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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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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1版)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12月26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分行、中国银行喀什分行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5050174603600000277),在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60010012010106555180)、在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0475101040008767),在中国银行喀什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8268251645)。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0,129.5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19,014.23万元,用于收购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光正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上述议案于2019年7月29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新疆火炬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30Z1125号《关于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新疆火炬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疆火炬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超募资金使用等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止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2-005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三环立交加气站(以下简称“三环立交加气站”)、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之物流商贸园综合站之创业路加气站(以下简称“创业路加气站”)

●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314国道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之东城门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62号文《关于核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火炬”)于2017年12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5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82,8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50,536,041.4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2,263,958.5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7]554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9年7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三个项目进行部分变更,拟调减上述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用于新增募投项目“收购光正集团所持光正燃气51%股权项目”的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终止、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火炬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拟终止、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三环立交加气站、创业路加气站分别系公司募投项目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的一部分;拟延期的314国道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是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的一部分,东城门站是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的一部分。

(一)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4座加气站,包括314国道加气站、三环立交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

(3)立项批准时间:2016年4月13日

(4)项目实施主体: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5)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10.00万元

(6)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三环立交加气站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8.71万元,其中设备投资224.18万元,累计投入占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8.36%,该项目终止后其设备后续将用于其他加气站。314国道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目前的建设进度已经达到99%,待后续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即可投产运营。

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95.30万元现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包括物流商贸园区综合站、山东物流园综合站、洋大曼乡综合站

(3)立项批准时间:2016年4月13日

(4)项目实施主体: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5)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100.00万元

(6)截至2021年12月31日,创业路加气站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8.16万元,其中设备投资134.85万元,累计投入占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1.44%。该项目终止后其设备后续将用于其他加气站。物流商贸园区综合站高中压管线、山东物流园综合站、洋大曼乡综合站已经建设完毕并投产运营。

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544.23万元现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包括喀什东城门站、特殊经济开发区门站扩建、高中压调压站、高压管道(东城、北城)、中压管道(老城新建及改造)

(3)立项批准时间:2016年4月13日

(4)项目实施主体: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5)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100.00万元

(6)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城门站的建设进度已经达到100%,待后续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即可投产运营。特殊经济开发区门站扩建、高中压调压站、高压管道(东城、北城)、中压管道(老城新建及改造)已经建设完毕并投产运营。

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204.20万元现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投项目终止、延期的具体原因

1、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三环立交加气站所在地位于老314国道边,处于喀什城西区和疏附县广州新城连接线位置,交通便利。现因政府规划调整,喀什市城西区和疏附县广州新城连接道路不再从此处贯通,导致原募投项目地点失去便捷的交通环境,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故决定终止该项目。

创业路加气站由于政府规划涉及调整变更,但规划委员会暂未确定调整方案,且距离创业路加气站1公里靠近县城方向的新海LPG加气站,现在已经改造为CNG加气站,此加气站具有离县城较近、车辆加气便捷的优势。综合分析,创业路加气站项目继续实施将不具有经济性,故决定终止该项目。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公司进一步优化了场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安装一键切断、监测报警等装置,强化了场站的安全保障措施,增加了场站信息化建设内容,有力地增强了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竞争力;场站建设及投产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较多,部分手续办理复杂,报批周期长,致使相关工程未能达到投产条件。为了保证募投项目顺利、持续推进,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谨慎研究,公司拟将“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中的314国道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项目,“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东城门站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3年4月。

三、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三环立交加气站”、“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之物流商贸园综合站之创业路加气站”项目是根据目前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结合公司发展现状和制约因素,为了避免项目投资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慎重决定,不会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对“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中的314国道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东城门站项目的延期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发展规划,审慎做出的决定,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三环立交加气站”、“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之物流商贸园综合站之创业路加气站”,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中的314国道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东城门站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火炬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科学、审慎、有效地使用公司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防范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终止“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三环立交加气站”、“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之物流商贸园综合站之创业路加气站”及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2-006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9日,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火炬”)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合理预测,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符合公允性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原则。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4、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2021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类别与金额

基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 发展需要,对公司2022年至2023年4月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喀什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建工集团”)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5日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105号

法定代表人:赵安林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1,926.0263万元

实收资本:11,687.5万元

经营范围:砖瓦用粘土开采(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贰级,照明机电箱、消防箱的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承包,砂石料开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赵安林94.24%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409,854.76万元,净资产159,238.4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510.05万元,净利润445.4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喀什建工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赵安林系新疆火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喀什建工集团为公司的兄弟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有关规定,喀什建工集团与新疆火炬构成关联关系。

目前喀什建工集团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新疆喀什噶尔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噶尔旅游”)

成立时间:2003年01月21日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色满路144号

法定代表人:张秀丽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4,900万元

实收资本:4,900万元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仅限所属分支机构持证经营);旅游资源规划及开发;旅游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的销售;房屋租赁(仅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服务:娱乐,桑拿,洗浴,游泳;停车服务;会展服务;糖烟酒销售;汽车及自行车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喀什建工集团80.0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790.50万元,净资产1,869.9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14.44万元,净利润80.7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喀什噶尔旅游的控股股东为喀什建工集团,其实际控制人赵安林系新疆火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喀什噶尔旅游为公司的兄弟企业,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有关规定,喀什噶尔旅游股份与新疆火炬构成关联关系。

目前喀什噶尔旅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喀什市开拓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拓物业”)

成立时间:2000年11月20日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105号

法定代表人:张忠孝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万元

实收资本:50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服务、家政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中央空调销售及维修、代收代缴水电暖费、停车服务、房屋修缮、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餐饮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展示展览服务、会议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喀什建工集团10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486.55万元,净资产127.6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9.51万元,净利润82.8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开拓物业的控股股东为喀什建工集团,其实际控制人赵安林系新疆火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开拓物业为公司的兄弟企业,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有关规定,开拓物业与新疆火炬构成关联关系。

目前开拓物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喀什华凌家居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华凌”)

成立时间:2020年6月8日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北侧、城东大道西侧

法定代表人:贾宝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0.00万元

经营范围: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餐饮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供暖服务;家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餐饮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歌舞娱乐活动;游艺娱乐活动;健身休闲活动;电影放映;文艺创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柜台、摊位出租;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租赁;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日用品销售;箱包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家具销售;灯具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旧货销售;皮革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牲畜销售;鞋帽零售;服装服饰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喀什建工集团10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3,113.71万元,净资产13,099.4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6.32万元,净利润-1,350.3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喀什华凌的控股股东为喀什建工集团,其实际控制人赵安林系新疆火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喀什华凌为公司的兄弟企业,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有关规定,喀什华凌与新疆火炬构成关联关系。

目前,喀什华凌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及物业等服务、租赁房产、提供燃气设备安装服务等,是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由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签订协议,并按照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2-008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6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2,143,320.3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1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081,500.00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网络平台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2-009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19日,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水平,结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发生变动之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2-010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下转1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