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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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0日

至2022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及书面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代理投票的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代理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5、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5月9日9:00-11:00、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大道10号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件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律师验证。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世伟、王佳敏

联系方式:0576-84081101

邮箱:jsw@chinagongdong.com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其中执行“新租赁准则”、“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执行“运输费用新会计处理”需要对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一、执行新租赁准则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简称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中的42“租赁”的相关内容。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见《公司2021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中的42“租赁”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

3、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二、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按照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列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企业根据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对于成员单位未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中列示,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成员单位还可以在“货币资金”项目之下增设“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项目单独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吸收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未从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从财务公司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短期借款”项目中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发放贷款和垫款”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执行运输费用新会计处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6个,其中问题五明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以下简称“运输费用新会计处理”)

2021年11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2号》也再次强调了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相关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并对2020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以上规定,本公司将原在销售费用中列报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并对2020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0年合并利润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对公司2020年合并现金流量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对母公司2020年利润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对母公司2020年现金流量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月 18日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姜喜喜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姜喜喜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辞去财务总监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姜喜喜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姜喜喜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喜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其辞去财务总监后,因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将继续持有该限制性股票。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潘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台州金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224%的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

附件:潘磊先生简历

潘磊先生,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09年3月至2017年10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2017年10月至2021年4月,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加入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3日通过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景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公告编号:2022-01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浙江恒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之间发生总额不超过2,1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