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3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167,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7,500.00万元。
同意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董事长在上述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各金融机构批准的额度调整与各金融机构的授信及贷款额度,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办理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的结算、融资、信用证、包含票据贴现等有关手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4:0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派科技”或“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5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70,000股,发行价为14.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3,767,400.00元,扣除中介机构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5,542,826.1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8,224,573.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7日全部到位,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2021]33490号的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于2021年6月17日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气派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7月6日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中不含理财产品余额13,500.00万元。其中,上海银行03004561359账户5,00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4000092829100604264账户7,500.00万元,中国银行669174492837账户1,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66.5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4510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金额为13,500.00万元。其中,上海银行03004561359账户5,00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4000092829100604264账户7,500.00万元,中国银行669174492837账户1,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不涉及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不涉及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者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表1: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
注:公司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扩建)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公司研发中心的升级扩建,通过办公场地装修、购置国内外先进研发设备和软件,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提升公司的整体研发实力,进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6.7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75亿元的担保额度(含已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 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为:广东气派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14.75亿元,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6.35亿元。截止2022年4月15日,已使用未到期的授信额度金额为22,712.30万元,其中未到期长期借款金额为1,608.00万元,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21,104.30万元。
●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实现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拓宽融资渠道,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有效周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6.75亿元,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含票据池)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总额不超过16.75亿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拟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办理公司与银行的结算、融资、信用证、包含票据贴现等有关手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气派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5月22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
法定代表人:梁大钟
注册资本:陆亿元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的研发、测试封装、设计、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别:人民币
■
以上2020年、2021年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拥有的东府国用(2014)第特11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66,670.10平方米及其上的全部房产(粤(2017)东莞不动产权第0119369号、粤(2017)东莞不动产权第0119366号等7项,合计建筑面积96,441.02平方米)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该抵押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综合授信20,0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该综合授信实际贷款金额500.00万元、开具银行承兑汇票3,273.64万元。
被担保人不是失信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签署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主要生产基地,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助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全资子公司的发展,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67,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业务需要,经审查,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其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亿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0%、0%;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35亿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63.40%、34.41%;不存在逾期担保及诉讼等。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5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14.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376.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554.2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822.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7日全部到位,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2021]33490号的《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本次拟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含全资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分配及收益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正常进行。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全体监事认为以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认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全体监事认为议案内容不存在任何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创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与协定利率存款等)。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文件等实施行为。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保本类投资品种,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3、公司审计部、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理财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六楼61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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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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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根据上述时间、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当场出示广东省粤康码及行程卡,请出席者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并在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三)因近期疫情形势紧张,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
邮政编码:523330
联系电话:0769-89886666
邮箱: ir@chippacking.com
联系人: 证券法律事务部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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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派科技”)于2022年4月15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大悦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召开的监事会对公司重要决策和决议的表决等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进行了检查,对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利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全体监事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监事认为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体监事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服务内容等事项,认为其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资质,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完成审计工作。全体监事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查《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报告内容、形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运作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认为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全体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查《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认为报告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实际反映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与运营计划。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查《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报告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实际反映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与运营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职业字[2022]12408号”,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587,375.0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3,704,423.3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2,368,555.0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2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42,508,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5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该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环境、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公司、维护股东长远利益要求,保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监事认为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体监事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13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1:韩雁光,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会计师2:扶交亮,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刘光荣,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8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皓东,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家。
2.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00万元(含税)。2022年,公司将根据2022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并考虑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因素,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符合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所有权益情况,表现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资格证,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规定而进行的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该规定要求,于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
(一)变更的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基于财政部颁布的《实施问答》规定进行的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实施问答》,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本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项目中列示。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的内容
公司对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预计将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于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对2020年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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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