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2年4月19日起,宁波银行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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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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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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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类基金份额、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其余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银华丰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短持有期为一年,敬请投资者留意。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