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3版)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越城区中兴大道22号,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唐伟将 联系电话:0575-88262235

传真:0575-88262235 邮箱:ir@zjjdtech.com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279”,投票简称为“金道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和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和9:30一

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一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 2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 16:00 之前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人民币普通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备注:1、 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 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 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9号)同意注册,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道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1.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4,022,764.8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5,977,235.1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23号),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4月8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注: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系尚未支付或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北支行隶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北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三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其督导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薛波、王胜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及/或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3、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4月17 日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年4月16日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22号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金言荣先生主持,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总股本由7,500万股增加至10,000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7,5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拟进行修订。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决定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制度如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088.68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2.88万元(不含税),合计24,201.5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7,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5月5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中兴大道22号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9)。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德良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4,201.5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7,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