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97版)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917,050.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931,788.11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65,437,931.73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51,083,468.49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1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1,083,468.49元。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12,000,0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36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2、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12,000,000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增加至145,600,000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情况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细情况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情况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公告》。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一致认为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个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情况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6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详细情况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6月30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情况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9:15一2022年5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5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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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中议案5、议案6和议案7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2022年5月6日17:00前送达、传真或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8号。
传真号码:025-84702416
电子邮箱:njcky@njcky.com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6日8:30-11:30和13:3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南京市创意路88号公司809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子刚
联系电话:025-84780620
联系传真:025-84702416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邮箱:njcky@njcky.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根据政府防疫工作要求和保护股东及参会人员健康安全,公司鼓励和建议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遵守政府疫情防控需求外,还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及近期行程等防疫措施,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进入会议现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我本人)出席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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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提案组应选人数)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授权委托人应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方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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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26”;投票简称:“测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0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潘坤,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测绘股份(300826.SZ)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剑,2012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测绘股份(300826.SZ)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晓鹏,1999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10月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潘坤、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晓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第一次会议决议;
5、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0.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6号)核准,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7,6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55,013,9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2,586,100.00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3月31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16Z0005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0.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合理配置所投资的产品,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0.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范围、品种及期限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闲置资金投资于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四)授权事项
公司授权总经理及其委托的管理层人员在上述投资范围及投资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时,公司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要求受托方明确做出保本承诺;
2、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并建立现金管理台账;
3、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六、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0.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及其委托的管理层人员在上述投资范围及投资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一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工程测勘技术服务是工程建设不可或缺的环节,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测绘甲级资质证书,在工程测量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及成功案例,在南京区域的地理信息、岩土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源,在南京地区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及竞争优势。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与关联人发生购销商品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及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或关联企业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总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00万元(含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488.23万元(含税)。
2、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联董事卢祖飞和王海龙对上述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本议案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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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指公司履行完毕合同已确认收入(成本)含税金额,尚未经审计。
注2:上年发生额是指经审计的已确认收入(成本)含税金额。
注3:公司关联方较多,且关联方的业务需求多数是与地产开发相关的工程测勘业务相关,项目数量及金额存在一定的不可预见性,除截至公告日公司已与关联方签订的业务合同金额外,公司难以准确列示与上述地产开发相关的关联销售预计金额,故公司以与地产开发主体相关的关联方南京基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基集团”)为口径,列示关联销售2022年度预计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实际发生金额系指公司已履行完毕合同且经审计后确认含税收入金额;
注2:上述预计金额是指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1、南京通润金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润金基”)
注册资本:9,18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南路108号博济聚创科技园3号楼3032室
法定代表人:徐波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销售代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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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通润金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祖飞间接控制的金基集团控股四级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修订)》第 7.2.3条第(三)款的规定,其与公司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南京扬子金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金基”)
注册资本:20,816.326531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396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徐波涛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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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扬子金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祖飞间接控制的金基集团控股三级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修订)》第 7.2.3条第(三)款的规定,其与公司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南京金基合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基合冠”)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服务中心4#4层
法定代表人:徐波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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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金基合冠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祖飞间接控制的金基集团控股五级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修订)》第 7.2.3条第(三)款的规定,其与公司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4、南京金基双创园园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基双创园”)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1028室
法定代表人:吴啟月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平面设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企业管理咨询;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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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金基双创园系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高投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控股四级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修订)》第 7.2.3条第(二)款的规定,其与公司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5、南京基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基集团”)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272号
