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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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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008,442,260.98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利润1,840,809,231.72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68.7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以上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度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申请总额2.4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上述第(1)-(4)项子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第(5)(6)项子议案为中长期贷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南京诚志2022年度为诚志永清、诚志化工贸易、诚志供应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度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拟为下属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总额21.8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拟为下属南京诚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总额3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拟为下属海南诚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总额4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永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诚志永华”)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北京诚志永华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1年末对各类资产等进行了核查。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7,388.4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后续发展战略的需要,满足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拓展融资渠道,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融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中期票据。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还本付息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到期一次偿还。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

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各期发行规模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及项目建设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担保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债券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含权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方式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龙大伟、张喜民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3、4、5、8、9、11、12、13、14、15、16、17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5、8、9、10、11、17、18、19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在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2)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3)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11、12、1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1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5日和2022年5月6日的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九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

邮 编:330013

联 系 人:曹远刚

联系电话:0791一83826898

联系传真:0791一83826899

7、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0,投票简称:诚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2022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打“√”作出投票指示,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或以上打“√”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和表决情况

(1)会议时间:2022年4月18日下午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朱玉杰先生

(5)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008,442,260.98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利润1,840,809,231.72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过自查论证,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监事会采用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还本付息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到期一次偿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

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各期发行规模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及项目建设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担保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债券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含权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方式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评价指引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构成负面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朱玉杰回避表决,由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2、3、4、6、7、8、9、11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及相关公告格式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6月6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414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17诚志债,债券代码114251。发行规模10亿元人民币,票面金额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期限5年,附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年利率为5.8%,起息日为2017年10月26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及项目建设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4,000,000.00元。截至2017年10月26日,公司上述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17诚志债”募集资金投入承诺用途金额人民币994,00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994,000,000.00元,2021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0.0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17诚志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473,240.11元,与2020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人民币472,748.63元的差异为人民币491.48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

(1)2021年度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560.00元;

(2)2021年度累计获取银行利息3,371.48元;

(3)2021年度累计收银行转户46,400,000.00元;

(4)2021年度累计支付“17诚志债”兑付利息46,402,320.00元。

(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6月6日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414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18诚志债,债券代码114359。发行规模10亿元人民币,票面金额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期限5年,附债券存续期内的第2年末和第4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年利率为6.5%,起息日为2018年8月14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及项目建设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4,000,000.00元。截至2018年8月15日,公司上述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18诚志债”募集资金投入承诺用途金额人民币994,00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人民币994,000,000.00元,2021年度累计人民币0.0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18诚志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203,609.15元,与2020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人民币203,989.58元的差异为人民币380.43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

(1)2021年度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1,000.00元;

(2)2021年度累计获取银行利息619.5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16年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1、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余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3)公司债回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8日发布了关于“17诚志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7诚志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收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17诚志债”回售登记期为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8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7诚志债”的回售数量为2,000,000张,回售金额为200,000,000.00元(不含利息),本次有效回售后剩余未回售数量为8,000,000张;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6日支付完毕“17诚志债”发行3年末投资者的回售款。

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公司债相关回购事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17诚志债”剩余数量为8,000,000张。

2、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按照各银行管理权限签署了《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余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3)公司债回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9日发布了关于“18诚志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8诚志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收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18诚志债”回售登记期为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7日、2020年7月8日、2020年7月9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信息,公司已于2020年8月14日全部完成“18诚志债”的回售。

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仅限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未作其他用途。公司、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与银行间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监管协议得到有效履行。

(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持有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超额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使用主体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使用主体的情况。

(四)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专项审计结论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要求。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1、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上接16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