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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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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67 公司简称:通化东宝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8,254,212.79元,其中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378,563,889.56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7,856,388.96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51,083,659.71元,减去支付的普通股股利420,933,578.05元,2021年度公司实际可分配的利润为2,700,547,905.49元。

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公司回购股份9,999,979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目前总股本2,009,588,57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上已回购股份9,999,979股后股本数为1,999,588,592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9,876,577.60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2,100,671,327.8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5.85%。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情况说明

经过“十三五”的发展,我国医药工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发展动力更加强劲。“十三五”期间,我国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5%,高出工业整体增速4.2 个百分点,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3.0%提高至3.9%;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年均增长9.9%和13.8%,增速居各工业行业前列。期间,医药研发投入持续增长,产业创新取得新突破,在研新药数量跃居全球第二位,1000 余个新药申报临床,47 个国产创新药获批上市,较“十二五”翻一番。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2年我国将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待遇保障与激励政策。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和优化就医秩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市县延伸,提升基层防病治病能力,使群众就近得到更好医疗卫生服务。

2022年1月30日,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卫健委、应急管理部、医保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规划》中指出“十四五”期间,我国医药工业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面临深刻变化,将进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更高水平融入全球产业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随着医改深入推进,医药行业、医药市场将发生重大变革。同时伴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集中采购、药品市场许可持有人制度等政策的实施,医药制造业整体面临着量、质、价的全新考验和竞争压力,行业竞争从以销售为重点转变为以研发生产端、成本、质量和技术能力等多方面的竞争为重点。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新药品注册分类征求意见稿以及专利保护制度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在进一步加快药品审批速度、加速创新的同时,鼓励药品研发领域的竞争,鼓励国内的医药创新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提升创新药标准并进一步强调临床价值。具备研发创新能力、品牌优势以及整合能力的企业将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具有高临床价值产品的企业将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赢得行业和市场的认可。

(二)行业相关政策法规

2021年医药行业政策频出,“三医联动”,医改持续深化与完善,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1、医保方面,集采步入常态化和制度化,医保目录更新也成为新“常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向全国铺开。

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明确要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2021年11月2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在三年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基础上,加速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实现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

2、医疗方面,逐步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加速建立医联体、医共体、国家医学中心,互联网医疗政策逐步明确完善。

2021年3月和4月,卫健委相继出台《关于做好当前慢性病长期用药处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制订完善针对慢性病患者的长期处方管理政策,明确可开具长期处方的病种目录、用药范围、管理制度、安全告知等要求,减少患者取药次数。对于长期处方适用于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医师开具长期处方后,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者社会零售药店进行调剂取药。

2021年4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销售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外的处方药。

3、医药方面,深化药审改革,强化监管,提升药品质量。

2021年7月2日,CDE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以下称:“征求意见”),针对研发靶点扎堆、管线大量重复的情况,强调药物研发要“以患者利益为核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2021年11月19日《指导原则》正式发布,鼓励研发创新,强化对创新药的研发指引,细化药物研发监管内容,提升规范程度,并进一步推动我国医药产业从跟随创新到源头创新的转变。国内药品的研发创新将逐步由同质化(Me-too)药物向全球首创(First-in-class)/同类最佳(Best-in-class)转变,围绕临床疾病的真正需求和相应生物学机制开展创新药立项决策和研发,开发出能够解决重大问题的差异化产品。

(三)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所在胰岛素行业集中度比较高。作为我国胰岛素行业龙头,公司自实现中国胰岛素“零”的突破,打破外资对我国胰岛素市场的垄断以来,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公司胰岛素类似物甘精胰岛素和门冬胰岛素正处于快速放量阶段,销售收入与市场份额正处于快速提升期,公司后续新品的陆续上市亦将持续开拓增量空间,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除糖尿病治疗领域,公司近年来积极拓展布局至同为内分泌代谢领域中的痛风/高尿酸血症领域。结合目前公司现有的糖尿病慢病管理平台,未来将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

公司在糖尿病治疗领域布局丰富全面,现有产品与在研管线产品涵盖长效、中效、速效、超速效胰岛素,双胰岛素复方制剂,GLP-1RA、长效GLP-1RA,胰岛素类似物GLP-1RA复方制剂,多靶点一类创新药等多类产品,能够满足市场上不同糖尿病患者的用药需求,产品的市场空间将持续扩大。公司将未来将投身于生物医药前沿领域的全球竞争和全球创新,持续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提升创新技术和生产能力,源源不断推出更优质的产品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保持公司行业领先地位。

(一)公司所属行业

通化东宝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主要从事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业务涵盖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治疗领域以糖尿病及内分泌、心脑血管为主,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GMP和欧盟GMP认证的生产车间。被国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企业。

(二)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致力于糖尿病及其他内分泌领域药物的研究与开发,为糖尿病及内分泌病病人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治疗领域以糖尿病及内分泌、心脑血管为主,主要产品包括人胰岛素原料药、人胰岛素注射剂(注册商标:甘舒霖)、甘精胰岛素原料药、甘精胰岛素注射液(注册商标:平舒霖)、门冬胰岛素原料药、门冬胰岛素注射液(注册商标:锐舒霖)、镇脑宁胶囊、糖尿病相关的医疗器械等。

