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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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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66版)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正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利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逯玉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兴安民爆公司股权转让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安全[2018]237号)相关精神,为有效避免兴安民爆在经营发展中面临的风险,充分利用国内民爆行业先进企业的产能、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促进甘肃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安民爆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公司于2021年11月将所持有的兴安民爆公司20%股权在甘肃省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最终由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宏大公司”)以6,670.6万元摘牌受让。

报告期内,宏兴股份公司与广东宏大公司签订了《甘肃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项目产权交易合同》,公司已收到扣除相关佣金手续费后的转让价款6,630.98万元,并完成股东变更登记相关事宜。转让完成后,公司所持兴安民爆公司股权降至20%。

2.托管关联方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酒钢集团”)签订《企业托管经营协议书》,协议约定:在协议托管经营期限内,酒钢集团将其所属嘉峪关宏电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酒钢集团科力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嘉峪关汇丰工业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子公司委托公司管理,由公司全面负责托管公司的生产、安全、环保、经营、管理等,托管期限一年,托管费用共计15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正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利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逯玉龙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正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利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逯玉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正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利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逯玉龙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正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利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逯玉龙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正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利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逯玉龙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正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利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逯玉龙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