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
2、会议于2022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
4、会议由董事长张金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拟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董事张金成先生、蔡英强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董事张金成先生、蔡英强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实施流程、特殊情形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特制定《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董事张金成先生、蔡英强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2年5月6日召开。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议案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年4月14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福江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考核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能明确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等各项内容,形成完善、全面的股权激励管理体系,建立股东、公司和公司核心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张辉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张辉玉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辉玉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表决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辉玉,其基本情况如下:
张辉玉先生:1967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现为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兼任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孚日股份独立董事、阳谷华泰独立董事、共达电声独立董事。2018年5月29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辉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鲁西化工
股票代码:000830
法定代表人:张金成
董事会秘书:李雪莉
联系地址: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联系电话:0635-3481933
联系传真:0635-3481044
互联网网址:www.luxichemical.com
电子邮箱:000830@lxhg.com
邮政编码:252000
四、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议案一:《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同时,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对《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就公司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4月2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征集时间: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的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表决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表决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表决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表决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李雪莉
联系地址: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邮政编码:252000
联系电话:0635-3481198
联系传真:0635-3481044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表决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5、委托表决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或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张辉玉
2022年4月17日
附件: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全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辉玉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鲁西化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所持鲁西化工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独立董事张辉玉先生行使,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此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受托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的,委托人应当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受托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
委托人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以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4月26日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即2022年5月6日为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比例:
委托人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现就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2022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定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6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至2022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凡在2022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特别提示:鉴于当前疫情形势的不确定性,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如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山东省聊城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内重点地区来聊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未按登记时间提前登记、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披露情况:上述提案1、2、3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详见2022年1月1日,2022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上四项提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审议上述提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以上全部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4月30日(08:30-11:30,14: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莉
联系电话:0635-3481198
传 真:0635-3481044
邮 编:252000
4、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5、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30 投票简称:鲁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单位(个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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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