公司拥有治疗糖尿病领域的系列产品,以发展糖尿病治疗领域为核心,丰富糖尿病治疗领域产品线,通过完善的胰岛素笔及针的注射系统,高品质血糖监测系统,以及线上和线下的病人管理,使通化东宝成为专业的糖尿病生产企业以及整体的提供服务的企业。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2、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糖尿病及内分泌治疗领域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等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以临床需求为导向,自主研发和对外合作相结合的研发模式。为推进新产品研发,公司在北京、上海、杭州、通化等多地建立研发机构,主要职能涵盖新药研发、成果转化、注册申报、海外事务及国际注册、产业化生产等。公司视研发效率为生命线,围绕糖尿病以及内分泌治疗领域的前沿治疗技术,不断推动公司科技创新,提高新药研发创新能力,全力打造成糖尿病治疗领域的龙头企业,并致力于成为“内分泌领域创新医药研发的探索者和引领者”。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拥有一套系统的供应商评价系统,通过对供应商的质量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后援服务等多项指标进行全面、具体、客观的评价,筛选出优质供应商,并建立供应商阶段性评价体系,根据公司所在的发展阶段与实际需求选择合适、合格的供应商,以确保公司各项原辅料与设备的供应及时、充足与品质优良、稳定。

(3)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基于各产品销售计划以及月度发货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与调整生产计划,保持库存处于健康水平。生产部门拥有从原料药到制剂的一体化生产体系,严格按照GMP和公司质量管理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可靠稳定。同时,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持续进行精益生产管理,不断优化流程和降低损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设备利用率。

(4)销售模式

考虑到胰岛素产品的销售专业性比较强,公司自建专业化销售团队,在糖尿病领域创立自运营模式。通过学术活动引导的专业化市场推广等形式,公司不断提高产品的区域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另外公司自建商务团队,负责和医药商业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提供相应服务,负责回款等。产品由医药商业公司配售到医院,最终完成整个销售流程。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人胰岛素销售的稳定增长和甘精胰岛素的快速放量是报告期内业绩的主要驱动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6,789.75万元,同比增长12.99%,其中:人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剂产品营业收入241,875.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83%;胰岛素类似物原料药及注射剂产品营业收入40,079.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4.79%。公司不断加速管线研发进度和布局新产品和治疗领域,同时优化销售策略、加强渠道推广,开展各项线上线下学术活动、持续深耕基层市场、深化商业合作、提升产品品质,加强品牌建设,科学布局市场,为业绩不断提供新动能。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1:李一奎已与李佳鸿、李佳蔚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就东宝集团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务的决定在事实上保持一致,如在重大决策事项中双方出现争议的,以李一奎意见为准。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26,789.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99%;实现利润总额153,445.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825.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6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2022-027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君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8,254,212.79元,其中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378,563,889.56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7,856,388.96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51,083,659.71元,减去支付的普通股股利420,933,578.05元,2021年度公司实际可分配的利润为2,700,547,905.49元。

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公司回购股份9,999,979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目前总股本2,009,588,57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上已回购股份9,999,979股后股本数为1,999,588,592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9,876,577.60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2,100,671,327.8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5.85%。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要素状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执行有效,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原激励对象乔巍等1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通化东宝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乔巍等13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8.5万份。

本次注销完成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365人调整为352人,股票期权由5,179.5万份调整为5,051万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原激励对象乔巍等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通化东宝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乔巍等5人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万股。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21万股,回购价格为8.29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85人调整为80人,限制性股票由659万股调整为638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五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2022-030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1996年3月20日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苏州、西宁、济南、合肥、郑州、西安、重庆、石家庄、北京自贸试验区设有分所。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11月2日,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第一批完成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751人,其中合伙人44名,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止到2021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262名,其中超过180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4 亿元,总计为2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证券业务收入3571.23万元。中准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2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 家)、金融证券业(2家)、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2家)、商务服务业(1家),总资产均值为134.16亿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年末,中准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2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于2019年收到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3次,2020年收到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1次,2021年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1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监管措施不影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刘昆,1997 年12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 年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凤娟,2005 年11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1月开始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莉,1997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复核工作,1992年起持续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津、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2022-032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18号文批准,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726,9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68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40,979,911.68元,扣除承销费用19,948,774.1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21,031,137.55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55,726.98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7,675,410.57元。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7月21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6)第 1126号《验资报告》。

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12,867,411.05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29,732,070.7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1,964,276.1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4,020,936.2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5年进一步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丽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等五家银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于2016年8月1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切实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17年4月10日,公司、你的(上海)医疗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久事复兴大厦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8月你的(上海)医疗咨询有限公司依法清算注销,四方监管协议已终止。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1,964,276.1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30,787,749.82元,同时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准专字[2016]1668号),经鉴证,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225,584,231.49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2016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已将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45,000万元全部赎回。

根据2017年8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2018年8月2日,公司已将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根据2018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2019年8月21日,公司已将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根据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2020年8月25日,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00万元已全部赎回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2020年9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单位定期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公司使用4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9月1日,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00万元已全部赎回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已获得收益51,116,057.47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8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东宝糖尿病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18 年6 月 8 日,东宝糖尿病平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49,236,659.69元,公司决议将募集资金余额767,661,747.90元全部变更投入新项目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

2020年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0年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截至2020 年9月29日,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26,738,000.00元,公司决议将募集资金余额669,762,007.94元全部变更投入新项目―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

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33,757,411.05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拥有独家经营许可的瑞特血糖试纸及血糖仪的销量未达预期,整体效益实现低于预期。

(2)东宝慢病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周转效率低,投入产出比不及预期。经股东大会批准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了变更,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76,766.17 万元全部转为投入主营业务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东宝慢病管理平台项目未实现效益。

(3)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二代胰岛素产品销售的增速放缓,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已不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经股东大会批准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了变更,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66,976.20 万元全部转为投入德谷胰岛素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未实现效益。

2、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2020年10月变更后的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不存在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通化东宝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通化东宝已按规定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已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下转2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