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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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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5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经履行相应程序后对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及内容、时间等进行调整,并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实质性变更。

(一)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2017年9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内容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由于原募投项目的编制时间较早,随着公司及妇婴童消费品行业的发展变化,原募投项目逐渐显现出无法适应公司业务拓展及无法契合市场需求变化等不足,已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加之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商业店铺价格高企,导致实体零售店铺的购买成本过高,若按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计划在全国大中城市主要商圈购买商业店铺,投入产出效益将难以把控,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益,考虑到以上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决定降低购买店铺的比例,以租赁和商场联营为主、购买为辅的策略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将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内容进行变更,同时加大对自营品牌形象店的投入建设和旗舰店的升级改造。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总投资22,511.5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0,338.50万元,流动资金2,173.00万元,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在全国各主要城市通过购买和租赁相结合的方式新建店铺146家(包括:旗舰店4家,品牌形象店142家),其中直营店56家,战略加盟店90家。变更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总投资仍为22,511.50万元(未发生变更),其中建设投资20,388.50万元,流动资金2,173.00万元,项目以购买、租赁或联营方式在全国大中城市主要商圈新建营销网点146家,新建网点包括旗舰店1家,品牌形象店145家,另外对原有旗舰店升级改造1家。

公司2018年7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内容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新零售模式在线上线下的影响力不断增强,促使终端零售店面开始走向新的经营模式。为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公司积极探索零售终端“产品+服务”的综合体验模式。在现有产品销售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掘并满足进店母婴消费者的服务需求,以服务提升客户体验并引流产品销售,以产品销售带动服务消费,二者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终端业绩,满足在新零售模式下消费升级的新需求。为此,公司决定选址汕头,在热点商圈繁华地段购置商业铺面,开设综合体验店。综合体验店将既作为产品卖场,销售公司产品,同时也针对目标客户群提供诸如婴幼儿游泳、按摩、护理、教育、娱乐、餐饮、母婴养育顾问等贴心服务,实现产品卖场和服务体验区两者相互引流,共同提升消费者终端购物体验。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总投资22,511.5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0,338.50万元,流动资金2,173.00万元,项目以购买、租赁或联营方式在全国大中城市主要商圈新建营销网点146家,新建网点包括旗舰店1家,品牌形象店145家,另外对原有旗舰店升级改造1家。变更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总投资仍为22,511.50万元(未发生变更),其中建设投资20,388.50万元,流动资金2,173.00万元,项目以购买、租赁或联营方式在全国大中城市主要商圈新建营销网点145家,新建网点包括旗舰店1家,品牌形象店143家,综合体验店1家,另外对原有旗舰店升级改造1家。

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需要将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19年6月30日,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因原募投项目的编制时间较早,随着行业和市场发展变化,逐渐显现出无法适应公司和市场需求等不足;加之近年来中国房地产价格高企,导致实体零售店铺的购买成本过高,若按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计划在全国大中城市主要商圈购买商业店铺,投入产出效益将难以把控,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益。考虑到以上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适当调整了在一、二线城市购买店铺的占比,改为主要以租赁和商场联营为主、购买为辅的策略来提高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因地制宜地将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内容等进行变更,并加大在三、四线城市对自营品牌形象店的投入建设,增设综合体验店,因此,拟将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至2019年6月30日。

2019年,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完成开店计划。公司2019年7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降低购买旗舰店和品牌形象店铺的数量,改为以租赁铺面为主,以购买为辅的策略,降低了开店成本,提高了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形成了资金结余。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转账日为准。