法定代表人:卢祖飞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屋的建设、销售、租赁及配套服务;物业管理;提供劳务服务、仓储服务;建筑业钢结构工程专业制作与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关联关系:金基集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祖飞间接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修订)》第 7.2.3条第(三)款的规定,其与公司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6、南京国创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国创园”)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南京市秦淮区菱角市66号
法定代表人:吴啟月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投资管理;企业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凭许可证经营的项目除外);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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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南京国创园系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高投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控股三级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修订)》第 7.2.3条第(二)款的规定,其与公司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7、南京金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基物业”)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东街8号3幢1室
法定代表人:王海龙
经营范围:住宅小区、商品房、写字楼、商场物业管理、电梯维修;房地产经纪;水电安装、房屋维修;园林绿化设计、施工;房屋建筑防水工程设计、施工;机动车维修;游泳;停车场管理服务;健康信息咨询;预包装食品、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关联关系:金基物业系实际控制人卢祖飞间接控制的金基集团控股二级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修订)》第 7.2.3条第(三)款的规定,其与公司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关系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公司与上述公司交易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收款及结算:按照公司统一的结算方式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根据 2022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协议或业务委托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工程测勘技术服务是工程建设不可或缺的环节,公司拥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在工程测量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及成功案例,在南京区域的地理信息、岩土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源,在南京地区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及竞争优势。上述关联方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商或工程建设单位,相关工程建设地处南京,其具有必要的工程测量需求,鉴于公司在南京地区的品牌和竞争优势,其在履行内部必要的供应商选择程序后选择公司作为工程测勘技术服务方,具有合理性。
2.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销售交易按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国家发改委、住建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等规定为指导,结合市场竞争情况作为定价依据,价格具有公允性。
同时,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依职级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相关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及同类业务的采购比重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我们审阅,我们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开展的业务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与关联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以及对公司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确认,且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属于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 我们同意该议案。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测绘股份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了确认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市公司独立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测绘股份确认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以及对公司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确认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297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8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7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0,258.6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底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16Z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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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较晚、新冠疫情频发以及募投项目中软、硬件设备采购的调试及试用时间较之前预估时间较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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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继续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努力克服各项困难,确保募投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2020年3月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用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因自有资金规模有限,客观上影响了募投项目的开展时间。
1、面向智慧城市(南京)的行业时空信息协同生产和应用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时空信息智能化生产及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上述两个募投项目中80%左右的投资概算主要集中在软、硬件设备投入,该些软、硬件多为定制化设备,为最大程度上发挥软、硬件设备的性能,供应商需要前期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对相关软、硬件进行调试和二次开发,从而使得在软硬件供应商的选择、拟采购软硬件设备的前期调试和试用投入时间较之前计划时间有明显加长。
2、市场区域拓展及本地化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截至目前,公司已按募投计划在广州、深圳、厦门、合肥、成都、武汉等重点区域城市设立分支机构,重要区域的市场网络覆盖体系雏形初显,但由于受各地频发的新冠疫情,市场区域拓展及本地化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出现一定程度的延迟和滞后。
综上,为更好的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的需要,同时,基于保护全体股东和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的出发点,经审慎研究和严谨判断,根据募投项目现状、市场研判以及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6月30日。
四、时空信息智能化生产及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
1、创建研发中心、加强业务创新,是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的必选之路
时空信息智能化生产及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是一个持续优化升级的过程。该项目能够推动高新技术手段与地理信息产品的有机结合,为公司基础测绘向新型基础测绘技术体系的优化提供了无限可能,有利于进一步催生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内容,推动自身基础测绘业务向个性化、智能化、知识化方向发展,符合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2、加大科研投入,增强技术实力,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目前,我国城市测勘行业的企业竞争趋于同质化,集中表现为技术水平相近、业务领域重叠、管理模式雷同。技术创新能力成为公司突破同质化竞争重围,走差异化道路的重要途径。面对行业准入门槛降低、新竞争者不断涌现的竞争环境,单纯的数据生产能力已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也不足以构成市场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以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为发展导向,构建应对市场竞争的“护城河”,实现业务与技术双轮驱动。
3、满足技术需求,提升生产效率,是企业实现精细化运营的必经之路
面对日益变化的外部环境挑战和自身发展需要,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大资源投入,创建研发中心,通过技术手段升级改造、数据协同交汇流程建设、应用领用拓展等方式进一步整合内外部时空数据资源,加强时空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应用服务,重新定义数据生产方式,提升数据处理和集成共享能力、时空数据生产效率,延伸应用服务领域,进一步提升公司精细化运营能力。
(二)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
1、市场前景可期
公司主营业务为地理信息产业中的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业务,地理信息产业已被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属于高新技术服务业。根据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2021年10月发布的《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报告(2021)》显示,2020年我国地理信息产业总产值6,890亿元,较2019年度同比增长6.4%;过去10年来,我国地理信息产业总产值复合增长率为18.5%,“十三五”以来我国地理信息产业总产值复合增长率为13.9%。我国地理信息产业正在从高速发展转向更加注重能力建设、质量和效益提升、科技创新的高质量发展。
测绘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可以推动智慧城市的建设,而智慧城市的建设反过来也会促进行业的发展。未来随着城市化及智慧城市的进一步推广,智慧交通、智能电网、物联网、通信网络等等的建设都会大量涉及到地理信息,测绘地理信息产业有望借助智慧城市建设的契机得到长足发展,智慧城市的建设、运营、维护也将带来新的市场空间。
2、政策可行
2015年国务院批复的《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明确了新型基础测绘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指出要着力关键技术研发,加强高精尖装备建设,加强云计算等新技术在基础测绘领域的应用研究,加快建设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要加强产品、服务和新技术标准研制。
2019年1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技术大纲(2019版),提出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是数字中国时空信息数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测绘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
3、具备必要的资质、人才、技术等关键实施要素
作为第一家改制的省会级城市测勘院,公司目前具有细分行业领域最高等级资质,拥有一支项目经验丰富、层次较高的的人才队伍,同时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技术服务能力,建立在以信息化测量为主,数字化测量、人工测量为辅的生产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形成从时空信息数据采集、多源数据整合、数据处理、数据分析及产品化应用全业务链的核心技术体系。
公司在市场地位、项目经验、行业资质、技术储备、人才集聚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能够高效推进项目顺利开展。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和项目效益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外部环境、内部发展需要及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通过调整该等项目实施期限,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该等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如期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外部环境、内部发展需要及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下转1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