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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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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2-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1版)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2-015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人民币(含税),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68,824,490.08元。经董事会决议,2021年年度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人民币(含税),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726,826,374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254,389,230.9元人民币, 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含税),计218,047,912股。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5亿元,公司本次拟实施现金分红254,389,230.9元,合计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33.68%。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在保障投资者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编号:临2022-017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事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公司主要合作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投资额度余额最高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公司购买银行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以短期产品为主,原则上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理财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公司购买银行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以短期产品为主,原则上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委托理财额度

投资额度余额最高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相关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落实。

(七)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购买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6.78%,本次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7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1.79%,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理财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理财事项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开户银行,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高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议案。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经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于银行委托理财的资金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的临2021-022《关于2021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司2021年累计银行委托理财发生额为254,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银行委托理财产品尚未到期余额为47,250万元人民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金额。

金额:万元

注:上述委托理财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编号:临2022-02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

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向关联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 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 交易风险: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22年公司拟以自有闲置资金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股票代码:601456)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金额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鉴于国联证券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国联证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国联证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汤兴良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事前公司独立董事认可上述关联交易,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已达3000万元以上,但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国联证券是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国联证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456.SH;1456.HK)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上市)

3、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8号

4、法定代表人:葛小波(代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

5、注册资本:283,177.3168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实际控制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数据均经审议。

9、股权结构:国联证券的控股股东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联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其48.60%的股权。

10、与公司的关系:华光环能持有国联证券1.03%股份,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国联证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额度及授权事项如下:

1、理财额度:投资额度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3、理财方式:拟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固定收益类短期理财产品,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4、理财产品期限:单笔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是在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公司在国联证券选择性地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汤兴良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

事前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次关联交易,认为公司向国联证券购买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利用控股股东的金融优势平台国联证券有选择性地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与国联证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华光环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