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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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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版)

(3)北京一体智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126.98万元。

计提减值准备原因:

库存商品中体电图仪等设备库龄3年以上且无销售计划及预期订单,考虑到电子设备更新迭代较快,预计无转让价值。

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经立信事务所评估,存在减值迹象的体电图仪等设备账面余额为126.98万元,根据谨慎性原则,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6.98万元。

3、针对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637.46万元

计提减值准备原因:

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余额2,522.24万元,经立信事务所评估,存在减值迹象的外购7项超声肝硬化检测仪相关专利实施许可费及外购肝检仪运行管理系统账面余额为2,480.55万元,已累计摊销1,843.09万元,由于目前肝硬化检测仪的市场壁垒逐渐降低,无形资产中与肝硬化检测仪生产相关的专利权及外购软件已无法给公司带来超额收益,存在减值迹象

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鉴于该无形资产目前的实际情况,结合谨慎性原则,经立信事务所评估本期该无形资产账面摊销余额637.46万元应全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针对深圳市一体医疗下属阳新慈济医院合作中心减值准备

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2017年7月20日,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阳新康泰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阳新慈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共同成立肿瘤放疗中心的合作协议》,约定由医院提供病房辅助设施,合法经营权以及机房,其中机房投入计入中心成本,在合作期内摊销,公司出资负责设备的采购、机房的装修与防护工程设计方案及后期中心的技术运营,在阳新医院院内共同成立肿瘤治疗中心。

根据合作协议,公司于2019年按约定提供医院价值731.47万元的直线加速器及配套辅助设备,医院已于2021年办理完大型医疗配置许可证,目前正在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和诊疗许可证,办理这两个证需要第三方出具环评和控评检测报告,之后提交卫计委和环保厅并由卫计委和环保厅聘请的专家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预计需要提供直线加速器注册证作为资料,目前第三方控评检测报告仍然未完成,直线加速器注册证于2022年4月8日到期,按照现状,预计在直线加速器注册证到期前无法获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和诊疗许可证,项目无法正常开业,考虑到暂时没有新签的合作项目,且设备闲置时间较长,预计无转让价值。

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对阳新慈济医院中心项目设备投入直线加速器及辅助设备账面价值731.47万元、机房建设费投入73.87万元,其中直线加速器于2013年1月购置投入使用,机房建设费目前账面摊余价值56.02万元,2017年12月原合作项目终止后平移至阳新慈济医院合作项目,由于项目预计无法正常开业,考虑到暂时没有新签的合作项目,且设备闲置时间较长,预计无转让价值,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应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731.47万元,将长期待摊费用摊余价值56.02万元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5、针对广西玉林市桂南医院有限公司商誉减值事项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

桂南医院目前处于业绩相对稳定期,2021年度由于税收政策影响,原所得税税率由15%提升至25%,增加了公司税收负担从而大幅减少公司税后利润,另外受业绩未能按预期增长、DRG社保扣费、药品执行集中采购导致利润较前期下降较多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聘请的立信评估师事务所对该项目的资产可回收金额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师对桂南医院基于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结果和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出现商誉减值迹象,因此本次计提商誉减值6,870.21万元。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估值方法、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聘请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桂南医院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及立信评估出具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云南纳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价值评估项目评估咨询报告》,预计桂南医院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24,800万元(含负债),小于云南纳沙可辨认净资产与商誉之和,公司对收购云南纳沙形成的商誉补计提减值准备6,870.21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及损失合计为12,717.94万元,其中对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515.58万元,对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07.20万元,对无形资产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37.46万元,对在建工程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731.47万元,长期待摊费用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56.02万元,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6,870.21万元,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及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1年期间损益,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降低9,864.13万元。

四、广元肿瘤医院长期应收款核销事项

2019年4月29日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损失的议案》,公司针对广元肿瘤医院融资租赁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552.21万元。由于2019年和2020年共收到小股东代偿款159.31万元,2021年12月31日广元肿瘤医院账上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392.90万元。

根据珠海横琴新区法院2020年8月12日下达的(2020)粤0491执33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及2021年2月22日下达的(2020)粤0491执67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显示,法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广元肿瘤医院、刘丹宁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该两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符合会计核销坏账的条件。

为了能够进行税务上面的抵消,公司现申请核销广元肿瘤医院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和坏账准备2,392.90万元。此笔会计处理对2022年度当期损益没有影响,同时公司将继续对广元肿瘤医院融资租赁长期应收款保持法律上追偿。

五、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并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损失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损失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相关会计信息,有助于规范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损失的事项。

