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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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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2版)

除上述修订外,对原《公司章程》中与现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表述不一致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全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登记主管机关最终备案版本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及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5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金融机构发售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决定将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短期理财业务。

(二)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5亿元,批准委托理财的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在上述额度及批准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安排相关人员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拟待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委托理财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在审议批准的期限及额度内具体决定委托理财业务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等情况进行披露。

(二)风险控制分析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主要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为25亿元,为单日最高投入金额,理财期限较短,且资金滚动使用,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理财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波动、经济政策、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的影响,预期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5亿元,批准委托理财的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在该额度及批准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意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4月18日,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6,793.1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918.9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081.43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961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赵波先生,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钦顺先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赵波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钦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赵波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钦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58万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208万元。上述审计费用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并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无影响其执业的诚信记录,其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任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较好的诚信记录和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独立性要求;公司此次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较好的诚信记录和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公司聘任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确保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于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的剩余股份为基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确定。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58,036,27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4,782,85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7,988,013.45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8.94%。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工行业中的氯碱行业,主要产品为烧碱、环氧丙烷等。氯碱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具有固定资产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安全环保要求高等特点,对企业的资金实力要求较高。随着国内氯碱生产企业平均规模逐步扩大,行业新进者必须建成大规模的专业化生产设备才能在行业中有立足之地。同时,随着国家对安全、环保监管的日益严格,氯碱生产装置建设必须配套相应的大型环保装置,资金投入较多。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具有多年氯碱产品生产经验,烧碱、环氧丙烷等主要产品已较为成熟,并具有一定的行业地位。近年来,为适应原材料、能源价格的不断上升和安全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步入“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转型升级之路,通过研发新产品、采用新工艺、发展新能源、延伸产业链等方式,追求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升级产品结构,深挖节能降耗潜力,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力。公司通过本部生产基地和控股子公司组织生产,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并结合各生产装置运行情况,分解制定每期生产计划,依据市场动态及装置运行状况科学制定生产平衡方案。主要产品以直销为主,通过不断优化客户结构以保证生产稳定及利润合理。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6,814.16万元,同比增长43.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591.95万元,同比增长220.57%。

公司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二期仍在建设当中,总投资额较大,前期虽已通过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24亿元,并申请了银团贷款,但银团贷款尚未组建完成,资金缺口较大。公司虽然2021年实现了历史最好业绩,但同时也面临较大的项目建设投资支出。此外,公司在产品研发及技术改造、安全环保投入等方面也存在持续的资金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回报,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最近三年现金方式(含回购股份)累计分配的利润已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2.77%,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规定。2021年度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是:目前公司在新项目建设、产品研发与产品结构优化、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对资金需求量较大,为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对截至2021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今后的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公司的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等重大建设项目支出、研发投入、产品结构调整、预防重大风险和临时性资金使用等方面,有利于公司加快产业转型,增强发展潜力,迈向价值链高端,继续保持收益水平良性增长趋势,最终为股东带来更大的投资价值。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的预计收益情况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1年1月4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列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16,6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包括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业务。

具体预计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审议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金额、担保期限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

1、为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长悦新材料有限公司、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山东滨华氢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为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刘洪安任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认可的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与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于江、刘洪安担任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与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滨州滨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昱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滨州市昱泰检测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张忠正、于江在关联方控股股东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与山东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

4、与滨州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刘洪安担任滨州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认可的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5亿元,批准委托理财的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在上述额度及批准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认可的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拟变更注册资本为2,058,036,276元人民币,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以及《公司章程》的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一并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登记主管机关最终备案版本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四、六、七、八、十一、十三项议案及《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公司环氧丙烷、烧碱等部分产品存在内部自用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6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锋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担保事项的发生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列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16,6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包括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业务。

具体预计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审议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金额、担保期限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与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滨州滨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昱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滨州市昱泰检测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李民堂在关联方控股股东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为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2、与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山东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监事回避表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及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为公允反映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1年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50,148.44万元,减少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0,148.44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坏账准备

