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185,651,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74,260,480.00元(含税)。上述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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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空调风叶是空调的关键部件之一,空调风叶行业与空调市场的发展基本一致,随着空调市场的发展而快速增长。由于空调风叶与空调整机具有一定的匹配性,空调风叶、风机市场容量可以根据空调行业发展前景进行预测。
空调风叶行业为充分竞争行业,经过长时间的行业发展,已经形成了“两极”分化的竞争局面,家用空调行业所使用的塑料风叶呈现强者恒强的局面。机械风机市场分散,目前尚未形成完全稳定的竞争格局,随着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以及在国家万亿规模“新基建”项目启动下,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据产业在线统计,2021年中国家用空调行业总生产量是1.6亿台,同比增长7.0%,总销量1.5亿台,同比增长7.9%。其中内销0.8亿台,同比增长5.5%;出口0.7亿台,同比增长11.0%。2021年雨水偏多,气温不高,以及产品涨价等导致需求不振,从8月份到年底基本都处于同比下滑的状态,几乎没有形成有效的销售旺季,最终全年走势呈现前高后低的季节特征。随着节约型、环保型经济以及空调新能效政策的持续推动,节能型空调产品受到更多消费者青睐,定频空调逐渐退市已是大势所趋,空调产业能效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随着消费理念不断升级,新风空调市场渗透率稳步提升,新风功能逐渐成为空调产品标配,未来空调产品将更好地兼容新风、净化、控湿、清洁等功能。
机械风机广泛应用于中央空调、地铁与隧道通风、住宅与公共等建筑通风、通讯机柜、空气净化与新风系统等。据产业在线统计,2021年中央空调行业完成销售额1,231.7亿元,同比增长25.4%,在需求市场向好发展与经济环境的稳定恢复下回归增长轨道,总体规模首次突破千亿大关。其中,内销市场规模1,120.1亿元,同比增长26.98%,多联机、离心机等产品增速居前;出口市场规模111.6亿元,同比增长达到11.27%。中央空调市场2021年一直延续着良好的增长趋势,精装市场以及中小项目配套发展使多联机产品拥有良好的发展空间,三孩政策的普及或使得大户型家庭成为未来趋势,通过渠道下沉、产品多元化、舒适性能升级等方面的革新拓展,户式中央产品的客户群体也将随之不断增加。在工业、制造业、房产开发等领域投资规模的持续扩张下,商业项目、新基建等细分市场的加速释放为大型冷水机组的销售增长带来契机。
复合材料应用范围广阔,涵盖汽车、家电、电子电气等行业。低气味、轻量化和绿色环保是当前汽车材料发展的主要方向,复合材料在汽车上的应用也从传统的装饰部件扩展到功能部件。目前中国已成为家用电器生产和消费大国,塑料凭借其易加工、质量轻、强度高、电绝缘性能优异、化学性能稳定等优良特性,已成为家电与汽车行业的第二大类原材料,也是家电与汽车行业中应用量增长速度最快的原材料。未来随着家电、汽车行业增速,复合材料需求也将随之增长。
(一)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为家用空调风叶、机械风机、复合材料三个业务板块。
(二)主要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采购、生产、销售等运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大宗采购和零星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大宗材料由集团统一采购,其他材料及零星采购均由各子公司自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模式,同时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预先生产部分旺季销售的产成品。
3.销售模式
公司对客户主要采取直接销售的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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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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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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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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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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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2-008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6日9点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5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炎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960.46万元,同比增长29.8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80.55万元,同比增长31.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535.61万元,同比增长27.89%,基本每股收益0.79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7,102.26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6.79%,净资产108,815.29万元,较上年末增长7.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651,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260,480.00元(含税),占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为50.58%。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次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朗迪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的审计工作中,能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负责,圆满地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01 高炎康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2 高文铭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3 陈海波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4 李建平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5 王伟立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6 刘新怀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7 李 丁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8 陈小林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9 应可慧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10 鲁亚波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1.11 焦德峰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1.12 徐 斌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1.13 应雄伟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2-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向银行申请2022-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因内部分工调整需要,高文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补刘新怀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近期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2-009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6日11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5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德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朗迪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至 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2-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向银行申请2022-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2-010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46,805,464.5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11,314,055.45元后,2021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35,491,409.1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663,776,523.22元。
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651,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260,480.00元(含税),占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为50.58%。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案是公司在响应国家鼓励上市公司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号召下兼顾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全体股东分享经营及发展成果,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74,260,480.00元(含税),占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为50.58%,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的11.19%。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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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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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财务审计报酬为75万元,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30万元,两项合计为105万元。2022年审计费用参照2021年审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2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三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提供专业的服务。
3.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审计力量较强,执业规范,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2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2-012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2022-2023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2-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资金运作,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022-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为10亿元,授信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项目贷款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可就上述融资方式以公司资产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额度的抵押、质押等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公司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有下属子公司。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2-013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东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朗迪”)、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朗迪”)、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朗迪”)、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朗迪”)、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朗迪”)、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制冷”)、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朗迪”)、宁波朗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环境”)、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朗迪”)
●本次预计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须经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022-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为10亿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权额度内的一切担保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额度范围内包括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及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的金额进行调剂,相关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拓展需求,公司及广东朗迪、中山朗迪、四川朗迪、河南朗迪、安徽朗迪、朗迪制冷、宁波朗迪、朗迪环境、武汉朗迪等9家全资子公司拟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7.0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计算)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6.50亿元的担保,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计算)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0.50亿元的担保。
公司及上述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包括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及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8年3月9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姚北工业新区
3、法定代表人:高炎康
4、注册资本:18,565.12万元
5、经营范围:叶轮机械、通风设备、电子产品、厨房设备、家用电器、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模具的开发、设计、制造、加工;电动机、发电机及其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6、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二)广东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10月18日
2、注册地点: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横诚路2号
3、法定代表人:李逢泉
4、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5、经营范围:产销:小型家用电器,空调配件,光电子配件,模具,塑胶制品,五金制品。
6、股权结构: 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7、广东朗迪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3年7月11日
2、注册地点: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6号
3、法定代表人:李逢泉
4、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家用燃气炉具、消毒柜、电磁炉、吸油烟机、厨房设备、工业风扇叶、小家电、空调配件、光电子配件、模具、塑胶制品、五金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6、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7、中山朗迪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四)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12月5日
2、注册地点:四川绵阳安州工业园区永丰路
3、法定代表人:陈海波
4、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制造、销售;家用电器及配件制造、销售;百货批发、零售;厂房租赁;企业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7、四川朗迪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五)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6日
2、注册地点:新乡市原阳县产业集聚区农行大道与工纬四路交叉口
3、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4、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风叶、风机、塑料颗粒加工、销售;模具的开发、设计;金属制品的研发。
6、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7、河南朗迪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六)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7月31日
2、注册地点:含山经济开发区凌家滩路491号
3、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4、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通风设备及叶轮机械配件制造、销售;塑料制品、空调设备制造、销售;模具研发、制作、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制造、销售。
6、股权结构: 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7、安徽朗迪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七)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3日
2、注册地点: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6号
3、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制冷设备部件、五金件、塑料制品、模具、冲件、轴承的制造、加工。
6、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26 公司简称:朗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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