七、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损失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内容真实完整,决策程序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损失。

八、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损失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计提事项。

九、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4、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作出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后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于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我们尊重其独立判断。

2、监事会同意《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管理层及关联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说明。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2-010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黄冬梅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后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及保密规定的相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2-015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将在董事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开始实施,尚未正式签署委托理财合同,暂无受托方情况。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500万元;其中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5,000万元,广西玉林市桂南医院有限公司3,5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尚无具体产品名称,主要购买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自主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券商发行的收益凭证。

● 委托理财期限:理财产品尚无具体期限,本次理财额度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自主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券商发行的收益凭证。本次理财额度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财务和资金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运营效益,为公司谋取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下属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500万元,其中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15,000万元,广西玉林市桂南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南医院”)3,500万元。

2、投资品种:主要为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自主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券商发行的收益凭证。

3、投资期限:本次理财额度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本次购买的属于指定国有或股份制银行其自主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资金状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无法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公司财务管控中心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将在董事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开始实施,尚未正式签署委托理财合同。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主要为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自主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券商发行的收益凭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对本次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发行主体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本次委托理财投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到期预计能取得相应的收益。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将在董事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开始实施,尚未正式签署委托理财合同,暂无受托方情况。公司将根据后续购买情况,及时披露相关进展。

四、对公司的影响公司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券商发行的收益凭证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主要购买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自主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券商发行的收益凭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1、审议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桂南医院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500万元的闲置资金投资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券商发行的收益凭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授权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桂南医院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发行主体、选择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券商发行的收益凭证、明确理财产品投资金额、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自主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券商发行的收益凭证的名称、金额、期限、收益等。

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保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券商发行的收益凭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2-016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下属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1、湖北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宏房地产公司”)(暂定名称,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2、珠海领域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域物业”)(暂定名称,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1、江宏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下属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700万元,占70%股份,公司下属珠海中珠红旗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30%股份;2、领域物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中珠红旗投资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占100%股份。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为新设注册成立,尚需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2、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下属公司成立后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拟在湖北省潜江市成立湖北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划投资总额1,000万元,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下属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制药”)出资700万元,占70%股份,公司下属珠海中珠红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红旗”)出资300万元,占30%股份。拟在广东省珠海市成立珠海领域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计划投资总额5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珠红旗全额出资,占100%股份。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成立下属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潜江制药及中珠红旗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出资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继革

成立时间:2009年9月18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南路特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药品研发;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塑料包装用品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药品生产技术服务;房屋租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日用品百货、运动用品、日用化学品开发、生产、销售;互联网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服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潜江制药总资产19,111.01万元,总负债11,111.64万元,净资产7,999.3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6,193.27万元,净利润-1,315.56万元。

关联关系:潜江制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91.67%,中珠红旗持股5%,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3%。

2、公司名称:珠海中珠红旗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军

成立时间:2007年10月22日

注册资本:7,300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双湖北路167号商铺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项目投资、投资咨询;物业管理(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经营);五金、百货、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珠红旗总资产247,889.71万元,总负债199,861.12万元,净资产48,028.6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4,418.36万元,净利润-194.25万元。

关联关系:中珠红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湖北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拟成立公司名称:湖北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2、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叶继革

5、拟注册地址: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南路特1号

6、拟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物业管理。(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7、标的公司的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等。

(二)珠海领域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拟成立公司名称:珠海领域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2、拟注册资本:500万元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傅晓燕

5、拟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顺达路318号

6、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物清洁服务;城市绿化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林业产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家政服务;房地产经纪;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停车场服务;五金产品零售;通用设备修理;装卸搬运;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棋牌室服务;消防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7、标的公司的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等。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成立下属公司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要求,有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所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成立下属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为新设注册成立公司,尚需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下属公司成立后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本次对外投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2-017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下属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为整合现有资源,优化产业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下属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珠海中珠仁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仁安”),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有关注销事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注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中珠仁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珠海保税区51号地同亨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厂房6楼6E-30之一

3、法定代表人:陈小峥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3日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开展实业投资;技术推广服务;医学研究(不含诊疗活动);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健康管理(需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珠医疗持股70%,厦门卫嘉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

9、中珠仁安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注销子公司的原因说明

珠海中珠仁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未开展实质性业务,现公司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运营效率,经过审慎考虑,决定注销珠海中珠仁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三、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珠海中珠仁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业务规模占公司总体比重较小,且自成立至今一直未开展实质性业务,公司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注销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合并报表财务数据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2-018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8已于2022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于2022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盛雯

