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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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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68公司简称:尖峰集团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拟进行现金分配,以2021年末股本344,083,8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72,041,914.00元(含税)。

2021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1年,水泥行业克服疫情多点散发、原燃料价格快速上涨、限电限产等影响,保持平稳发展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全年规模以上水泥企业实现水泥总产量23.63亿吨,同比下降1.2%;据国家工信部统计,2021年全国水泥行业营业收入1.08万亿元,同比增长7.3%,利润总额1694亿元,同比下降10.0%。“十四五”期间,水泥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机遇前所未有,挑战更加严峻,机遇和挑战呈现许多新变化。从机遇看,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进一步发挥,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从挑战看,面对经济全球化逆流和新冠肺炎疫情广泛影响,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凸显。面对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新形势,水泥等主要大宗原材料产品需求将陆续达到或接近峰值平台期,规模数量型需求扩张动力趋于减弱。面对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的强约束,“碳达峰”“碳中和”的硬任务,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新期盼,水泥行业绿色和安全发展的任务更加紧迫。

2021年,在国家大力支持工业发展、着力激发工业企业活力、积极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在新冠肺炎疫苗业务的带动下,我国医药企业利润整体实现较快增长。全年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2.93万亿元,同比增长20.1%;利润总额6271.4亿元,同比增长77.9%(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21年,医药行业政策改革力度空前,国家及各部委相继出台多项与医保、医疗、医药相关政策,医药行业正在加快转型升级。医保改革方面,2021是DRG和DIP两项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之年,国家医保局制定了《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医药改革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将进一步扩大和常态化。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施行,将对药品价格、医疗机构用药、医药生产企业市场拓展带来重大影响,未来“创新、品质”将是医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

(一)报告期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仍以水泥和医药为主,以健康品、国际贸易、物流、电缆等业务为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归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

公司主要产品为水泥、药品两大类,水泥产品是一种重要的建筑材料,广泛应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基础设施及房屋等的建设。公司的药品已形成抗生素类、心脑血管类、抗抑郁类、眼科类用药等产品线,并向抗肿瘤药物、婴幼儿用药方向发展,目前主要产品有注射用盐酸头孢甲肟、门冬氨酸氨氯地平片、盐酸帕罗西汀片、醋氯芬酸缓释片、玻璃酸钠滴眼液、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等。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相对多元化的产业布局,以战略管控为主导,通过运营管控、战略管控、财务管控相结合的管控模式,确保下属子公司平稳、有序、安全地运行。公司总部作为战略决策和投资决策中心,追求总体战略控制和协同效应的培育;同时按照业务、区域的不同分别设立子公司,由各子公司负责各业务板块的运营。

公司的水泥业务主要分布在湖北、云南、贵州、浙江。大冶尖峰、云南尖峰、贵州尖峰三家控股子公司各自拥有一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开展水泥、熟料等的生产和销售;公司还通过参股南方尖峰、以所持南方水泥股权参与天山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报告期,公司设立了湖北尖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机制砂、骨料等建材产业延伸;子公司大冶尖峰参与出资设立湖北诺客尖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危废。公司各水泥企业坚持“成本领先”战略,通过不断推进管理创新、工艺革新、设备更新以提升劳动生产率,实现节能降耗减排,同时积极应对市场变化,针对各区域市场特点制订竞争策略,以直销和代理两种销售模式,积极开拓销售市场。

公司的医药业务包括医药工业和医药商业,由尖峰药业及其子公司组织运营。尖峰药业在浙江金华拥有金西、秋滨、临江三个医药制造基地。尖峰药业药品生产严格按照GMP的要求进行,从原料采购、设备管理、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监督检验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公司医药商业包括商业配送和零售业务,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内,销售收入主要来自金华医药和尖峰大药房,区域内的各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广大患者是其主要客户群。子公司上海北卡目前主要产品为农药和医药化工中间体,并向医药原料药发展。

