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版)

■■

除上述条款修订、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统一将阿拉伯数字调整为中文数字以及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原《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上市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6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于2022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于2022年4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邽郲主持,会议应到三人,实到三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监事会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充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2021年年度报告》及《龙腾光电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包含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等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情况,基于公司当前发展阶段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拓展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而作出,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子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控股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融资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日常经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实际接受的担保金额为其提供相应反担保有利于平衡双方承担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因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及监事任期即将届满,本次监事会换届事项有助于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持续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好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8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因公司所在行业特征及公司目前所处的加速提升和发展阶段,资金需求较大。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制程升级改造、募投项目建设、研发投入等资金需求方面,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8,573,139.13元。结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33,333,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2,666,668.52元(含税)。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1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0,593,804.6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28,573,139.13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2,666,668.5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面板(TFT-LCD)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一家拥有原创技术、核心专利、行业先进技术面板研发制造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属行业为新型显示行业,具有资金密集、技术密集、进入壁垒高、产业附加值大、辐射带动作用强、产品更新迭代速度快等特点。

新型显示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核心基础产业,我国始终将包括新型显示产业在内的电子信息产业作为发展重点,陆续出台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鼓励并支持产业的发展。随着5G、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显示应用场景和产品不断丰富,多种显示技术将各自满足不同场景下的显示需求,新型显示行业正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增长。为满足不同客户差异化需求,提供更全面可靠的解决方案,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需要持续研发创新具有行业竞争力的高附加值产品。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始终专注发展液晶显示面板,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成为中小尺寸显示面板全方位方案解决专家。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与产品经验积累,在中小尺寸面板细分市场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结合前述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目前处于加速提升和发展阶段,未来公司仍需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扩大市场份额,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32,954,114.70元,同比增长30.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0,593,804.68元,同比增长247.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1,993,427.92元,同比增长284.23%,盈利能力持续增强。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将持续进行金属氧化物面板生产线技改项目及产品制程的改进升级,进一步发展自动化、智能化工厂,以保证总产能的稳定及产线的先进适用,提高制程能力及产品信赖度,赢得客户的长期合作;此外,公司募投项目存在募集资金不足,需自筹资金补足的情形,因此,公司需要更多资金以保障战略目标、研发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顺利实现,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和发展的阶段,公司提出此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战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产品研发、产能扩充优化和项目建设等,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公司所属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需持续投入较大资金进行技术研发、生产设备与产品制程升级改造,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效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2、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借助5G、物联网、大数据等快速发展的契机,持续深耕中小尺寸显示领域,投入资金规划扩充新产能,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3、公司上市时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存在资金缺口,公司需自筹资金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经营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等因素,分红金额及比例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平衡了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情况,基于公司当前发展阶段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9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全资子公司昆山龙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电子”或“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龙腾电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4,3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止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实际为龙腾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4,713.38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2022年度发展规划和业务拓展需要,为保证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龙腾电子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4,3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昆山龙腾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10月8日

3、注册地点:江苏省昆山综合保税区新巷路68号

4、法定代表人:林世宏

5、经营范围:开发、生产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器、液晶显示屏(LCM模块)、液晶电视、平板显示器专用精密导光板、背光模组及灯管)以及电脑周边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以及电脑周边产品的检测及维修业务;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配套产品的关键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数码产品的销售;新型显示技术开发、咨询、检验检测服务及技术转让;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以及电脑周边产品的开发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的租赁;自有厂房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龙腾光电持有其100%股份

7、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龙腾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龙腾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拟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龙腾电子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上述期限内,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4,3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子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700万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实际担保余额之和),其中公司已批准但尚未使用的额度为人民币15,986.6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713.38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5%及总资产的7.01%。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1、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0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集团”)

●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拟为本次融资授信事项提供不超过4.4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实际接受国创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为其提供相应反担保,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国创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发展规划和业务拓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拟为公司本次融资授信事项提供不超过4.4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实际接受国创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为其提供相应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担保有效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年09月02日

3、注册地点: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1228号

4、法定代表人:唐超

5、经营范围:经市国资办授权委托,从事股权投资与资本运营,项目投资开发。(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有其100%股份

7、主要财务数据: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国创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系:国创集团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5.9%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国创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以银行最终核定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为国创集团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以其公司实际接受其担保的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及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国创集团为公司的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日常经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公司以实际接受国创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向其提供反担保,系因国创集团内部风险控制需要,有利于国创集团内部决策批准同意为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平衡双方承担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控股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公司以实际接受国创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为其提供反担保,有助于平衡双方承担的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龙腾光电接受控股股东国创集团担保并提供反担保系发展规划和业务拓展需要。同时,上述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与反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担保与反担保事项已经过龙腾光电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龙腾光电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提供反担保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龙腾光电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提供反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公司向国创集团提供的反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700万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实际担保余额之和),其中公司已批准但尚未使用的额度为人民币15,986.6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713.38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5%及总资产的7.01%。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八、上网公告附件

1、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提供反担保的核查意见;

4、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1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的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大信2020年度收入总额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大信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7家。

(下转5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