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73版)
现将具体内容详细公告如下:
一、概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 发行价格为16.58元/股,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663,2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8,083,573.26元(其中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380,475.77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5,116,426.74元,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2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3月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3101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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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终止“阳明路卫浴配件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并且由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厦门一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年产12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调整状况:
(一)“年产12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基本按计划推进:
1、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
一点智能“年产12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位于厦门市“海沧05-07新阳西片区阳光西二路与新园南路交叉口西南侧”的厂房建设进度略有迟延。截至目前,厂房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已基本完成,项目已于2022年3月8日通过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五方责任主体的项目预验收,正式用电、正式用水工程于2022年3月30日完成并顺利接通,已完成消防检测、防雷检测、竣工测量,规划、园林验收正在跟进中,预计2022年4月底前项目竣工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目前,厦门市“海沧05-07新阳西片区阳光西二路与新园南路交叉口西南侧”的厂房第四、五层,已作为一点智能的智能坐便器成品仓库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投入厦门市“海沧05-07新阳西片区阳光西二路与新园南路交叉口西南侧”厂房工程建设的募集资金累计53,404,531.12元。
2、已采购部分设备用于项目生产:
2019年至2021年,由于公司智能坐便器产品竞争力迅速提升,加之国内智能坐便器产品市场渗透率加速提高,公司智能坐便器产品销量逐年攀升。尤其2020年以来,智能坐便器产品销量增长超预期,以致出现产能瓶颈问题。所以,一点智能自2020年4月启动“年产12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厂房工程建设的同时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项目部分生产设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累计3,532,780元,用于购置“年产12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并在位于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的公司工厂安排生厂。目前,一点智能原有产能和“年产12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产能,累计年产能已经达到60万套。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局部调整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1、生产线布局优化调整:
为了避免重复投资与生产浪费,公司拟按照精益生产的原则进行重新规划整合,在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工厂建设集中统一的智能卫浴产品研发、生产、装配的制造基地,高效率地组织生产,避免由于智能卫浴产品生产基地分割两地造成的效益损失。故建议将“年产12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主体生产线,调整至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1号厂房3层东侧、四层、五层,2号厂房四层、五层,3号厂房一层、四层、五层”。原“海沧05-07新阳西片区阳光西二路与新园南路交叉口西南侧”的厂房视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公司需要投入使用。
本次生产线布局优化调整预计可大幅节省生产成本。本次生产线布局优化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长期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
近年来,由于中美贸易战造成的市场不确定风险因素,引发卫浴市场发生结构性改变,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慎评估后,决定放缓产能扩张步伐,将项目达产日期适当后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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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1)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于2019年12月爆发后在全球范围持续蔓延以来,导致经济、贸易和产业链、供应链遭到全面破坏,影响面波及全行业,并给公司经营规划实施造成一定影响,尤其厦门2021年9月、2022年3月的两次疫情风险,影响“年产12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施工进度,造成项目迟延约两个多月。
(2)因地质原因存在大量孤石,桩基工程采取补勘、潜孔锤引孔,以致延误工期约两个月。
(3)因施工方就该工程项目申报省市评优检查,对工期也略有影响。
(4)项目实施过程中,台风季节、雨季造成施工进度迟延约两个多月。
(5)本次优化调整厂房布局,从而造成项目实施期限需要延长。
公司本次对“年产12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在稳步推进的同时兼顾项目质量,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对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线布局优化和达产状态适度延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状况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进行生产线布局优化调整及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状况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线布局优化与达产延期事项的相关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状况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瑞尔特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的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展事项无异议,本次调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2-019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8.5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9%;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现将具体内容详细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进度概况和已履行审批程序简介:
1、2020年1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1月1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2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公司内部公告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0年2月10日,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0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6、2020年3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最终向114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887.30万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17%。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2020年3月13日。
7、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1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申报期限内,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9、2021年1月2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18,473,000股变更为418,329,000股。
10、2021年2月3日,公司发布《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宣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200.00万股不再授予,预留权益失效。
11、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同意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61.27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6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申报期限内,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截至2022年2月1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13、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1,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0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申报期限内,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截至2022年2月1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15、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同意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48.5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30%、30%和4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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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3月13日上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2022年3月13日已届满。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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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解除限售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5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8.5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9%。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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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于2020年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40万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2020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公司已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0.6万股;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于2021年已离职(含前述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15万股,上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该9名离职激励对象的股数。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因个人2020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1,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105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
3、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为105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248.5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105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在对应的限售期内的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等考核结果满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同意公司本次为105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248.5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七、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按照《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与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解除限售的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2-009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4月15日上午10时,在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副董事长王兵先生,董事王小英女士,独立董事邹雄先生、肖岷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远良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部分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陈培堃、邹雄、肖珉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议案二《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议案三《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828.99万元,较上年同期128,419.58万元增长45.48%;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14,978.64万元,较上年同期12,391.73万元增长20.88%;公司实现净利润13,356.22万元,较上年同期11,433.71万元增长16.81%。
2021年,在智能卫浴高景气背景的带动下,公司营业收入实现自成立以来最大的增速。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与上年度同比增长45.48%,主要是全球经济复苏,带来订单量的增加,但增长幅度最大的产品品类仍是智能坐便器产品和隐藏式水箱。净利润增长不及预期,主要原因是原材料的大幅上涨和人工成本的上升导致毛利率下降及期间费用上升所致。本年度,公司各品类产品,除了挂式水箱营业收入下降外,其他品类的产品增速均较大;从客户的地区分布分析,境内、境外市场齐头并进,境内增速略大于境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议案四《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年度主要预算指标说明:
1、根据公司对年度经营策略、现有存量客户和潜在客户需求分析,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目标为16.28%。主要是基于智能坐便器的市场需求和同层排水系统产品高增长预期。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预计增长31.67%。主要是基于大宗商品和主要原材料上涨周期见顶而有所回落的预期。同时,公司运营效率的提升,将改善企业的毛利率和净利率。
特别提示:本预算指标仅作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承诺或保证。预算指标能否实现受经济环境、市场需求、汇率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议案五《关于报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一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经审议,董事会批准报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
6、审议议案六《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议案七《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议案八《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详细内容及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议案九《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详细内容及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议案十《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于会前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议案十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议案十二《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议案十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对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议案十四《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状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状况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议案十五《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1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审议议案十六《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审议议案十七《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议案十八《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议案十九《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议案二十《关于重新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1、审议议案二十一《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议案二十二《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议案二十三《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4、审议议案二十四《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议案二十五《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6、审议议案二十六《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7、审议议案二十七《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8、审议议案二十八《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9、审议议案二十九《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0、审议议案三十《关于修订〈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1、审议议案三十一《关于重新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审议议案三十二《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3、审议议案三十三《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4、审议议案三十四《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5、审议议案三十五《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6、审议议案三十六《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7、审议议案三十七《关于修订〈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8、审议议案三十八《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9、审议议案三十九《未来三年(2022年一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未来三年(2022年一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方案》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0、审议议案四十《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2SZAA50095)》、《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XYZH/2022SZAA50097)》、《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2SZAA50098)》、《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XYZH/2022SZAA50096)》;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关于对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2-021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情况,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或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亦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自然人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现场会议者,可以使用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文本详见附件2)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9、出席现场会议须知
(1)事先会议登记:详见本通知“三、会议登记”
(2)当天携带文件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到会日期时间:请出席会议人员于当天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
2、提案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或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9日发布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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