公司的健康品业务主要有植物提取物、中药饮片、膳食补充剂、保健食品等,主要由尖峰健、天津尖峰等子公司组织运营。尖峰健康主要有保健品、植物提取、中药饮片三大业务。天津尖峰主要产品有葡萄籽提取物、人参提取物、苹果提取物等花青素、多酚、果蔬粉等系列产品;公司的质量体系完善,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出口食品备案证明;公司天然植物提取物主要为国内外的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行业的广大用户提供原料产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05亿元,同比增长17.17%,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9.24亿元,同比增长58.12%,经营业绩再创历史最好水平。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70.24亿元,同比增长10.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2.07亿元,同比增长17.3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2-011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元(含税)。2021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简要说明: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22年公司将对南方尖峰进行增资、投资建设湖北尖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500万吨骨料砂石生产线、出资成立云南普洱尖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并进行骨料砂石生产线项目的建设。此外,尖峰药业及其子公司有多个新药在研发的各个阶段,抗肿瘤新药DPT和JFAN-1001已进入临床阶段,尖峰药业及其子公司浙江尔婴、尖峰亦恩将进一步加大产品研发和引进力度,需增加研发投入。并且,公司还将继续寻求水泥、医药的其他发展项目。上述业务的开展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4,078,885.41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431,820,207.11元。按母公司的本期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43,182,020.71元,加经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1,630,509,306.32元,减去2020年度现金分红137,633,531.2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881,513,961.52元。

公司2021年度拟进行现金分配,以2021年末股本344,083,8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72,041,914.00元(含税)。

2021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说明

为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及公司长期发展,保持分红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董事会提出了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4,078,885.41元,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为172,041,914.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8.62%,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22年公司将对南方尖峰进行增资、投资建设湖北尖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500万吨骨料砂石生产线、出资成立云南普洱尖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并进行骨料砂石生产线项目的建设。此外,尖峰药业及其子公司有多个新药在研发的各个阶段,抗肿瘤新药DPT和JFAN-1001已进入临床阶段,尖峰药业及其子公司浙江尔婴、尖峰亦恩将进一步加大产品研发和引进力度,需增加研发投入。并且,公司还将继续寻求水泥、医药的其他发展项目。上述业务的开展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公司现有九名董事,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蒋晓萌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拟将该预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该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公司现有五名监事,全体监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天赐先生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客观真实,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股东合法权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2022-015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主要内容: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集团”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尖峰”)拟向黄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平城投”)提供1300万元借款,该借款不计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借款期限为两年,到期一次性归还。

●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财务资助概述

因黄平县谷陇至凯里的公路(S204)进行改道修缮,预计投资2860万元,由黄平城投负责建设,由于该道路原经过黄平尖峰主矿山,需进行改道。黄平城投由于资金困难,向黄平尖峰提出1300万元借款要求,为了改善贵州尖峰的生产经营环境、促进公司发展,拟向黄平城投提供1300万元借款,该借款不计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借款期限为两年,到期一次性归还。如到期不能按时归还借款,则根据应还款额按同期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基础利率(央行LPR)三倍支付利息,该笔借款拟由黄平县助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2022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公司现有九名董事,全体董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蒋晓萌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黄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法定代表人:宋成

4、注册资本:110,0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1年05月06日

6、登记机关: 黄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州镇林溪苑

8、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城镇基础设施及附属工程的投(融)资、管理和收益。土地整治、整理及开发。房地产及旅游文化产业的投资开发。农民集中住房。棚户区改造。生态移民。校舍修建与维护。农村道路建设。技术咨询、营销策划、建材、广告及停车场经营。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东情况:黄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贵州尖峰为支持当地政府工程建设提供借款,主要用于涉及贵州尖峰主矿山路段的谷陇至凯里的公路(S204)改道工程建设,改道工程完成后将有利于改善贵州尖峰的生产经营环境,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地方脱贫攻坚成果。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采取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子公司贵州尖峰为支持当地政府工程建设提供借款,主要用于涉及贵州尖峰主矿山路段的谷陇至凯里的公路(S204)改道工程建设,改道工程完成后将有利于改善贵州尖峰的生产经营环境,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地方脱贫攻坚成果。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贵州尖峰向黄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2022-016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主要内容: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5847.27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5847.27万元。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2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公司现有九名董事,全体董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蒋晓萌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1、信用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及子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经测试,2021 年公司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219.37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2021年12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47.31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及子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2021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有迹象表明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39.72万元。

4、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2021 年,公司对相关商誉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委托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就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依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北卡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D-0045号),公司决定对上海北卡对应商誉的资产组计提部分商誉减值。依据现金流量折现的评估方法,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 12月31日,基于本次评估相关的假设前提,在委托人管理层批准的相关资产组未来经营规划落实的前提下,上海北卡对应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9400万元,与公司收购上海北卡55%股权时形成的对应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确认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840.87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5847.27万元,将减少公司 2021 年度利润总额5847.27万元,减值损失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33%。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2-009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7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22年4月1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2022年4月16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现有九名董事,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2-011)。

该预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2-012)。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2-01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2-014)。

