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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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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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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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完成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2-007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监事,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雄健先生主持,经监事审议各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截止目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发生。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08)。
监事会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1,465,790,9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9,868,639.20元(含税),分配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695,634,871.2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2-009)。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市场价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10)。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情况。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临2022-012)。
监事会同意将此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工作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借助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活动,结合公司实际自查自纠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三会”运作规范,会议召开、决策等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经营层勤勉履职,能够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要求执行各类重大事项,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或职工利益情况的发生。
(2)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2770号),认为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同时公司加强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监察审计部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认为截止目前公司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中心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就轻纺城大桥维修改造涉及公司下属北市场、东升路市场、东市场等外围与金柯桥大道接壤区域的相关征迁工作签订了《轻纺城大桥维修改造工程涉及轻纺城股份公司征迁补偿协议》。绍兴市柯桥区中心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监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沿线涉及商铺(1户)进行了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商铺补偿价格,以实际发生金额确定改迁项目补偿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作为拆迁商铺的拆迁补偿价格,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确定改迁项目的金额,即作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4)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等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截止目前,未发现参与相关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发生。
同时,监事会对上述定期报告均签署了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2-01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整体项目建设投资计划,为确保项目建设投资及营运资金的需求,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包括:①流动资金贷款授信35亿元;②项目贷款授信45亿元;③超短融、发债授信20亿元。
为办理上述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授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授信额度与授信期限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使用金额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综合考虑各银行贷款期限和利率等信贷条件进行选择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2-010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较小,且均按市场价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潘建华先生、虞伟强先生、王海明先生、何明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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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751928352D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创意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单崇军
注册资本:202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2003-07-0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综合开发;旧城改造;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轻纺城市场和相关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投资开发;中国轻纺城市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广告经营;物业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程代建(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二)关联方:绍兴柯桥供水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763930054Y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柯湖公路口
法定代表人:詹小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4-07-01
主营业务: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给排水管道安装、维修;批发、零售供水管道设备及配件;涉及自来水经营的其他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全资孙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交易的定价原则及方法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租赁、水费等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交易的数量与价格
公司将与以上关联方在预计的交易金额范围内开展业务,交易双方签订具体合同约定实际交易数量和价格,计算交易金额。
3、交易价款结算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4、协议及合同生效条件
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具体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和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生效。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公司以轻纺城市场营业用房的开发租赁和服务管理为主业,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地与关联企业发生水费、营业房租赁等关联交易。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2、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故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需要,本着“自愿、平等、公允”原则所确定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