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7版)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在给予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日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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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月 18日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2021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拱东医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4,859,905.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8,140,094.34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10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1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59号《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经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10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1,000.00万元,全部存放在工商银行台州黄岩支行的指定账户内(账号:120703111420002155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总金额为25,605.38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5,605.38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总金额为45,773.46万元,其中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2,889.21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2,884.26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307.33万元)。
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已于2020年度全部置换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相关部门实施;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2、经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12个月内(含12个月)该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相关部门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1,000.00万元,全部存放在工商银行台州黄岩支行的指定账户内(账号:1207031114200021559)。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无节余资金;其他募投项目均未实施完成,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保持技术领先性,同时本项目建设将有效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品质和定制能力,项目本身不会直接产生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提升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整体调整公司各厂区及各生产车间的产线规划和布局,提升生产效率,减少生产管理成本及物料中转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0吨医用耗材及包产能扩建项目”在原实施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唐溪路南侧、景贤路西侧(现已更名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新前街道景贤路88号)的基础上,再增加实施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大道10号(该地点为公司注册地址,系现有生产厂区之一)。除上述募投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事项外,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其他变化。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按计划实施。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拱东医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拱东医疗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月 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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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经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0吨医用耗材及包产能扩建项目”在原实施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唐溪路南侧、景贤路西侧(现已更名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新前街道景贤路88号)的基础上,再增加实施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大道10号
注2:“年产10000吨医用耗材及包材产能扩建项目”及“年产6.2亿支真空采血管产能扩建项目”正在建设之中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保持技术领先性,同时本项目建设将有效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品质和定制能力,项目本身不会直接产生效益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提升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施慧勇回避表决,鉴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1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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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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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恒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牟旭燕
注册资本:1,180万元
主要股东:张利军、牟旭燕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头陀镇镇西村白湖塘373号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784.37万元,净资产为993.97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4,679.82万元,净利润为140.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恒大的实际控制人张利军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施慧勇的表弟,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恒大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综合考虑其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公司认为浙江恒大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浙江恒大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主要为向浙江恒大销售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试管、吸头、病毒采样管等一次性医用耗材等产品。
公司向关联方浙江恒大销售产品时,根据公司的定价机制与其商定销售单价。公司经销商的定价机制为: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保证公司及经销商合理利润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经销商的销售数量、结算方式、运输方式、提供给终端客户的服务水平以及区域竞争程度等各项加价和降价因素制定出销售价格,实行梯度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浙江恒大作为公司的经销商已经超过10年,其主要在广东、广西等地区进行销售,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浙江恒大各自独立运营,关联交易产出的收入、利润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利润的比例较小,不存在互相严重依赖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月 18日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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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修订内容以股东大会及工商登记机关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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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月 18日
(下转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