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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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2-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2-1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简称“股东年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简称“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简称“H股类别股东大会”,与股东年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合称为“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三)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提案程序说明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中国石化”)已于2022年4月1日公告了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合计持有68.85%股份的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2022年4月1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三)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选举邱发森先生、吕亮功先生、吴泊先生、翟亚林先生为中国石化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3)。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4月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9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丰北里3号北京朝阳悠唐皇冠假日酒店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会议审议事项

1.股东年会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2.A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3.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除第10项议案外的上述其他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会议的决议公告已于2022年3月28日刊登在中国石化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述议案的有关内容可参见公司拟分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 股东年会议案7、8、9;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股东年会议案4、6、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大会主席(附注1),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为本单位(或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所载的决议案,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依照下列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投赞成票或反对票。

委托人持股数(A股/H股)(附注3):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委托人签名(盖章)(附注5):

委托人身份证号(附注5):

受托人签名(附注6):

受托人身份证号(附注6):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如未填上姓名,则股东大会主席将出任阁下的代理人。阁下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代表出席及投票,受托人不必为中国石化股东,但必须亲自代表阁下出席股东大会。对本授权委托书的每项变更,将须由签署人签字方可。

2.请删去不适用者。

3.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与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中国石化股本中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均将被视为阁下的持股数。

4.谨请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同意」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中国石化《公司章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公司在计算该决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5.请用正楷填上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阁下为一法人,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6.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7.谨请注意:

就第10项“关于选举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中的10.01至10.04项子议案,公司实行等额选举,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并统计表决结果。在填写“累积投票方式”时,请按照下述要求填写阁下的表决意愿(具体投票指引亦可参考本公告附件2):

(1)就10.01至10.04项子议案而言,阁下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即:4名)相同的表决权。举例而言,如阁下拥有100万股中国石化股份,本次选举应选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为4位,则阁下对第10.01至10.04项子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0万股(即100万股×4=400万股)。

(2)请注意,阁下可以对每一位候选人投给与阁下持股数额相同的表决权;也可以对某一位候选人投给阁下持有的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人数相同的全部表决权,或对某几位候选人分别投给阁下持有的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人数相同的部分表决权。

(3)如阁下拟将所持有的股份数平均分配给每一位候选人,则请在「赞成」或「反对」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否则,请在「赞成」和/或「反对」栏填入阁下给予每位候选人的表决权股份数。

(4)阁下对某几位候选人集中行使了阁下持有的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人数相同的全部表决权后,对其他候选人即不再拥有投票表决权。

(5)请特别注意,阁下对某几位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阁下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表决权;阁下对某几位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阁下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6)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所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年会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且赞成票数超过反对票数者,为中选候选人。如果在股东年会上中选的监事不足应选人数,则应就所缺名额对未中选的候选人进行新一轮投票,直至选出全部应选监事为止。

(7)股东年会根据前述第(6)项规定进行新一轮的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投票时,应当根据每轮选举中应选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

8.A股股东应将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人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于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指定召开时间24小时前送达中国石化(送达地址参见于2022年4月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之六、其他事项的第(一)条)。

9.谨请注意:请阁下按照本公告所附的授权委托书重新填写并按时送达中国石化。如阁下已填写2022年4月1日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中所附的授权委托书(简称“原授权委托书”)并送达至中国石化,且未能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指定召开时间24小时前将重新填写的本公告所附的授权委托书送达至中国石化,则对于原授权委托书中的议案的投票,视为有效投票;原授权委托书中未载明的新增提案,受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的

投票方式说明

一、中国石化股东年会议案中,第10项“关于选举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实行等额选举,作为议案组进行编号。股东应针对该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对于该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就10.01至10.04项子议案而言,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即:4名)相同的表决权。

举例而言,如股东拥有100万股中国石化股份,对于第10项“关于选举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为4名,则股东对第10.01至10.04项子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0万股(即100万股×4=400万股)。

三、股东应以议案组的选举总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如股东拟将所持有的股份数平均分配给每一位候选人,则请在「赞成」或「反对」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否则,请在「赞成」和/或「反对」栏填入股东给予每位候选人的表决权股份数。

举例而言,如股东拥有100万股中国石化股份,则该股东对第10.01项至10.04项子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0万股;该股东可以将400万股中的每100万股平均给予4位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也可以将400万股全部给予其中一位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者,将100万股给予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甲(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将100万股给予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乙(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将200万股给予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丙(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其他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予投票,等等。

四、请特别注意,股东对某几位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该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表决权;股东对某几位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该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举例而言,如股东拥有100万股中国石化股份,则该股东对第10.01项至10.04项子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0万股:(1)如该股东在其中一位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累积投票方式”的[赞成]栏(或[反对]栏)填入“400万股”后,则该股东的表决权已经用尽,对其他3位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再有表决权,如该股东在10.01项至10.04项子议案的相应其他栏目填入了股份数(0股除外),则视为该股东关于10.01项至10.04项子议案的表决全部无效;或(2)如该股东在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甲的“累积投票方式”的[赞成]栏(或[反对]栏)填入“200万股”,在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乙的“累积投票方式”的[反对]栏(或[赞成]栏)填入“100万股”,则该股东300万股的投票有效,未填入的剩余100万股视为该股东放弃表决权。

五、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所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年会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且赞成票数超过反对票数者,为中选候选人。如果在股东年会上中选的监事不足应选人数,则应就所缺名额对未中选的候选人进行新一轮投票,直至选出全部应选监事为止。

六、股东年会根据前述第五项规定进行新一轮的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投票时,应当根据每轮选举中应选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

附件3

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邱发森,56岁。邱先生是正高级审计师,硕士研究生毕业。2001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审计局副局长,中国石化审计部副主任;2007年1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审计局(部)北京分局(部)局长;2010年11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审计局副局长、北京分局(部)局长,中国石化审计部副主任;2014年5月起任中国石化新疆石油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15年3月起任中国石化新疆石油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8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矿区(社区)管理部主任;2019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审计部副总经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按部门正职管理);2021年4月起任中国石化审计部总经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21年7月起任中国石化审计部总经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计中心党委书记。

吕亮功, 56岁。吕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2001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副经理;2008年8月起任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2008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6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安庆石油化工总厂厂长、党委副书记, 中国石化安庆分公司总经理;2017年7月起挂职任安庆市委常委;2018年9月起任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9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代表、党委书记;2020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党组组织部部长,中国石化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21年6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党组组织部部长、党组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国石化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吴泊,48岁。吴先生是高级经济师,大学毕业。2012年5月起任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7年8月起任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8年12月起任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9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20年10月起兼任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1年7月起兼任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翟亚林,58岁。翟先生是正高级经济师,大学毕业。2001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审计局副局长,中国石化审计部副主任;2008年6月至2020年6月兼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4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巡视组组长、审计局副局长,中国石化审计部副主任;2019年5月至2020年10月兼任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巡视组组长;2020年10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百川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除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邱先生、吕先生、吴先生、翟先生与中国石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邱先生、吕先生、吴先生、翟先生未持有中国石化的股份,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