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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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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8版)

证券代码:600567 证券简称:山鹰国际 公告编号:2022-035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山鹰国际办公大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6日

至2022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刊登于2022年4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22-025、临2022-026)。

2、特别决议议案:11、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孙晓民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

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

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

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

函或传真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持有法定代表人资

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

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

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

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5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00-4:00

登记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山鹰国际办公大楼。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安徽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大林、黄烨

联系电话:021-62376587 传真:021-62376799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2-031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采购大量动力煤、淀粉和纸浆,其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锁定原辅材料采购价格,有效管理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辅材料期货品种,具体包括动力煤、淀粉、纸浆等。

(二)2022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规模

按照《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2022年预计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如拟投入保证金超出上述额度,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额度追加审批程序。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交易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并按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执行,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商品期货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公司将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不做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做商品期货投机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三)公司法务合规中心将定期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所需遵循的风险控制程序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定期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公司将定期组织参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五、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政策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与目前公司自有资金规模、经营情况及实际需要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2-030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

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投资净额折合不超过5亿美元的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和利率掉期等业务。在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财经中心办理具体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海外投资引起的资金性收支、外币融资风险敞口等,主要以美元、欧元、英镑等为主。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以降低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管理紧密相关,旨在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和利率掉期等保值业务。

三、预计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投资的交易规模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2022年度预计投资净额不超过5亿美元,授权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准备情况

(一)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二)公司财经中心具体负责公司金融衍生品投资事务。同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金融衍生品投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使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人员充分理解拟交易金融衍生品的特点及风险。

五、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金融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三)履约风险:公司金融衍生品投资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公司将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种类及规模,不做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金融衍生品投资,不做金融衍生品投机业务。

(三)公司法务合规中心将定期对金融衍生品投资工作所需遵循的风险控制程序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定期对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公司将定期组织参与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七、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金融衍生品投资的授权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一)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二)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达到交易披露标准的,公司应及时披露。

(三)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九、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内控管理制度。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业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管理紧密相关,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业务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