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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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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法定代表人:文义博

注册资本:71,627.32万元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再生铝合金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金属制品、炭素制品,通用零部件的制造及销售,机械修理(不含特种设备),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的批发零售。

关联关系: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5、甘肃酒钢集团科力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甘肃嘉峪关市酒钢冶金厂区

法定代表人:廖日昌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经营范围:耐火材料的生产、销售;耐火材料的研发、技术服务,劳务服务,(以下以资质证为准)种类工业炉窑的砌筑、检修、维护;机电设备安装及钢结构制作。

关联关系: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上述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状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6、酒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团结路中广怡景湾

法定代表人:杨金山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财务公司获准从事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从事同业拆借。

关联关系: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财务公司是由酒钢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的,2011 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为酒钢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额为6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0%;酒钢集团出资189,000万元,出资比例为63%;宏晟电热出资48,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6%;甘肃酒钢物流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本公司形成坏帐损失。

三、签署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1.《能源供应协议》,约定酒钢集团向本公司保证供应公司所需的电力、热力、风力和蒸汽,其中,电力价格按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1〕207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热力、风力、蒸汽按单位生产成本加酒钢宏兴与宏晟电热确认的合理利润为原则确定。双方预计双方之间每12个月就该交易的金额约为人民币180,000万元。

2.《水资源供应协议》,约定酒钢集团应保证酒钢宏兴所需的水资源供应量,并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水资源的单位价格,同时酒钢集团亦应保证供应的水资源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双方预计双方之间每12个月就该交易的金额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3.《机械产品、配件加工协议》,约定酒钢集团提供的加工服务和成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并承诺质量保证期;

4.《转供耐火材料及耐材砌筑维修承包协议》,约定公司向酒钢集团转供耐火材料原料,并有意聘请其承包公司耐材砌筑维修相关业务,同时约定相关服务价格按按市场价格确定,转供材料按实际采购价结算,预计双方之间每12个月交易的金额约为人民币31,000万元。

5.《职工用餐食品原料供应及加工协议》,约定向酒钢宏兴提供用餐服务按市场价格确定,并提供质量保证,双方每12个月交易的金额约为人民币8,000万元。

6.《循环水及气体产品供应协议》和《转供通用材料、通用备品备件、通用耐火材料、通用合金协议》,约定酒钢宏兴向酒钢集团提供的部分循环水及气体产品(压气、氧气、氮气、氩气、煤气)和通用材料、通用备品备件、通用耐火材料、通用合金的价格分别按协议价(单位成本的基础上增加的合理利润)和公司的实际采购价格而定,并提供质量保证,预计双方之间每12个月交易的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和40,000万元。

7.2011年5月,公司与酒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由酒钢集团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1、存款服务;2、信贷服务;3、结算服务;4、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决定存贷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酒钢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四)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酒钢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五)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酒钢集团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根据需求,财务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本公司定期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六)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财务公司承诺给予公司及所属公司结算费用优惠。

(七)协议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除非双方同意或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协议将每年自动延期一年。

(八)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酒钢集团及其控制公司之间进行的日常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必要的并将持续发生。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使各项资源得到优化配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经营效率;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是在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新一年度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损益状况、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2-010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支付融资担保费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除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而为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为榆钢公司在金融机构签发的3.53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为公司实际接受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公司”)及关联方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晟电热公司”)担保的同时向其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公司以关联方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1.5%/年的比率向其支付融资担保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酒钢集团公司、宏晟电热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融资能力,保障公司资金链安全,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酒钢集团公司及关联方宏晟电热公司拟为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担保方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要求,公司拟于2022年在酒钢集团公司、宏晟电热公司提供担保的授信额度范围内,以实际担保的融资金额为上限向其提供同等额度的连带责任反担保;同时,公司以关联方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1.5%/年的比率向其支付融资担保费。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酒钢集团公司

名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甘肃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陈得信

注册资本:1,454,410.95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与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与娱乐业(以上属国家专控专卖的项目均以资质证或许可证为准)。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54.79%)

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酒钢集团公司总资产11,314,756.99万元,净资产2,745,588.6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93,741.27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宏晟电热公司

企业名称: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甘肃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

法定代表人:章 燎

注册资本:286,495.68万元

经营范围:火电、蒸汽、采暖热水的生产、销售、科研及科技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宏晟电热公司总资产1,023,577.49万元,净资产384,577.4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2,824.32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实际接受的酒钢集团公司及宏晟电热公司担保金额为限,向其提供同等金额反担保,并以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1.5%/年的比率向其支付融资担保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的市场化商业原则,公司以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支付1.5%/年的担保费,不高于市场同类业务收费标准水平,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融资的顺利实施以及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为公司筹资活动提供支持的正常性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不良影响。关联方提供担保是公司取得金融机构部分贷款的必要条件,酒钢集团公司及宏晟电热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能够保证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以实际担保融资金额为上限向控股股东酒钢集团公司及关联方宏晟电热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有利于为公司融资业务增信,进而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支付融资担保费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酒钢集团公司和宏晟电热公司为公司2022年向银行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公司获得部分银行贷款的必然条件,有利于保障公司资金链安全,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在此前提下,公司以实际融资额度为上限向其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并支付合理的融资担保费符合商业逻辑,担保费率不超过市场同类业务比例,支付担保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该项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2-013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借款事项概述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同意以“统借统还”模式向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为9.04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一年,各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该项借款提供担保。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

