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4版)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无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行为。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
1、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授权期间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止。
2、决策授权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3、远期结售汇业务汇率
银行的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汇率报价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在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六、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公司建立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 业务概述
票据池是指公司作为持票人将持有的商业票据委托合作银行通过物理空间或电子网络进行保管而形成的票据资产的集合。票据池业务的服务内容包括合作银行为公司提供票据保管、信息查询、到期托收等增值类服务和票据贴现、质押融资等融资类服务,并根据公司的申请办理票据的入池和出池。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 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3. 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止。
4. 实施额度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 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票据管理的成本;
2. 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3. 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有利于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商业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商业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4月15日,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罗玉龙、罗力成、陈雅卿、黄红亮、杜道峰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在本议案审议前,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报告,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独董对《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该议案。
3、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注1:宁波圣龙新能源汽车动力有限公司于2022年02月24日成立。
2、关联方最近一年(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宁波沃弗圣龙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和华纳圣龙(宁波)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业经审计,埃美圣龙(宁波)机械有限公司和湖州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是:相关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执行;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关联交易价格也遵循了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提交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公司 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于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保荐机构对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2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2022年度,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鄞州银行”)开展日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存、贷款等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在鄞州银行进行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遵循公开、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罗力成对该议案回避,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该议案以8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获得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余卓平先生、陶胜文先生和万伟军先生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的日常存、贷款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项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议案。
(二)2021年在关联银行存、贷款的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鄞州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余额为3,008.22万元,应付票据余额为14,114.43万元。2021年取得人民币活期存款利息收入34.46万元。2021年取得并归还保证借款人民币2,800.00万元,支付利息人民币37.40万元。
(三)2022年关联银行业务预计金额和类别
■
公司预计2022年与鄞州银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亿元,不超过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38%。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鄞州银行:
(一)交易对方关联关系:
鉴于:
公司董事罗力成先生于2021年8月起兼任鄞州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与鄞州银行为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144417235R
法定代表人:周建斌
注册地址(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惠西路88号
注册资本:220,641.488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外汇业务;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工程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履约能力分析
鄞州银行已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且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完备,前期关联交易均正常履行,未出现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在鄞州银行进行存、贷款业务的利率均按商业原则,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鄞州银行进行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遵循公开、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批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目标,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平、市场定价的原则。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788号公司技术中心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0日
至2022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2年4月19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罗力成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6日(9: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788号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2年5月10日(周二)下午14: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勇、王萍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788号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15104
电话号码:0574-88167898 传真号码:0574-88167123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 :2022年05月05日(星期四) 下午 14:00 -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 :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4、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5日(星期一)至04月2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lpt@sheng-lo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9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05日下午 14:00-15: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05日 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罗玉龙
总经理:张文昌
董事会秘书:张勇
财务总监:杨勇
独立董事:万伟军
保荐代表人:罗傅琪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05日(星期四) 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5日(星期一)至04月2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lpt@sheng-lo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张勇、王萍
电 话:0574-88167898
邮箱:slpt@sheng-lo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2号文核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股份”、“公司”或“发行人”)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448,88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2元,共计募集资金443,819,990.1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845,271.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8,974,718.76元。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作为圣龙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其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间为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现就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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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圣龙股份 2021年持续督导期间在上交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内,圣龙股份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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