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8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募投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七、备查文件

1、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297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8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7,6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5,013,9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02,586,1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16Z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4月10日,公司连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四家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7,824.32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314,917.5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829,101.3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020年10月,公司已完成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 210Z0045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其他

针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14Z0078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未来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6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融资日期及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等银行授信业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一切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1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6,512,370.29元,占经审计后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44.57%,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国有企业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 应收民营企业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4 应收外资控股企业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5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企业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单位借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员工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其他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5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6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7 应收股利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 未到期质保金

合同资产组合2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6,512,370.29元,考虑到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876,322.86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账面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卢祖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卢祖飞先生因个人工作及时间安排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科技与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卢祖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卢祖飞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2023年8月19日。卢祖飞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卢祖飞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相关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祖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控股股东南京高投科技有限公司间接共同持有公司股份55,438,73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5%,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卢祖飞先生在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公司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所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祖飞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卢祖飞先生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其所作承诺。

卢祖飞先生作为实际控制人,在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拥有极高的威望,带领公司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在公司战略指引、规范运作和IPO上市期间作出了杰出贡献,为此,公司董事会对卢祖飞先生为公司不断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卢祖飞先生的辞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高投科技有限公司提名,拟补选冯太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冯太鹏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太鹏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11年3月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业经理;2011年4月到2017年10月任华润置地(南京)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人;2017年11月到2020年10月任弘阳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发展高级总监;2020年11月至今任南京金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行政中心副总经理,2021年12月任测绘股份人力资源总监。

冯太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冯太鹏先生除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祖飞先生控制的公司南京金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卢祖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卢祖飞先生因个人工作及时间安排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科技与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拟补选冯太鹏先生为公司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同时调整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由于增补董事相关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调整也将在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委员其专业特长,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上述人员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调整将于公司补选冯太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2年4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预案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917,050.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931,788.11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65,437,931.73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51,083,468.49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1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1,083,468.49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12,000,0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36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2、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12,000,000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增加至145,600,000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优化公司股本结构。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承诺,符合股利分配政策,《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预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808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勇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讨论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以及对公司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确认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视频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人数为9人,董事卢祖飞和王海龙、独立董事杜培军和涂勇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储征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讨论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与关联人发生购销商品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为进一步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并基于谨慎原则,对公司上一年度实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卢祖飞、王海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南京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公司代码:300826 公司简称:测绘股份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 是 □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 是 √ 否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 是 √ 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1)一般假设

1)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针对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和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与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5)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6)假设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特殊假设

1)假设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 假设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的现金流保持目前基本均匀发生的状况;

4)假设商誉及相关资产组所在单位所涉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延期。

2、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3、可收回金额

(1)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 适用 √ 不适用

(2)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

单位:元

六、未实现盈利预测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七、年度业绩曾下滑50%以上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八、未入账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