1.向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6.04亿元

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镜铁山矿业公司”)注册成立时,公司将相关资产及银行贷款7亿元整一并划转至该公司,截止目前其陆续归还借款0.96亿元,剩余贷款即将到期。由于镜铁山矿业公司运营时间较短,暂时无法办理大额授信及贷款业务。因此为满足镜铁山矿业公司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按照“统借统还”模式向其提供借款6.04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借款期限一年,镜铁山矿业公司按同等利率按月支付利息,并以其自有资产为借款提供担保。

2.向甘肃西沟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3亿元整

甘肃西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沟矿业公司”)注册成立时,公司将相关资产及银行贷款3亿元整一并划转至该公司,该笔贷款即将到期,由于西沟矿业公司运营时间较短,暂时无法办理大额授信及贷款业务。因此为满足西沟矿业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按照“统借统还”模式向其提供借款3亿元整,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借款期限一年,西沟矿业公司按同等利率按月支付利息,并以其自有资产为借款提供担保。

三、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 册 地: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法定代表人:雷永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铁矿采选,铜矿采掘,白云岩开采,矿产品的仓储、批发和零售。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镜铁山矿业公司总资产158,946.22万元,总负债122,040.83万元,净资产36,905.39万元。

2.甘肃西沟矿业有限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 册 地: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法定代表人:魏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石灰石开采,矿产品的批发和零售,石灰制品贸易、砂石料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沟矿业公司总资产51,484.77万元,总负债38,392.62万元,净资产13,092.14 万元。

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资源类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能够对所提供借款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公司提供借款主要用于解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偿还到期债务所需资金,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有利于公司降低整体财务费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为满足其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周转需求,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的融资成本,且借款人以其自有资产为借款提供担保。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2-014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一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钢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榆钢公司的金融机构融资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已累计为其在金融机构签发的3.53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榆钢公司以其同等金额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为榆钢公司在金融机构签发承兑汇票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被担保人以其同等金额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册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来紫堡乡

法定代表人:王勇

注册资本:417,244万元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制品加工、销售;冶金炉料生产、销售(以上凭许可证有限期经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销售;物业管理;建筑施工;物资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转让;园林绿化;食品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种植、养殖(不含种子、种苗、种畜禽);硫酸铵(化肥)、压缩、液化气体产品(氧、氮、氩)、焦化副产品(焦油、粗苯、硫磺)、烧结副产品(脱硫石膏/脱硫灰)生产、销售;煤炭、石灰石、生石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榆钢公司资产总额为733,541.64万元,负债总额为738,802.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0.72%;2021年度,榆钢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360,700.35万元,净利润为-7,267.85万元。

无其他影响榆钢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使榆钢公司2022年度融资业务顺利开展,满足金融机构为其办理业务的担保条件,确保融资渠道畅通和提高筹资效率,由公司为榆钢公司金融机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度为7亿元,并由被担保人以其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向公司提供相同金额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风险,同意公司对榆钢公司在金融机构签发承兑汇票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被担保人榆钢公司以其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向公司提供相同金额的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榆钢公司,且被担保人以其相同金额的房产、机器设备和存货等资产向公司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公司担保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此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榆钢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除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而为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为榆钢公司在金融机构签发的3.53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2-022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钢铁》(2022 年修订)相关要求,公司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2-008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其他关联交易

(一)在关联方存放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公司向关联方的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三)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2-007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月强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支付融资担保费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酒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未发现财务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也未发现存在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公司修订的并与财务公司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且协议内容客观公允,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2-006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张正展先生召集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及《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郭继荣先生、赵浩洁女士和陈平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股东酒钢集团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支付融资担保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支付融资担保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郭继荣先生、赵浩洁女士和陈平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股东酒钢集团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与酒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郭继荣先生、赵浩洁女士和陈平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股东酒钢集团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税前合计领取薪酬291.52万元。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7.79万元(其中税后净领取6万元整,由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1.79万元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所产生的差旅费以及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费用,在符合公司《差旅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据实报销。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7,640,358.03元,2021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1,877,830.75元,加上2020年未分配利润-2,133,205,197.55元,本年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787,442,670.27元。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盈利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因此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同意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251.3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本部1#2#焦炉优化升级建设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2,200万元的中长期项目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周转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同意公司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后,按照“统借统还”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简称“镜铁山矿业公司”)提供借款6.04亿元、向全资子公司甘肃西沟矿业有限公司(简称“西沟矿业公司”)提供借款3亿元。借款期限一年,用于其偿还到期银行贷款。镜铁山矿业公司和西沟矿业公司按同等利率按月支付利息,同时各自以其自有资产为借款本息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钢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同意公司对榆钢公司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7亿元的融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人榆钢公司以其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向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给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70万元)。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了《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了《公司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2022-2024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启动本部炼铁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为提升本部高炉智能制造水平及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推进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同意公司启动本部炼铁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启动炼铁厂烧结机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为提升本部烧结机工艺装备水平及劳动生产率、优化高炉炉料结构、推进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同意公司启动炼铁厂烧结机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7.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1.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2.审议《公司关于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3.审议《公司关于实施任期制契约化的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4.审议《公司关于2022年中层干部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5.审议《公司关于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6.审议《公司关于融资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7.审议《公司关于债务风险控制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8.审议《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9.审议《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0.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2-019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未来公司焦化工艺过程中将有部分富余硫酸拟进入市场流通,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需在公司现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和经营”项目后,进一步办理各类相关资质证照,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如下: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详见《酒钢宏兴〈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明细表》。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

(下转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