公司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对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说明的议案》。因新零售模式兴起,80、90后年轻一代母婴消费者选择购物渠道逐渐多样化,很大一部分目标消费群体走向线上消费,互联网移动电商、社交电商、微商、直播等新的销售渠道、销售方式的兴起,使母婴消费品行业实体店铺的销售受到较大的冲击。特别是进入2020年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线下实体店经营情况不佳,大多数店面在一季度普遍亏损。同时,此次突如其来的疫情也将加速年轻一代母婴消费者的购物渠道偏好向线上转移,实体店铺未来发展的趋势将更加侧重于体验和服务功能。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及时优化渠道规划和开店计划,积极拓展线上业务,对线下开店特别是投资较大的店铺持谨慎态度。经公司综合考察评估,暂停用募集资金投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 1 家旗舰店和1家综合体验店的装修,并将装修尾款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6月23日,公司合计将155,862,831.87元募集资金转出至基本户,至此,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金已全部补流。

(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在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为确保项目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一些软件和硬件的投资仍处在不断论证、修正及优化的过程中,因此其投资建设的周期较长,需要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19年6月30日。

2019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竣工时间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信息化建设项目一直在持续推进过程中,现因该项目相关软件和硬件的投资仍处在不断优化、升级和完善的过程中,目前项目分阶段实施进行,建设完成仍需时间验证,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完善,因此需要对该项目计划竣工时间进行调整,现将该项目计划竣工时间调整至2021年12月。

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及结余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由于信息化建设项目在推进过程中进展顺利,后期验证和完善时间较原预计时间缩短,提前达到结项标准,故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6月9日,信息化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87.80万元,结余资金561.96万元转出至基本户,至此,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已全部补流。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22-013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结果,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2,859,055.35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285,905.54元后累计可分配利润为467,224,145.68元。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经董事会研究,认为公司目前现金储备较为充足,资产负债率较低,且秉承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坚持的每年现金分红回报股东的做法,提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公司总股本35,40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共17,701,250.00元。【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则依照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

2、本年度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议案已由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决议公告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等相关事宜。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22-015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我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尽职、能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该所作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决定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59名、注册会计师304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1,455.9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593.37万元。2021年度为7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8,495.43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桂生,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远静,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家颖,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 年开始在华兴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 5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桂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远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家颖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陈桂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远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家颖,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华兴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公司续聘该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22-016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一)关于向关联方林燕菁女士续租君悦华庭房产的关联交易事项

1、关联交易概述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发拉比”)因业务发展需要,于2020年1月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浩亮、林若文夫妇之女儿林燕菁女士续租房产一处,位于汕头市金砂路99号君悦华庭2-3幢117、217、118、218、119、219号铺面,共计708平方米,作为直营门店用途。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林燕菁女士是公司董事长林浩亮先生和副董事长林若文女士的子女,与公司董事、总经理林国栋先生为兄妹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林燕菁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12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林燕菁女士续租君悦华庭房产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浩亮先生、林若文女士、林国栋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林燕菁

关联方关系: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

交易标的:汕头市金砂路99号君悦华庭2-3幢117、217、118、218、119、219号铺面

产权关系:林燕菁女士为交易标的房屋所有权人

3、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标的铺面所处位置为汕头市的商业中心区,本次租赁价格参考相近楼层租赁商铺的价格。该店作为公司的高端品牌展示、体验的窗口以提高品牌在高端客户群中的知名度。大股东林浩亮、林若文夫妇之女儿林燕菁女士向公司出租商铺价格公允。

4、交易的主要内容

5、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浩亮先生之女儿林燕菁女士所发生的关联租赁业务是公司进行正常经营的需要。

6、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2年1月1月至 2022年4月18日,公司支付汕头市金砂路99号君悦华庭2-3幢117、217、118、218、119、219号铺面2022年1-6月份房租531,000元。

7、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浩亮先生之女儿林燕菁女士续租房产一处,该房产为位于汕头市金砂路99号君悦华庭2-3幢117、217、118、218、119、219号铺面,建筑面积共计708平方米,作为金发拉比君悦店的经营场所,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铺面租赁价格按该地段的市场价格确定。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续租关联方的房产,具有其必要性;关联交易建立在双方友好、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该地段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此外,本次关联交易还需依照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及程序进行决策,关联董事或股东已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存在违规情形。