联系电话:0728-6402068

传 真:0728-6402099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2]004273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2022年4月19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22]006083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审计类第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一一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以中珠医疗2021年度合并收入的1%计算了上述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600.00万元。本期与上期重要性水平计算选取基准及百分比未发生变化。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7.其他应收款所述,中珠医疗控股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形成的资金占用余额47,296.80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0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余额32,842.89万元,虽然我们实施了复核中珠医疗调查了解中珠集团财务状况相关资料,复核管理层采用的预期信用损失的估值模型、方法以及未来现金流预测依据及假设的合理性等程序,我们仍无法就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因中珠医疗战略转型调整,向控股股东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珠海西海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珠海中珠隆盛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子公司股权,在上述股权转让前中珠医疗与相关子公司形成的资金往来,在股权转让后形成控股股东欠款。因上述原因形成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欠款初始本金为98,943.7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剩余47,296.80万元尚未偿还。

中珠医疗目前已采取以下措施:

(1)中珠集团将其对深圳市盛洪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洪瑞)的债权已于2018年7月4日出质给中珠医疗,并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做了动产质押登记。

(2)将继续与中珠集团协商相关欠款偿还事宜,督促中珠集团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未来不排除继续通过司法途径或采取任何可以收回欠款的合法方式,解决中珠医疗与中珠集团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中珠集团表示,在此期间将全力配合公司及监管部门尽快解决上述事项。

2、公司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情况

中珠医疗应收中珠集团账面余额47,296.80万元,账面已计提信用减值32,842.89万元。中珠医疗会不定期披露中珠集团欠款事项,最近一次于2021年9月14日在《关于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披露该事项进展情况。

3、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原因

根据中珠医疗提供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依据进行对比,近两年对已形成的资金占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一致的。

中珠集团对中珠医疗形成的资金占用,中珠医疗在测算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时均基于已质押给中珠医疗的中珠集团出售珠海中珠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商业)股权对盛洪瑞应收股权转让尾款约5.2亿元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测算。

中珠集团应收盛洪瑞的应收账款尾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款项约2.4亿(已扣除中珠集团对盛洪瑞的借款2亿元等,尚未扣除借款利息)于取得项目二期工程预售许可证后60日内支付,第二期款项约2.8亿在项目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满三年后60日内支付;上述两期尾款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或该项目的物业或现金加该项目的物业。

根据中珠医疗提供的“关于珠海夏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事宜的协议书”(合同编号:CSGX-战略-2018-014-024),由于合同中对上述尾款支付存在较多限制性条款,未来现金流预测仍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同时中珠集团目前已处于资不抵债的状况,所持有投资股权及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均被司法查封冻结,无法进行处置,其他资产及关联方抵押担保资产均被查封冻结,中珠集团尚无明确的偿还方案及偿还时间,所以我们无法就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消除受限事项需获取的具体审计证据

中珠集团需要提供正式的书面偿还计划以及未来还款资金来源的确定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19年2月20日修订)规定,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下列方面:(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二)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如上所述,上述事项涉及的资产负债表科目为“其他应收款”,涉及的利润表科目为“信用减值损失”,涉及的事项为中珠医疗关联方中珠集团欠款,中珠集团未按照约定及时归还中珠医疗欠款,不涉及中珠医疗的主营业务,虽然受影响的金额重大,但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账户产生影响,而这些账户不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时中珠医疗管理层对该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这些披露能够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因而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广泛性。

三、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程度

我们认为,上述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中珠医疗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收款”、2021年度利润表中的“信用减值损失”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是由于未来现金流预测仍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须对相关项目作出调整。

四、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截止本说明出具日,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我们按照审计准则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该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五、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我们于2021年4月27日对中珠医疗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大华审字[2021]004604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该报告中导致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我们于2021年4月27日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3512号关于对中珠医疗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导致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一)关于“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形成的资金占用余额50,737.45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0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余额32,842.89万元。”事项在本年度仍然存在,已在本专项说明中进行了说明。

导致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二)关于“中珠医疗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9年7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字2019046号)。”事项在本年度已消除。2021年7月26日,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出具《结案通知书》(鄂结案字[2021]5号),决定对中珠医疗不予行政处罚,本案结案。

导致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三)关于“中珠医疗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医疗)2018年以18,590万元资金为关联方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集团)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因一体医疗认为一体集团经营困难,该事项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故在2018年全额计提预计负债,后解除担保于2019年转回预计负债”事项在本年度已消除。该事项发生于2018年、2019年,不再对报告期内(含上一期)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本专项说明是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无关。