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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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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79 公司简称:永悦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73,886.6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C26)。根据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主导产品的应用领域,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不饱和聚酯树脂行业。

(一)报告期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树脂厂家,主营业务以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的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对外采购苯乙烯、顺酐、废旧PET、废塑料、二甘醇、苯酐等原材料,部分原材料直接向生产厂商采购,部分原材料向生产厂商的经销商采购。公司根据销售订单,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以及对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的预判,通过比较备选供应商的品牌、质量、持续供应能力、售后服务、价格等因素后,择优选择并纳入合格供应商体系,进行后续采购活动,并每年进行评定。

目前,公司已形成较为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针对大宗原材料每年与合格供应商洽谈采购计划。公司主要采取每月根据生产需要和原材料的市场行情确定采购量和采购价格的采购方式;为预防原材料阶段性短缺,或因不确定因素造成的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以保证公司生产的持续性稳定性为前提,需求量较大的原材料也采取合约采购的方式,在一定合约期限内,与供应商约定具体的合约数量,执行约定的原材料定价方式。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原材料采购质量管理体系,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产品无法入库和使用。

2、生产模式

公司综合考虑订单情况和库存情况制定产品生产计划,在满足客户订单和安全库存的前提下依托自身生产能力自主生产。

公司制定并遵照执行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销售部取得订单,再结合产成品库存状况,编制销售计划;生产管理部根据销售计划,编制生产计划、原材料采购计划,并安排车间组织生产;质检部根据产品的执行标准和技术部门下达的工艺及操作规程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成品以及原材料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定。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不存在经销模式。直销客户中,包括生产商和贸易商,以生产商为主,贸易商占比较低。其中,生产商为公司产品的最终用户;贸易商模式下,公司产品并非直接卖给最终用户,而是与贸易商签订普通的商品买卖合同,贸易商对其采购的商品可自行定价销售,也无最低销售额的要求。

公司设立销售部,负责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等工作。在销售活动的组织上,公司实行按销售区域划分的区域经理负责制模式。公司根据不同的区域由不同的区域经理进行管理。区域化分工,使得各区域经理可根据所辖区域的人文、自然、社会条件等特点,更好的安排销售及售后服务,促进各区域经理对所负责领域的深化理解,在向客户营销时更具针对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23.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0%;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642.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3%;公司总资产54,668.21万元,同比增长-6.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2,813.34万元,同比增长0.7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已经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专项报告为年度专项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对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出具了鉴证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5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0万股,每股发行价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3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089.62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210.3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8日全部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13号《验资报告》。

2018年7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时对募投项目1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予以终止。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043.11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6,991.4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5,167.27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824.15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18,526.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026.11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85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分别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经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6月8日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账号:69983108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账号:15760010010010480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129680100178888999)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1月22日,公司又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账号:157600100100117326)、子公司泉州市泉港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新材料”)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一: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与保荐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二:截至2021年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8,5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实施,不存在违规现象。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6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6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该部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3日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0元。

(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7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1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7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年10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1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0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1年7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1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7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1年10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1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10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列表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1年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8,5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在2020年度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2021年3月5日,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0,473,886.67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于同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7月27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年产2万吨顺丁烯二酸酐项目”变更为“1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2020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生态环境局的回函,募投项目不符合当地环保规定,不予立项。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对募投项目1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予以终止实施。

截至2021年末,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永悦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351A006319号),结论意见如下:永悦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永悦科技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悦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在现场检查以及日常督导沟通中已多次督促公司尽快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包含理财收益等)尚未确定用途,保荐机构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出发,尽快对这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做出合理安排,以符合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并保持公司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22年4月19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志良,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邓伟,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连木,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综上,为确保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做出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2、董事会对《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持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徐伟达、朱水宝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2年5月18日-5月19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到本公司证券法务部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62103

联系电话:0595-87259025;传真;0595-87269725。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信函上须注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有效。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编:362103

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95-87259025;传真;0595-87269725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化工》的要求,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情况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为396,238,712.72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389,150,791.59元,其他业务收入为7,087,921.13元。主营业务收入产销情况如下: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6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4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昭贤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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