2021年计提坏账准备131.35万元,主要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2.73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68.31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9.68万元。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31.35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2021年公司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成本的差额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4万元,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94万元。

3、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2016年10月13日,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滨州市发改委”)下发《关于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建设热电联产背压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滨发改能交【2016】288号)。按照批复意见,公司子公司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三角洲热力”)进行了1×350MW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建设。2021年7月15日,滨州市发改委下发《关于撤销黄河三角洲热力建设热电联产背压机组项目核准批复、节能审查意见及补齐煤炭核减量的通知》(滨发改能交【2021】176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部署要求,滨州市发改委聘请山东省热电设计院对黄河三角洲热力热电联产背压机组项目情况作了进一步核查,并根据专家意见研究做出撤销热电联产背压机组项目的核准批复和节能审查意见的决定,致使1×350MW热电联产机组项目搁置无法投运。

1×350MW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因核准文件被政府收回而不能开车,机组能否取得批文并具备投产条件的时间完全依赖于国家政策及政府主管部门意见,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为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公司决定择机对该机组及相关资产进行处置。公司对该项目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按照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对本项目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47,560.57万元,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47,560.57万元。

4、商誉减值准备

2018年3月22日,公司以现金41,000万元完成对非同一控制下黄河三角洲热力的股权收购,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为6,241.30万元。鉴于上述黄河三角洲热力1×350MW热电联产机组项目的资产状况,公司对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同步进行了减值测试,按照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与包含商誉的项目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362.52万元,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2,362.52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情况

综合上述情况,2021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50,148.44万元,减少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0,148.44万元。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公告编号:2022-03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的剩余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目前公司在新项目建设、产品研发与产品结构优化、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对资金需求量较大,为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25,919,450.69元,2021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731,224,964.7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的剩余股份为基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确定。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58,036,27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4,782,85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7,988,013.45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8.94%。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1,625,919,450.6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31,224,964.71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07,988,013.4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工行业中的氯碱行业,主要产品为烧碱、环氧丙烷等。氯碱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具有固定资产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安全环保要求高等特点,对企业的资金实力要求较高。随着国内氯碱生产企业平均规模逐步扩大,行业新进者必须建成大规模的专业化生产设备才能在行业中有立足之地。同时,随着国家对安全、环保监管的日益严格,氯碱生产装置建设必须配套相应的大型环保装置,资金投入较多。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具有多年氯碱产品生产经验,烧碱、环氧丙烷等主要产品已较为成熟,并具有一定的行业地位。近年来,为适应原材料、能源价格的不断上升和安全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步入“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转型升级之路,通过研发新产品、采用新工艺、发展新能源、延伸产业链等方式,追求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升级产品结构,深挖节能降耗潜力,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力。公司通过本部生产基地和控股子公司组织生产,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并结合各生产装置运行情况,分解制定每期生产计划,依据市场动态及装置运行状况科学制定生产平衡方案。主要产品以直销为主,通过不断优化客户结构以保证生产稳定及利润合理。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6,814.16万元,同比增长43.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591.95万元,同比增长220.57%。

公司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二期仍在建设当中,总投资额较大,前期虽已通过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24亿元,并申请了银团贷款,但银团贷款尚未组建完成,资金缺口较大。公司虽然2021年实现了历史最好业绩,但同时也面临较大的项目建设投资支出。此外,公司在产品研发及技术改造、安全环保投入等方面也存在持续的资金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回报,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最近三年现金方式(含回购股份)累计分配的利润已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2.77%,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规定。2021年度现金分红和水平较低的原因是:目前公司在新项目建设、产品研发与产品结构优化、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对资金需求量较大,为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对截至2021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今后的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公司的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等重大建设项目支出、研发投入、产品结构调整、预防重大风险和临时性资金使用等方面,有利于公司加快产业转型,增强发展潜力,迈向价值链高端,继续保持收益水平良性增长趋势,最终为股东带来更大的投资价值。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的预计收益情况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1年1月4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公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主业所处行业特点以及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相吻合,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达到公司分红政策的标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