(二)关于向蜜儿乐儿公司采购奶粉的关联交易事项

1、关联交易概述

蜜儿乐儿乳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蜜儿乐儿”)是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一一广东金发拉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比投资”)的参股公司,2021年度公司已出售蜜儿乐儿股权。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关联方蜜儿乐儿(上海)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签订总代理协议与经销商合作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林国栋先生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长林浩亮先生和副董事长林若文女士作为林国栋先生的直系亲属,亦回避表决。

因业务需要,于2021年1月29日与蜜儿乐儿之全资子公司一一蜜儿乐儿(上海)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蜜儿食品”)签订《蜜儿乐儿(上海)食品销售有限公司麦蔻拉比系列儿童配方奶粉中国大陆地区总代理协议》和《“Semper?Organic”婴幼儿辅助食品经销商合作协议》。公司将向蜜儿食品采购奶粉和辅食,用于在国内试销售;以上两份协议金额总计为人民币¥1003.5万元。

2021年9月,因市场环境情况变化,为降低风险,公司经过与蜜儿食品协商一致,签订了《麦寇乐享系列儿童配方奶粉购销合同》,将采购金额降低为人民币500万元,同时不再采取联名品牌方式。

因公司董事林国栋先生时任参股公司“蜜儿乐儿”公司董事,公司与“蜜儿乐儿”控股子公司“蜜儿食品”签署购销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蜜儿乐儿(上海)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关联方关系:公司董事兼任该企业董事

交易内容:公司向蜜儿食品采购麦寇乐享系列儿童配方奶粉,金额500万元

3、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交易进货单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依据蜜儿乐儿公司产品价格体系,参照同类合同类比评估后,通过自主商业谈判确定,交易价格客观公允。

4、交易的主要内容

(注:该笔500万元款项已预付,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剩余未提货金额4,370,720元,因奶粉属于效期属性很强的产品,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2022年安排提货,避免因集中提货导致的仓储成本和库存临近有效期导致的风险)

5、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为拓展门店和线上业务商品品类而做的尝试,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通过自主商业谈判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6、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2年起,蜜儿食品已不再是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

7、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是公司为拓展门店和线上业务商品品类而做的尝试,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通过自主商业谈判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是公司为拓展门店和线上业务商品品类而做的尝试。关联交易建立在双方友好、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整体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22年度,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林浩亮、林若文夫妇之女儿林燕菁女士发生交易额不超过人民币1,062,000元的关联交易。2019年12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林燕菁女士续租君悦华庭房产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浩亮先生、林若文女士、林国栋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1: 1,062,000元仅为2022年一年的商铺租赁金额;该合同期限为三年(2020年1月1日起一2022年12月31日止),合同约定三年商铺租赁的总金额为3,186,000元。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人林浩亮、林若文夫妇分别为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林国栋先生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林燕菁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浩亮、林若文夫妇之女儿,与公司董事、总经理林国栋先生为兄妹关系,上述自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联关系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或业务需要,关联交易的房产所有权在林燕菁女士名下,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交易原则,按照市场价格交易。

交易各方拟定,租金每半年一结。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房屋租赁合同》已于2019年12月签署,并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以直营店面展示品牌形象,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及定价等方面均不存在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进行了事前审查,交易遵守公平合理、市价交易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核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22-017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 “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1年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2021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解释第14号及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主要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 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等。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本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所有者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所有者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22-019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苏煜灿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秘开展日常公司规范治理、信息披露、投资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苏煜灿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日,苏煜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苏煜灿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4-82516061

传真号码:0754-82526662

电子邮箱:suyc@stjinfa.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

邮政编号:515041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附件:

个人简历

苏煜灿先生:

男,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2016年-2018年任职于潮宏基集团旗下梵迪珠宝有限公司财务部;2018年入职本公司,任证券投资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