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61版)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周玉薇、签字注册会计师汪亮、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卫俏嫔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于2021年度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并对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递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考虑公司的规模及审计工作量,独立董事认为支付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一致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2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6 号文《关于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5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46.4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16.48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2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5,354.60万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3,000万元,募投资金专户余额为196.0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5月2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6日和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1)。2020年6月1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宏信化工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5,354.60万元,购买七天通
知存款3,000万元,募投资金专户余额为196.0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78.6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15年6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0)。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2月2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将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于2016 年2月25日披露的公告临2016-010号《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已于2017年2月15日将该等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使用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3月30日披露的公告临2017-010号《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已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未使用的公告》。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前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201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5-011”号公告)。
201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6-024”号公告)。
2017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7-021”号公告)。
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临2018-013”号公告)。
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临2019-018”号公告)。
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临2020-018”号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6日和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年产5,000吨烟酰胺联产44吨烟酸及副产3,941.2吨硫酸铵生产项目、年产11,000吨山梨酸钾项目以及醋酸及吡啶衍生物科研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变更/结项,将原计划投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0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9,014.0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16,609.03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2,405.06万元)以及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2020年3月31日后、募投项目变更前所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向3.5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和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副产63,000吨硫酸铵项目。其中,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副产63,000吨硫酸铵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宏信化工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醋化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专项报告符合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醋化股份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平安证券认为:醋化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3.5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满足了公司自行处置部分危险废弃物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环保设施处理水平和档次,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环保设施保障,预期利益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3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公司产品出口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减少、规避、分散因外汇结算、汇率、利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分多批开展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投资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业务品种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包括利率汇率远期、期权、掉期等衍生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组成的复合结构产品。合理操作金融衍生品业务,可以减少、规避、分散因外汇结算、汇率、利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
三、业务规模
1、交易币种:美元发起(可掉成无风险的其他币种)。
2、交易规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
四、可能面临的风险
1、汇率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时,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操作的衍生金融产品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公司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损失。
2、操作性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金融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五、公司计划采取的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按照《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鉴于公司开展以上业务的目的,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时,慎重选择公司交易人员。
4、加强对公司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
序。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 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减少、规避、分散因外汇结算、汇率、利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7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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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有机化合物类产品乙烯酮均为自产自用,产品双乙烯酮大部分自产自用。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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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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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且部分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