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31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获取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一般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不涉及高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6、受托方
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事宜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限定为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同时,也存在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相关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办理委托理财具体事项,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部门等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如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公司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动用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运作所需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七、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八、其他相关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29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的概述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1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了《关于核准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5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2年10月19日)。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2年10月1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有利于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前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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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5日9:15至2022年5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具体提案如下:
■
提案2、3、4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8楼证券投资部
会务常设联系人:王渝、肖晓月
联系电话:0755-26062342
传 真:0755-26613189
电子邮箱:stock@chinafastprint.com
邮编:518057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代理人凭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件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4月28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6
2、投票简称:兴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2年5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同意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反对票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弃权票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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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18日10: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刘新华先生、范晓宁先生、独立董事刘瑞林先生、王明强先生、朱宁先生通讯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
6、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必要性、可行性、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需公司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方可实施)。投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交叉货币掉期、交叉利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形。交易对象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交易对象、业务品种、明确交易金额、期间、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28)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不超过297,581,5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5日和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5号),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2年10月19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29)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不超过297,581,5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5日和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5号),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原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已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2年10月19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29)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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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获取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31)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5月5日(星期四)14:3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32)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27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11: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女士召集和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就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能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因此,公司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并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所需的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独立完成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同时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华兴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获取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28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交易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有效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3、投资业务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交叉货币掉期、交叉利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需公司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方可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形。
6、交易对手方
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7、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交易对象、业务品种、明确交易金额、期间、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汇率、利率市场化改革,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不确定性越发凸显。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涉及外币业务,预计公司将持续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为有效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有必要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是紧密相关的,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配备了专业人员,采取了切实可行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万元中的2,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目前仍有10,000万元尚未归还。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因此,公司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前期准备
公司已制定严格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决策权限、风险控制、管理与监督、档案管理与信息保密等做了明确规定,防范内部控制风险。
公司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并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和风险制度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密切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因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产生交易损益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可能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前述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明确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原则。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权限、风险控制、管理与监督、档案管理与信息保密等做了明确规定,能够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
3、慎重选择产品。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公司将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产品。
4、谨慎选择交易对手。公司将仅与具有合法资质、信用良好且已跟公司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5、提前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及决策机制。公司财务管理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公司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同时,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6、例行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产品交割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核实。
六、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交易对手提供的价格或公开市场可取得的价格确定,公司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就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能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因此,公司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
八、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已就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能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因此,公司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
九、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十、其他相关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30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
3、诚信记录
华兴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的惩处如下: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继宏、签字注册会计师区伟杰及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为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工作量以及华兴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所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华兴所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华兴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并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经验、能力,同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已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华兴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并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所需的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独立完成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同时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公司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