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自有资金退出的公告
根据《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及《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的相关规定,本集合计划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因开放期内产品规模变动等客观因素,管理人于2022年4月18日退出自有资金74,963.00份,退出后自有资金参与本集合计划的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
特此公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