7、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2-015)。

8、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2-016)。

9、通过了《2021年度中长期激励基金计提方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根据《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取2021年度中长期激励基金3820.5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本公司与其他方(非公司关联方)在云南省普洱市共同出资设立云南普洱尖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注册登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拟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公司成立后将利用当地的石灰石资源,筹建机制砂、骨料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通过了《关于项目投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北尖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依托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现有矿山资源,投资建设一条年产500万吨骨料砂石生产线,项目总投资预计2159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临2022-017)。

14、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6、通过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报告。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7、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3、《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7、《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2021年度中长期激励基金计提方案》都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会决议的形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附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2-010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7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22年4月1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2022年4月16日,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现有五名监事,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认为该报告全面地反映了2021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客观真实,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股东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2-011)。

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2-014)。

7、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2-015)。

三、相关附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2022-013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北卡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湖北尖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拟设定融资担保额度:设定融资担保额度5.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公司现有九名董事,全体董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蒋晓萌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药业”),注册资本29853万元,其中:本公司占99.16%,注册地址:浙江金华市婺城区白汤下线高畈段58号X02幢办公质检楼二楼,主要经营:药品研发与生产(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进口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料;进口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2、上海北卡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北卡”),注册资本2275.93万元,其中:本公司占61.48%,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申港路3802号21幢,主要经营:农药批发;农药零售;生物技术、医药和化学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化肥、饲料添加剂、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上海北卡拥有两家全资子公司:安徽新北卡化学有限公司、安徽尖峰北卡药业有限公司。

3、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尖峰”),注册资本15000万元,本公司占100%,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谷陇工业园区,主要经营:研发、生产、销售水泥制品及工艺设备。普通硅酸盐水泥、熟料及商品砼、水泥制品、石灰石、人工砂、碎石、骨料的制造销售。

4、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国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93.33%、尖峰药业占6.67%,注册地址: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常春西路88号,主要经营: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无需前置审批的货物与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站(场)经营;食品经营;医药中间体、制药设备等销售及网上销售;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商务咨询服务活动;开展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5、湖北尖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尖峰建材”),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70%,注册地址:大冶市保安镇青山村柯道化小区35号,主要经营: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三、上述子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湖北尖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10日,2022年3月刚完成出资,因此没有21年相关数据。

四、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担保,设定如下额度:

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单位提供担保,在总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金额可以在上述担保单位间调剂使用。

同意上海北卡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其下属各全资子公司共同使用上述额度。

2、为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担保,设定如下额度:

3、尖峰国贸是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指定交割仓库,并且正在申请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期货交割仓库资质,根据各交易所的要求,需要本公司提供保函,对尖峰国贸开展的期货交割仓库仓储业务提供担保。另外,尖峰国贸从事经铁路运输的仓储物流业务,根据铁路部门相关规定,需要本公司提供保函,为尖峰国贸从铁路提货提供担保。

尖峰国贸开展期货交割仓库业务,为期货合约履行实物交割提供交割仓库仓储服务并收取费用,能扩大业务、增加收入,同时能提高品牌知名度,提升运作管理水平。由于期货仓单的注册量受期货的品种、行情、交易活跃度以及现货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故无法提前确定该项担保的总额。2021年尖峰国贸为大连商品交易所的PVC/PP期货提供了期货交割仓库服务,注册的期货仓单共9045吨,货值约0.9亿元;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棉纱期货提供了期货交割仓库服务,注册的期货仓单共3680吨,货值约0.92亿元。

为了保障尖峰国贸顺利开展期货交割仓库和铁路仓储物流业务,拟同意为尖峰国贸的期货交割仓库业务及尖峰国贸从铁路提货出具保函,提供担保。

在设定额度内的金融机构借款及担保事宜均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决定执行,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之日止。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以上被担保公司都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董事会同意以上的担保。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公司都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该决议的形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的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11%,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天健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该笔费用参照有关规定,以业务量为衡量标准,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该所谈判为准。审计期间的食、宿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该所在接受聘请并在公司2021会计年度结束后,按照本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的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并按与本委员会商定的审计工作时间安排提供书面的《2021年度审计计划》;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了独立性,做到了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查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公司上市以来一直聘请该所为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所对公司的情况熟悉了解并工作严谨,决定向董事会推荐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接受聘请并在公司2021会计年度结束后,按照本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的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了独立性,做到了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该所对公司的情况熟悉了解并工作严谨。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公司现有九名董事,全体董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蒋晓萌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三)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声明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下转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