部分主要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其子(孙)公司及其他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部分主要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广东省汕头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438,674,829元

经营范围:水果种植;蔬菜种植;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包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报关业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末,总资产138,752.06万元,负债总额62,602.8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2,248.53万元(银行贷款23,004.13万元,其中本金22,980.00万元),净资产76,149.2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508.75万元,净利润2,341.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12%。(上述数据经审计)

(二)烟台宏辉食品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山东省莱阳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 11,587,800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水果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蔬菜种植;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末,总资产27,642.01万元,负债总额10,444.1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0,444.13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17,197.8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129.47万元,净利润1,838.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78%。(上述数据经审计)

(三)上海宏辉食品有限公司

注 册 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114,158,774元

经营范围: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农产品收购,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从事农业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末,总资产26,823.44万元,负债总额1,204.1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204.11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25,619.3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362.58万元,净利润1,218.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49%。(上述数据经审计)

(四)福建宏辉果蔬有限公司

注 册 地:福建省诏安县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14,000,000元

经营范围:果品、蔬菜、散装食品(不含国境口岸)、预包装食品(不含国境口岸)、水产品、肉类、鲜禽类、蛋类销售;蔬菜加工(不含国境口岸);水果和坚果加工(不含国境口岸);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速冻食品、糕点、面包、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糖果、巧克力(不含国境口岸)制造及销售;水产品收购;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末,总资产1,712.06万元,负债总额1,233.5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233.58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478.4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9.37万元,净利润68.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05%。(上述数据经审计)

(五)广州市正通物流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广东省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86,377,100元

经营范围:仓储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末,总资产13,135.04万元,负债总额4,062.3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062.34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9,072.7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39.35万元,净利润-301.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0.93%。(上述数据经审计)

(六)江西宏辉果蔬有限公司

注 册 地:江西省寻乌县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18,926,504.63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水果种植(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按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末,总资产3,482.79万元,负债总额606.3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59.16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2,876.4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15.93万元,净利润184.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7.41%。(上述数据经审计)

(七)天津宏辉果蔬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天津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110,411,000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水果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蔬菜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末,总资产21,812.22万元,负债总额9,215.0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9,215.08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12,597.1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242.25万元,净利润1,136.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25%。(上述数据经审计)

(八)宏辉果蔬(香港)有限公司

注 册 地:中国香港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港币100,000.00元、人民币76,000,000.00元

经营范围:果蔬贸易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末,总资产7,550.71万元,负债总额742.0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742.04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6,808.6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6.79万元,净利润-14.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83%。(上述数据经审计)

(九)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广东省汕头市保税区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258,112,695元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水果、蔬菜、水产品的销售、初级加工(挑拣、包装、保险、冷藏);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末,总资产25,428.54万元,负债总额24.4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4.48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25,404.06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94.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10%。(上述数据经审计)

(十)广东家家唛食品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广东省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吴恒威

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

经营范围:农副食品加工业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末,总资产3,611.36万元,负债总额2,968.0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968.04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643.3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3.15万元,净利润-342.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19%。(上述数据经审计)

(十一)宏辉果蔬(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注 册 地:No. 22&24 GROUND FLOOR, LEBUH KOTA PERMAI 1,TAMAN KOTA PERMAI BUKIT MERTAJAM PULAU PINANG

经营范围:水果、蔬菜食品加工、销售和榴莲的种植、销售及货物进出口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截止2021年末,总资产6,921.86万元,负债总额3.7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75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6,918.1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5.22万元,净利润-74.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05%。(上述数据经审计)

(十二)TJL PLANTATION SDN BHD

注 册 地:NO.4-B, JALAN BUNGA TANJUNG 9-B, TAMAN PUTRA SELANGOR, AMPANG,SELANGOR(马来西亚雪兰莪州)

经营范围:拥有、管理和发展各类种植用地和业务,包括油棕,橡胶,咖啡,可可,榴莲,柠檬等。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

截止2021年末,总资产5,958.02万元,负债总额694.3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694.39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5,263.6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8万元,净利润-45.0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65%。(上述数据经审计)

(十三)广州家家唛油脂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广东省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吴恒威

注册资本:6,000,000.00元

经营范围:农副食品加工业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截止2021年末,总资产1,496.78万元,负债总额1,050.7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050.74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446.0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2.46万元,净利润-150.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20%。(上述数据经审计)

(十四)深圳市鹰辉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广东省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袁智伟

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1年末,总资产192.36万元,负债总额124.2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24.27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68.1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1.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60%。(上述数据经审计)

(十五)宏辉家家唛食品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广东省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50,000,000.00元

经营范围:农副食品加工业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末,总资产0.00万元,负债总额0.0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0.00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0.0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00%。(上述数据经审计)

(十六)山东宏辉果蔬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山东省烟台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3,000,000.00元

经营范围:农副食品加工业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截止2021年末,总资产1,394.31万元,负债总额1,163.9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163.94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230.3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37.07万元,净利润-69.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48%。(上述数据经审计)

(十七)宏辉格致(上海)食品有限公司

注 册 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王庆祎

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者意向协议,被授权人将根据授权在总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授信融资及担保总额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孙)公司预计向相关合作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额度。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及子(孙)公司互为提供合计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同时授权董事长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决定与金融机构签署各类融资合同,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筹划需要,在不超过人民币15亿授信额度内向相关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进行融资业务及互为提供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融资合同、资产抵押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授信融资及担保总额的相关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孙)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2-028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

回报规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辉果蔬”或“公司”)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以及《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依据及原则

(一)本规划的制定依据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制定本规划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的持续良好发展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并根据公司即时生效的股利分配政策对回报规划作出相应修改,确定该时段的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制定未来的股东回报规划,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且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的会议提案中还必须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具体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1)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满足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执行及实施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3、公司年度盈利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四)其他事项

如股东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五)生效、解释、修改

1、本股东回报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2-032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代码:宏辉转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9日(星期二)至04月2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d@greatsunfood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等公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利润分配等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16:00-17:00召开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利润分配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16:0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公司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俊辉先生,财务总监陈来凤女士,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黄暕先生,独立董事姚明安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会发生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9日(星期二)至04月2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d@greatsunfood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暕、吴燕娟

联系电话:0754-88802291

邮箱:ird@greatsunfood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2-033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辉果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俊辉先生持有宏辉果蔬股份202,647,3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1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黄俊辉先生拟于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11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77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内,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宏辉果蔬总股数的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减持减持数量、减持比例按实际减持情况披露,未经过除权处理。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备注: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做出适当的减持安排,若此期间宏辉果蔬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宏辉果蔬总股数的1%。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俊辉、郑幼文于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拟长期持有公司的股票。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不确定性。

(三)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四)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上接23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