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兴业银行等多家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等多家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2年4月18日起,新增兴业银行等多家公司销售景顺长城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13492,C类013493)。根据《景顺长城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基金仅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含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销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新增销售机构信息
■
■
■
■
■
■
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
■
具体销售安排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