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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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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4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实行本次回购注销。

13、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22年1月27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82,441,698股减少至582,081,698股。

15、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业绩考核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要求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实行本次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2个考核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子公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子公司对应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子公司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解锁系数(M)”,“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上述第3种约定的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统一回购注销”。

根据子公司2021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5名激励对象对应的2021年度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股票种类和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向激励对象授予的公司A股普通股。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是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30,50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2%。

(三)回购价格和资金来源

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4.66元/股调整为4.58元/股。

公司拟以4.5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激励对象所持的130,5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82,081,698股变更为581,951,198股。本次回购注销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办理减资手续。

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表中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考核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5名激励对象因其对应的2021年度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需回购注销部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30,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25名激励对象因其对应的2021年度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30,5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尚需履行通知债权人、公告、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股份注销登记等程序。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2022年4月15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5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0,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82,081,698股减少为581,951,198股,注册资本将由582,081,698元变更为581,951,198元。

根据上述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内容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15:30一16:30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有:董事长胡士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朱大勇先生;独立董事刘斌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17:00前访问“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担任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由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交易协议的约定变更而成)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该项目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实施完毕,现处于持续督导阶段。华西证券已委派贝达明先生、许秋茗女士担任该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近日,公司接到华西证券的通知,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贝达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上述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保证后续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相关规定,华西证券委派孙恺丰先生接替原贝达明先生关于公司上述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上述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孙恺丰先生(孙恺丰先生简历见附件)和许秋茗女士。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

孙恺丰先生,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金融学硕士,现任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曾主持或参与项目有甬金股份IPO、振华海科IPO、天丰电源北交所IPO等。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部分股份办理质押。截至公告披露日,华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75.26%,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三、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四、其他说明

1、华宏集团本次股份质押是为满足其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不涉及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自公司本次公告披露日起,未来半年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对应融资余额为:0元人民币;未来一年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为: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融资余额为:0元人民币。

3、华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生产经营的自有资金和来自于被投资方的分红款。

4、华宏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任何影响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4、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