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2022-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1证券简称:奇信股份公告编号:2022-037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经核查,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被冻结的银行账户23个,涉及被冻结货币资金余额合计87,495,197.04元。因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六)款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4月19日停牌1天,2022年4月20日复牌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奇信股份”变更为“ST奇信”,股票代码仍为“002781”,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0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现将关注函问题回复如下:

2022年4月8日,你公司披露对我部关注函回函公告显示,截止回函日,因涉及相关诉讼,你公司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共计23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货币资金余额合计87,495,197.04元。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下列事项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1、请结合你公司披露的被冻结银行账户名称与涉及金额情况,逐项说明你公司被冻结账户涉及的冻结金额、被冻结日期、被冻结原因等,并说明你公司前期针对诉讼及银行账户冻结事项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二十二条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情况。

回复:

银行账户冻结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自2021年以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诉讼信息如下:2021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2021年3月25日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2021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2021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2021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2021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2022年1月14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受建筑装饰行业整体不景气影响,公司近两年应收账款回款较慢,导致部分供应商货款支付进度较慢,从而引起部分诉讼并冻结,该状况近两年来长期客观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但属于行业普遍现象。同时,从上表信息中可以发现,单笔冻结金额均较小,累计金额也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未构成重大事项标准,未触发披露标准。截至回函日,公司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二十二条及《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情况。

2、请结合你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用途与性质、被冻结金额与数量占比、被冻结账户以往年度收付款金额及占比、正常经营所需资金量等方面,说明你公司认为上述23个银行账户不属于主要银行账户的理由,审慎判断你公司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六)款规定的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前期我司回复深交所关注函认为不属于主要银行账户的理由

公司于2022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被冻结的银行账户23个,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的银行账户共255个,被冻结账户占比9.02%,涉及被冻结货币资金余额合计87,495,197.04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货币资金余额合计208,455,896.97元,已冻结资金占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1.97%;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1,425,160,007.85元,已冻结资金占净资产的比例为6.14%。被冻结银行账户系公司经营过程中业务纠纷导致,金额不大,同时公司一直在积极处理,对比行业情况,不属于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故截至上次回函日,公司认为公司不涉及主要账户被冻结情形。

(2)公司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前期回函后,公司持续跟进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发展情况。随着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推进,以及公司近日获悉的银行贷款逾期进展情况,截至本次回函之日,基于审慎原则,公司重新就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六)款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进行说明与判断:

① 被冻结金额占2021年度净资产的比例预计超过10%

若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考虑在内,由于2021年公司预计亏损9亿至13.5亿元,则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净资产预计将大幅下降,上述23个银行账户内已冻结资金占净资产的比例将远超过10%,从而达到影响重大的程度。由于审计正在进行,可能获得新的或者进一步的审计证据,具体的2021年财务数据以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② 部分银行贷款逾期偿还,潜在新增诉讼及冻结风险

公司近日了解到,因公司未按时支付贷款利息,有一家金融机构对公司未到期的债务申请提前到期并进行诉讼,标的金额为88,701,093.69元。截至回函日,公司暂未查到上述金额被冻结,但获悉法院已受理该案件。考虑该金额较大,如被冻结或执行,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的流动资金不足,暂未能完全解决银行贷款逾期问题,后续可能面临其他相关银行提起类似诉讼并冻结公司资金的情形。

截至回函之日,随着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推进,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以及近期相关金融机构对公司未到期债务申请提前到期并提起诉讼进而可能导致新增大额资金被冻结的情形,公司管理层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六)款规定的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湖南启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已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3、请详细说明相关银行账户冻结对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融资能力是否构成重大影响,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并说明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回复:

(1)关于日常生产经营分析

受建筑装饰行业整体不景气影响,公司近两年应收账款回款较慢,导致部分供应商货款支付进度较慢,从而引起部分诉讼并冻结,该状况近两年来长期客观存在,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但在可控范围之内。然而,随着银行债务逾期未能及时解决,部分银行拟采取进一步诉讼、冻结等措施,将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已安排相关人员尽快就上述冻结事项与法院及有关方做进一步核实和沟通,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在保障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争取尽快解除账户冻结并恢复正常状态,尽量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2)关于融资能力方面分析

公司近两年融资能力下降主要受以下几方面影响:1、公司2020年度亏损5.55亿元,2021年度各季度报告均呈现不同程度亏损;2、行业增速整体下滑,金融机构相对谨慎;3、2021年9月27日,公司启动注册地变更,金融机构贷款存在属地放款原则。为解决公司短期流动性问题,公司一年来多次向控股股东融资,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确保公司资金周转。同时公司也正积极与新余市本地金融机构沟通,洽谈融资事宜。

综上所述,过往由于生产经营而导致的部分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融资造成一定影响,但影响因素有限。然而随着部分银行贷款逾期,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诉讼及可能的冻结,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刘松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松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松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松先生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年4月20日

●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奇信”;股票代码:002781;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 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4月19日停牌1天,2022年4月20日复牌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由“奇信股份”变更为“ST奇信”;

(二)股票代码仍为“002781”;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年4月20日。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被冻结的银行账户23个,涉及被冻结货币资金余额合计87,495,197.04元。因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六)款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申请2022年4月19日停牌1天,将于2022年4月20日复牌恢复交易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奇信股份”变更为“ST奇信”,股票代码仍为“002781”,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董事会将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尽快解冻银行账户,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董事会将积极举措改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公司当前状况以及面临的压力,公司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成立法务专项工作组,推动未决诉讼尽快解决

公司及子公司将尽快妥善处理未决诉讼,作为被告人公司将组织法务部和外聘的专业律师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协商,商讨解决方案。作为原告公司将准备充分的起诉材料及证据,采取有利措施追偿工程款项,积极协调法院完成案件审理,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利益。对于已和解、撤诉或已终审、仲裁案件,公司全力督促各供应商解除公司账户冻结,以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对于胜诉的案件,公司将及时申请可以执行的财产,以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权益。

2、由公司总裁负责成立专门清理应收账款的领导小组,积极联系客户确定回款计划和时间安排,对多次催收无效的客户进行综合评估后,适当采取法律途径追回应收账款等。

3、积极寻求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获取主要债权单位支持。

4、加速非主营业务存量资产处置,催缴应收款项回笼资金,补充公司流动性。

5、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和手段,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保障上市公司稳定经营,全力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深交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一)联系部门: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12-14层

(三)咨询电话:0755-25329819

(四)传真:0755-25329745

(五)电子信箱:ir@qxholding.com

公司相关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对公司后续债务风险化解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事态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