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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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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7日

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陆地管道运输;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6,486.76万元,负债总额57,633.92万元,资产净额8,852.8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59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57,584.59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3,585.22万元,净利润1,220.73万元。

(六)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经济开发区)海港大道2099号办公区7幢7104室

法定代表人:庄建发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建筑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0年03月30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49,047.33万元,负债总额30,198.02万元,资产净额18,849.3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7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22,498.02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55.01万元,净利润-1,196.12万元。

(七)浙江物产金义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金山大道金山科创园

法定代表人:陆征宇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石灰和石膏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0年06月17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53,505.31万元,负债总额34,222.15万元,资产净额19,283.1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1,230.66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22,991.49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33.36万元。

(八)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万田村

法定代表人:陈新溪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陆佰万元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8日

与公司关系:参股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8,041.41万元,负债总额57,469.96万元,资产净额20,571.4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9,759.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28,378.93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310.55万元,净利润2,094.56万元。

(九)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11356室(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刘奇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18日

与公司关系:关联合营公司

经营范围:石油制品(除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新能源产品、焦炭、煤炭(无仓储)、金属材料的销售;环保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煤炭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物业管理服务;货物装卸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清洁能源的技术推广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5,757.56万元,负债总额4,755.63万元,资产净额11,001.9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4,755.63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7,928.13万元,净利润216.1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确定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总体安排,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是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与上述关联方的历史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为山煤物产提供担保累计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0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9,54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7,7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6.06%、20.3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议案的相关材料,充分了解了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认为该事项的开展符合公司及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2年4月15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21.27亿元人民币,主要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担保行为是正常的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于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六)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 月 19 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 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并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事项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近期收到公司董事葛庆成先生的辞职报告,葛庆成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辞职后,葛庆成先生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收到来自公司股东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文件:推荐马蕴春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葛庆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经董事会提名,提议马蕴春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马蕴春先生简历

马蕴春,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原籍河北秦皇岛,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曾任山海关桥梁厂干部,秦皇岛港务局六公司机电科干部,装船队副队长、队长,2003年4月任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第六港务分公司副经理,2003年9月任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经理,2008年3月任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港务分公司经理,2008年6月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港务分公司经理,2014年6月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港务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2016年1月任河北港口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河北港口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0月兼任河北港口集团资本运营部副部长。2019年9月任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河北港口集团上海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 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额度

及授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授权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以抵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融资额度(含向关联方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

上述融资额度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融资额度内的一切与融资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2-023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至4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邮箱wchnsa@zmee.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9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28日15:00-16:00举行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加。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 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钟国栋先生,董事、总经理陈明晖先生,独立董事周劲松先生,财务总监王竹青先生,董事会秘书朱方超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至4月27日(周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邮箱wchnsa@zmee.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231399

联系邮箱:wchnsa@zmee.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址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2-024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且无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发放方式为每半年发放一次。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监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监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监事(含职工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且无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及确认依据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等因素,体现公司薪酬治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能有效调动治理层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 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2-026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时向工商登记机构办理与本次相关的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上接25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