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2-024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4月17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回购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回购股份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2-025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19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截至2021年5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累积回购公司股份的12,578,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60%,回购金额为100,079,530元(含交易费用)。2021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已回购股份减持计划
2022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用途为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12,578,488股), 2022年5月13日之后方可减持。公司减持已回购股份的相关计划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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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中,用途为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为12,578,488股,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股份为23,685,298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目的: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的用途已实现,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拟减持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的12,578,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60%;
4、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的实施期限:自本议案公告日起15个交易后(即2022年5月13日之后方可减持)的6个月内,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下时间不减持: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6、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即使用安排:本次减持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三、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63,903,951股,全部为流通股。减持回购股份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减持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开展各项业务的流动资金。
五、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王填先生、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出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六、风险提示
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在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