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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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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7版)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甬兴证券资产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为公司财务性投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甬兴证券形成依赖。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议案严格遵循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32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业务(执业)资质: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80人

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37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为191人),较2020年末增加11人

2021年末从业人员数量:1148名

3.业务规模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65,622.84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上市公司76家,审计上市公司2020年报76家,收费总额7,204.50万元,主要行业为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天衡所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吴舟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16年,承办过南钢股份(600282)、弘业股份(600128)、全信股份(300447)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以及三超新材(300554)等企业IPO申报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学文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20余年,承办过苏交科(300284)、多伦科技(603528)、三超新材(300554)、凤凰传媒(601928)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以及昀冢科技(688260)等企业IPO申报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云雷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5年,承办过三超新材(300554)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参与过苏交科(300284)、南钢股份(600282)、多伦科技(603528)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吴舟、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学文、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云雷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121.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2.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9.1万元(不含与审计相关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在此基础上,新增公司审计费用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1号)基准收费标准最低一档的八折计算,内控审计费用则按照每家5,000元计算。以上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丰富经验,自2001年起为公司改制辅导上市提供审计服务起,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衡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天衡所是公司2001-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为公司2012-2021年度的内控审计机构,该事务所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较高,尽职尽责,且对本公司情况较为熟悉。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更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4 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121.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2.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9.1万元(不含与审计相关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在此基础上,新增公司审计费用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1号)基准收费标准最低一档的八折计算,内控审计费用则按照每家5,000元计算。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3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宁波钱湖宾馆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0日

至2022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在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监事,因此议案17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2、特别决议议案:6、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10、11、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0、11、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诸南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证明文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6日-7日(9:30-11:30,13:00-15:3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7F,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沈琦、陈文嫣

邮编:315000 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7008281

(二)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34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徐能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能飞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职务。鉴于徐能飞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徐能飞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徐能飞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徐能飞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忠实履行了监事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徐能飞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夏铭隆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件:夏铭隆先生简历

夏铭隆,男,199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专员,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5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16: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7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UebzesX91S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点击“进入会议”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16: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马奕飞先生

副董事长、总经理:诸南虎先生

独立董事:徐彦迪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夏雪玲女士

董事会秘书:沈琦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16: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UebzesX91S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7日前进行访问,点击“进入会议”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沈琦 陈文嫣

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7008281

邮箱:nbtp@nbtp.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20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要求。同时,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所述,同意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夏铭隆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21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7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73,599,987.1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7,847,813.07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0,784,781.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8,689,308.72元,减去2020年度分红150,898,708.49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4,853,631.99元。

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117,768,2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0,020,595.87元(含税)。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12%。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要求。同时,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所述,同意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22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本次章程修订还对原章程中数字及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了规范,条款内容保持不变,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或变更。修改后的《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章程修改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23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

2、宁波北仑南区热力有限公司

3、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4、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

5、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

7、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8、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9、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10、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1、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12、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13、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

14、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15、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16、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17、津市宁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8、宁能临高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9、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0、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

21、宁波国翔物流有限公司

22、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3、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24、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2年度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拟核定为81.65亿元,最高担保余额拟核定为62.655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54.8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3,405.9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基金、资管、信托等渠道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除项目贷款外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项目贷款担保有效期以贷款审批有效期为准。担保额度计量均为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具体情况如下:

( 币种:人民币)

上述担保均按股权比例提供。

本次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基本信息

上述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单位2021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被担保单位2021年经审计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上述担保系为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同意上述担保计划,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审议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经营实际需求和整体发展需要,担保均按股权比例提供,被担保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54.8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3,405.9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4%和41.61%。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24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实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与公司股东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能源”)在担保总额不超过15.39亿元、担保余额不超过9亿元的担保额度内按65%:35%的比例为能源实业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能源实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391.12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能源实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无需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公司股东开投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能源实业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基金、资管、信托等渠道的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5.39亿元、担保余额不超过9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开投能源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按65%:35%的比例为能源实业提供担保,并按比例收取担保的实际提款金额万分之五的担保费用。若开投能源担保能力不足,则由其母公司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签署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关联董事顾剑波先生、余斌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高垚、张志旺、徐彦迪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能源实业股权结构为:

宁波甬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有的能源实业35%股权向开投能源(或开投集团)提供质押反担保。

因本次担保方之一开投能源(或开投集团)为公司关联方,且按比例收取担保的实际提款金额万分之五的担保费用,因此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开投集团和开投能源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褚华权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3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永丰路128号27幢111-2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际海运、陆运、空运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金银饰品、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矿产品、石油制品、沥青、焦炭、石油焦、燃料油、润滑油、化工原料及产品、石脑油、针纺织品、玻璃制品、建筑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塑料原料、化肥、橡胶原料及制品、日用百货、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批发、零售;煤炭批发(无储存);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经营广告业务;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用情况:能源实业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能源实业资产总额为72,765.56万元,负债总额为63,685.0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58,300.9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3,084.42万元,净资产为9,080.5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2,042.71万元,实现净利润40.71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上述担保系为控股子公司能源实业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因此同意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审议认为,该担保有利于增强子公司融资能力,促进其业务发展。上市公司按其股比进行担保,虽然涉及关联交易,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54.8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3,405.9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4%和41.61%。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27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在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此项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诸南虎先生、顾剑波先生和余斌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严格遵循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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