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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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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2版)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符合要求的现金管理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根据管理层的决策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开展的现金管理进行相应的核算。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已经过内部严格评估,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出现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进行现金管理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7.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7.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2-015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公司2021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30,483,048.9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0,606,135.19元。母公司净利润231,558,901.97元,提取法定公积金23,155,890.2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6,027,371.95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32,132,476.40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82,297,907.3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985,076,530.92元,其中,股本溢价为985,076,530.92元。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同时考虑到公司股本结构、发展规划及股东回报等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24,927,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742,006.7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89,970,933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14,898,267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3、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又兼顾了相关监管机构提出的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2-016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周睿,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亚彬,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85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执业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查阅了天职国际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认为天职国际多年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认真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职国际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天职国际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天职国际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2-018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3.0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25,516,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59,966,700.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550,099.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全部到位,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44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本表中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本表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总额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差额为不含税发行费计算尾差导致。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原拟实施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正泰路1369号山东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园孵化配套中心,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与出让方山东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产转让框架协议,约定具体交易细节待项目实施时另签《存量房买卖合同》。由于公司业务规模高速增长,人员需求大幅增加,拟购买的山东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园孵化配套中心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经与出让方协商一致,双方不再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2年5月31日,同时扩大搜寻范围,以期尽快确定项目实施地点,以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四、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情况

“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15,070.83万元,建成后预计年均新增销售收入23,349.11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20.00万元,结余募集资金14,250.8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原计划在山东省潍坊市实施“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将主要从事金融服务外包领域的呼出营销、呼入客服、信用卡催收、征信审核和数据处理等核心服务。受疫情影响公司在潍坊一直未遴选到合适的办公地点。

公司已经通过自有资金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产业园区设立合肥子公司,作为离场基地开展呼叫、数据处理等相关业务。合肥基地设立后自2020年9月开始产生收益,截至2021年12月末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7亿元,已经基本达到原拟在潍坊设立基地实施募投项目建成后第一年的预期收益。合肥基地的业务运营稳健、人员招聘等情况良好,预计未来发展规模将持续扩大,已不需要继续在潍坊设立基地。该项目前期研发投入形成的技术、人员储备可后续应用于公司呼叫系统、OCR识别系统等,对公司其他业务具有促进作用。

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终止“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将“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一项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除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使用已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整体经营的稳定及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2-019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金融IT技术组件及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升级建设项目”和“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机器学习的创新技术中心项目”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3.0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25,516,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59,966,700.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550,099.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全部到位,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44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22年4月15日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金融IT技术组件及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升级建设项目”和“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机器学习的创新技术中心项目”系公司上市前基于当时的情况和需求确定的,场地购置费及软硬件购置费占据较大比例。公司原计划在北京市中关村区域购买办公楼实施,受新冠疫情和严格防疫要求影响,该区域内办公楼供求状态发生变化,成交价格也发生了变化,选址计划受到一定影响。另外,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高速增长,人员大幅增加,原有购买方案已无法满足项目实施需求。经公司多番搜寻和实地考察,仍未找到合适的地点。为应对大量增长的业务和人员办公需要,公司暂时扩大了现有办公租赁地点,并根据需要不断调整租赁规模。上述两个项目除房屋购置和场地装修尚未实施外,已经根据项目进展需要进行了先期研发投入,“金融IT技术组件及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升级建设项目”取得了一定经济收益。

因此,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再次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同时扩大办公楼遴选区域,不再局限于中关村地区,在北京市多个区域筛选合适的办公楼或者考虑以其他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以期尽快确定项目实施地点,以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除房屋购置和场地装修尚未实施外,其余研发投入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置已按照原定计划正常投入中。为应对大量增长的业务和人员办公需要,公司暂时扩大了现有办公租赁地点,并根据需要不断调整租赁规模,未来仍将积极搜寻合适的办公楼或者考虑以其他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使募投项目尽快落地。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背景、市场需求、技术方案、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经济效益预测仍与公司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且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能,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适当调整,延期后更有利于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本次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该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该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成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